关于北京地铁17号线潘家园西站社区综合服务用房一体化项目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关于北京地铁17号线潘家园西站社区综合服务用房一体化项目公示反馈意见采信情况的通告
2022 年12月21日至2023年1月19日,北京地铁17号线潘家园西站社区综合服务用房一体化项目方案,进行了现场及网上的公示,公示期30天。期间共收到206条意见(网上203条、现场3条),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建设必要性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北京地铁17号线潘家园西站社区综合服务用房一体化项目是推动轨道交通场站与周边用地高效整合、轨 (略) 功能有机融合的轨道一体化建设项目,在空间复合利用、补足社区功能短板等方面具有积极的试点意义。潘家园街道辖区内存在社区文化设施(图书阅览、科技活动、辅导培训、展示展览、信息服务等)、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含社区多功能活动中心、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社区服务站、社区和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等)的缺口。结合街道现状,本项目将提供文化及综合服务功能,为辖区内群众提供服务。
当前,本项目已纳入朝阳区2023年基本建设专项投资计划项目。建成后,将对全年龄层社区居民开放使用,在紧扣“七有”、“五性”需求、加大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基层治理效能方面有重要意义。
我局意见:本项目建成后有助于补充地区文化设施、公共服务短板,予以采信。
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规划设计过程中的程序合法性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建设指标和地铁 (略) 政府并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 (略) 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正积极开展规划建设指标公示工作,后 (略) 建设项目审批标准流程依法依规推进报批报建、方案深化以及项目建设工作。为实现流程公开透明,打消居民对项目进展的疑虑,我单位将就项目进展向广大居民进行及时沟通。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项目用地应建设商业配套、 (略) 等功能、医疗服务功能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经核,该宗地块原产权 (略) 和昆泰集团,原建筑内具备经营商超功能。经对 (略) 场调研,华威西里社区东出入口(华威路)现有 (略) 等便民商超,周边的数个商 (略) 相对齐全,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中十五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控制指标(商业服务业设施B类建筑面积320—450平方米)的规定,符合相应标准。我单位高度重视商超便民配套问题,作为公益性质的政府投资类房建一体化工程,将结合居民需求,在场地允许情况下,与商超企业对接, (略) 业态。
2018年,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主责单位之一,参与了潘家园西站社区综合服务用房一体化项目的设计工作。期间曾考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并请主管部门参与研究。由于地铁出入口人流量大,易造成大规模人员交叉感染的风险,考虑到与地铁一体化实施进程中的衔接问题,未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站功能,规避因人流聚集形成疫情大面积传播的风险。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4、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建设停车场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实现停车场(库)功能的用地性质应为社会停车场用地(S4)用地用途,为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他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本地块不符合设置停车场(库)的条件。
地上停车方面,由于本项目所在的地上用地较为狭窄,不符合机动车出入口设置条件,无法在地上配建停车位。地下停车方面,因本项目与地铁设计相结合,无地下建筑面积,因此无建设地下停车位的可行性。由于场地条件限制,综合考虑配建停车位在路侧及周边停车场解决。
我局意见:经现场踏勘建设用地地下为地铁17号线施工工程,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5、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建筑方案(间距、日照、采光、卫生视距、建筑设计)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宗地面积约为1873.17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 1578.74 平方米,代征道路(实现潘家园东路规划路由)面积约294.43平方米(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测量成果为准)。根据上位规划条件,本方案容积率为2.5,最大高度不超过24米,绿地率20%。在此次公示方案中,建筑规模为3882.52平方米(不含地铁出入口及附属设施面积),实际容积率为2.46,建筑规模、高度等参数均满足相关要求(随设计深化略有微调,以最终规划意见为准)。
本项目严格按照《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 (略) 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及相关设计规范进行方案设计。本项目建筑性质为公共建筑,且位于现状住宅楼的北侧,对于华威西里39号楼,方案应用天正日照分析软件按GB/T 50947-2014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进行计算分析,测算结果显示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日照标准;华威西里41号楼位于本项目南侧,不存在对现状住宅日照遮挡问题。因此,本项目对周边现状建筑按照国家规定的日照标准未产生不利影响。根据方案内容,建筑东侧、南侧采用防火墙设计,满足相关国家 (略) 地方标准的要求。
为避免与周边居民楼产生的视觉卫生问题,本项目对南侧进行无窗设计,并在五层进行适度退台,保护居民日常生活的私密性和舒适感,以周边居民营造良好居住环境。优化调整后的方案满足视觉卫生条件,满足规范要求。
