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大河滩城乡一体化水厂及供水工程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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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大河滩城乡一体化水厂及供水工程项目公示


大通县大河滩城乡一体化水厂及供水工程由《宁政审〔2023〕26号》文件批复实施,主要建设任务为:为原43村人畜饮水工程、东部新城及县城居民,共计24.67万人提供生活用水保障。在优先保障原43村人畜用水和东部新城区居民用水的前提下,补充大通县城的供水量,替代部分地下水源。工程总投资为21496.7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专项资金、政府专项债及地方自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状 43村 1万 m3/d 净水厂,原址新建 4万m3/d的水厂生产区;新建综合业务用房 1118.70m2、职工宿舍1260.98 m2、职工食堂及锅炉房 305.88 m2,预留自然管理站 751.57 m2;建设配水主管道24753m;配套管线自动化监测和控制系统1套。

管线部分工程参建单位:

主管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局

建设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 (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质检单位: (略) 水利水 (略)

设计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 (略)

监理单位:青海光宇 (略)

施工单位: (略) 水利水电建筑 (略) (标段一)

(略) (标段二)

青海 (略) (标段三)

青海 (略) (标段四)

陕西昌隆水电 (略) (标段五)

涉及乡镇: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桦林乡人民政府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朔北乡人民政府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3年6月7日


大通县大河滩城乡一体化水厂及供水工程由《宁政审〔2023〕26号》文件批复实施,主要建设任务为:为原43村人畜饮水工程、东部新城及县城居民,共计24.67万人提供生活用水保障。在优先保障原43村人畜用水和东部新城区居民用水的前提下,补充大通县城的供水量,替代部分地下水源。工程总投资为21496.7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专项资金、政府专项债及地方自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状 43村 1万 m3/d 净水厂,原址新建 4万m3/d的水厂生产区;新建综合业务用房 1118.70m2、职工宿舍1260.98 m2、职工食堂及锅炉房 305.88 m2,预留自然管理站 751.57 m2;建设配水主管道24753m;配套管线自动化监测和控制系统1套。

管线部分工程参建单位:

主管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局

建设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 (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质检单位: (略) 水利水 (略)

设计单位: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 (略)

监理单位:青海光宇 (略)

施工单位: (略) 水利水电建筑 (略) (标段一)

(略) (标段二)

青海 (略) (标段三)

青海 (略) (标段四)

陕西昌隆水电 (略) (标段五)

涉及乡镇: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桦林乡人民政府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朔北乡人民政府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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