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佰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市佰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 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35号)及《 (略)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市佰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吨波纹管搬迁项目
项目性质:搬迁
项目单位:苏州市佰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枫桥工业园木桥街31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50吨波纹管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市佰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略) 高新区枫桥工业园木桥街31号
联系人:金林
电话:*
Email: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 (略)
地址: (略) 虎丘区竹园路209号苏州创业园四号楼608室
联系人:陈杰
电话:*
Email:*@*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所规定要求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项目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分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 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35号)及《 (略)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试行)》的要求,本公司现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苏州市佰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吨波纹管搬迁项目
项目性质:搬迁
项目单位:苏州市佰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枫桥工业园木桥街31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50吨波纹管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市佰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略) 高新区枫桥工业园木桥街31号
联系人:金林
电话:*
Email: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 (略)
地址: (略) 虎丘区竹园路209号苏州创业园四号楼608室
联系人:陈杰
电话:*
Email:*@*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所规定要求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项目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分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