本方案拟采用一体化设计,新建建筑位于街角,由于社区服务中心的遮挡,可 (略) 道路给居民楼带来的噪声影响。本项目立面充分考虑建筑材料的肌理变化,丰富建筑立面,柔化住宅与社区服务中心之间的界面。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同时我局将在后续方案审查阶段按照相关规范加强审核。
6、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建筑内部功能设置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方案功能拟包含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面积,同时打造党群活动中心、多功能小剧场、排练厅、图书馆、儿童区等活动空间,为周边居民提供丰富的文化休闲活动场所,提升居民的社区参与感及归属感。具体实际建筑面积包括但不限于:社区管理用房、便民区、儿童阅览区、儿童教室、多功能教室、共享空间、社区会客厅、党群活动中心、地铁附属设施、设备间等。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7、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用地红线与周边居民楼红线交叉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为推进北京地铁17号线建设,2017年9月,该用地范围内的房屋确认为房屋征收项目,由区征收中心具体实施。2018年6月,已完成对征收房屋的所有拆除工作,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注销。 (略) 政府的轨道交通17号线一体化方案,市政府同意将该地块用于地铁一体化项目(含地铁出入口及附属设备),并批复了建筑规模及用地性质(公服用地)。
经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已对本项目用地范围进行测绘和地籍调查。本项目宗地面积为1873.17平方米(含代征道路占地面积),东侧与华威西里39号楼、南侧与华威西里41号楼用地边界清晰,不存在用地红线与周边居民楼用地红线交叉的问题。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与我局职责无关的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影响华威西里39楼和41楼(既有建构筑物)房屋质量安全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本方案是与地铁17号线出入口相结合的一体化建筑,此次方案无地下建筑面积,地铁施工方设置地下结构顶板预留,地铁采用盖挖逆做施工工法,目前地下一层顶板结构已施工完成。本项目开工前及建设过程中我单位还会与地铁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我局意见:有关地铁施工影响既有建筑安全问题超出公示内容范围,居民可向施工安全主管部门反映。
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施工扰民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目前,本项目用地正在进行的施工工作尚在地铁地下部分施工期间内。未来,我单位及后续施工单位将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关于噪音扰民、尘土飞扬等情况,我单位将会按照建委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的要求和相关政策施工。同时,项目建设过程也将严格执行环保规定,做好洒水降尘等相关措施,将噪音与扬尘控制在标准以内。
我局意见:有关地铁施工影响扰民问题超出公示内容范围,居民可向环境监测主管部门反映。
2023年6月7日
2022 年12月21日至2023年1月19日,北京地铁17号线潘家园西站社区综合服务用房一体化项目方案,进行了现场及网上的公示,公示期30天。期间共收到206条意见(网上203条、现场3条),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建设必要性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北京地铁17号线潘家园西站社区综合服务用房一体化项目是推动轨道交通场站与周边用地高效整合、轨 (略) 功能有机融合的轨道一体化建设项目,在空间复合利用、补足社区功能短板等方面具有积极的试点意义。潘家园街道辖区内存在社区文化设施(图书阅览、科技活动、辅导培训、展示展览、信息服务等)、社区综合服务用房(含社区多功能活动中心、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社区服务站、社区和居委会管理服务用房等)的缺口。结合街道现状,本项目将提供文化及综合服务功能,为辖区内群众提供服务。
当前,本项目已纳入朝阳区2023年基本建设专项投资计划项目。建成后,将对全年龄层社区居民开放使用,在紧扣“七有”、“五性”需求、加大高质量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基层治理效能方面有重要意义。
我局意见:本项目建成后有助于补充地区文化设施、公共服务短板,予以采信。
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规划设计过程中的程序合法性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建设指标和地铁 (略) 政府并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 (略) 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正积极开展规划建设指标公示工作,后 (略) 建设项目审批标准流程依法依规推进报批报建、方案深化以及项目建设工作。为实现流程公开透明,打消居民对项目进展的疑虑,我单位将就项目进展向广大居民进行及时沟通。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项目用地应建设商业配套、 (略) 等功能、医疗服务功能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
经核,该宗地块原产权 (略) 和昆泰集团,原建筑内具备经营商超功能。经对 (略) 场调研,华威西里社区东出入口(华威路)现有 (略) 等便民商超,周边的数个商 (略) 相对齐全,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中十五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控制指标(商业服务业设施B类建筑面积320—450平方米)的规定,符合相应标准。我单位高度重视商超便民配套问题,作为公益性质的政府投资类房建一体化工程,将结合居民需求,在场地允许情况下,与商超企业对接, (略) 业态。
2018年,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主责单位之一,参与了潘家园西站社区综合服务用房一体化项目的设计工作。期间曾考虑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并请主管部门参与研究。由于地铁出入口人流量大,易造成大规模人员交叉感染的风险,考虑到与地铁一体化实施进程中的衔接问题,未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站功能,规避因人流聚集形成疫情大面积传播的风险。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4、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建设停车场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根据《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实现停车场(库)功能的用地性质应为社会停车场用地(S4)用地用途,为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他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本地块不符合设置停车场(库)的条件。
地上停车方面,由于本项目所在的地上用地较为狭窄,不符合机动车出入口设置条件,无法在地上配建停车位。地下停车方面,因本项目与地铁设计相结合,无地下建筑面积,因此无建设地下停车位的可行性。由于场地条件限制,综合考虑配建停车位在路侧及周边停车场解决。
我局意见:经现场踏勘建设用地地下为地铁17号线施工工程,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5、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建筑方案(间距、日照、采光、卫生视距、建筑设计)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宗地面积约为1873.17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 1578.74 平方米,代征道路(实现潘家园东路规划路由)面积约294.43平方米(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测量成果为准)。根据上位规划条件,本方案容积率为2.5,最大高度不超过24米,绿地率20%。在此次公示方案中,建筑规模为3882.52平方米(不含地铁出入口及附属设施面积),实际容积率为2.46,建筑规模、高度等参数均满足相关要求(随设计深化略有微调,以最终规划意见为准)。
本项目严格按照《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 (略) 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及相关设计规范进行方案设计。本项目建筑性质为公共建筑,且位于现状住宅楼的北侧,对于华威西里39号楼,方案应用天正日照分析软件按GB/T 50947-2014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进行计算分析,测算结果显示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日照标准;华威西里41号楼位于本项目南侧,不存在对现状住宅日照遮挡问题。因此,本项目对周边现状建筑按照国家规定的日照标准未产生不利影响。根据方案内容,建筑东侧、南侧采用防火墙设计,满足相关国家 (略) 地方标准的要求。
为避免与周边居民楼产生的视觉卫生问题,本项目对南侧进行无窗设计,并在五层进行适度退台,保护居民日常生活的私密性和舒适感,以周边居民营造良好居住环境。优化调整后的方案满足视觉卫生条件,满足规范要求。
本方案拟采用一体化设计,新建建筑位于街角,由于社区服务中心的遮挡,可 (略) 道路给居民楼带来的噪声影响。本项目立面充分考虑建筑材料的肌理变化,丰富建筑立面,柔化住宅与社区服务中心之间的界面。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同时我局将在后续方案审查阶段按照相关规范加强审核。
6、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建筑内部功能设置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方案功能拟包含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面积,同时打造党群活动中心、多功能小剧场、排练厅、图书馆、儿童区等活动空间,为周边居民提供丰富的文化休闲活动场所,提升居民的社区参与感及归属感。具体实际建筑面积包括但不限于:社区管理用房、便民区、儿童阅览区、儿童教室、多功能教室、共享空间、社区会客厅、党群活动中心、地铁附属设施、设备间等。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7、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用地红线与周边居民楼红线交叉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为推进北京地铁17号线建设,2017年9月,该用地范围内的房屋确认为房屋征收项目,由区征收中心具体实施。2018年6月,已完成对征收房屋的所有拆除工作,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注销。 (略) 政府的轨道交通17号线一体化方案,市政府同意将该地块用于地铁一体化项目(含地铁出入口及附属设备),并批复了建筑规模及用地性质(公服用地)。
经委托相关技术单位,已对本项目用地范围进行测绘和地籍调查。本项目宗地面积为1873.17平方米(含代征道路占地面积),东侧与华威西里39号楼、南侧与华威西里41号楼用地边界清晰,不存在用地红线与周边居民楼用地红线交叉的问题。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与我局职责无关的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影响华威西里39楼和41楼(既有建构筑物)房屋质量安全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本方案是与地铁17号线出入口相结合的一体化建筑,此次方案无地下建筑面积,地铁施工方设置地下结构顶板预留,地铁采用盖挖逆做施工工法,目前地下一层顶板结构已施工完成。本项目开工前及建设过程中我单位还会与地铁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我局意见:有关地铁施工影响既有建筑安全问题超出公示内容范围,居民可向施工安全主管部门反映。
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本项目施工扰民的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目前,本项目用地正在进行的施工工作尚在地铁地下部分施工期间内。未来,我单位及后续施工单位将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关于噪音扰民、尘土飞扬等情况,我单位将会按照建委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的要求和相关政策施工。同时,项目建设过程也将严格执行环保规定,做好洒水降尘等相关措施,将噪音与扬尘控制在标准以内。
我局意见:有关地铁施工影响扰民问题超出公示内容范围,居民可向环境监测主管部门反映。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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