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巴彦淖尔市宏胜建材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2万m3聚苯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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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巴彦淖尔市宏胜建材包装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2万m3聚苯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 (略) 宏胜 (略) 年产3.2万m3聚苯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4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

传 真:0478-*

邮 编:*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605室

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1

(略) 宏胜 (略) 年产3.2万m3聚苯板项目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路东

(略) 宏胜 (略)

内蒙古绿田 (略)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路东(租用 (略) (略) 场地),地理坐标为:E 107°30′24.72″,N 40°49′19.97″。总占地面积13000m2(在现有厂区内扩建,不新增占地)。

(略) 宏胜 (略) 于2016年12月20日取得 (略) 临河区环境保护局对《 (略) 宏胜 (略) 年产1.8万m3聚苯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为“临环审发[2016]61号”。于2019年3月开始施工,同年12月竣工。建设单位于2023年4月完成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

本次扩建年产3.2万m3聚苯板项目。主要扩建内容:新建1座452m2生产车间,内设置间歇式预发机、自动成型机、压缩机等设备、新建1座200m2设备间,内布设3个蒸汽储汽罐;新建1座10m2危废暂存间。其余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依托现有项目。扩建完成后形成年产5万m3聚苯板的生产能力。生产用蒸汽和冬季采暖热源由内 (略) 供给。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万元,占总投资的3%。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在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废水、粉尘、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

2、新安装的原料预发泡机产生的废气,经上方设置集气装置集中收集,由引风机引至现有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光氧催化氧化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非*烷总烃浓度要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浓度要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3、生产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防渗化粪池后,排入园区污水 (略) 污水处理厂。

4、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在厂房内,并采取隔音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和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和废UV灯管分别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要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采取必要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

四、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国家环保相关规定,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要自主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运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 (略) 宏胜 (略) 年产3.2万m3聚苯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4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

传 真:0478-*

邮 编:*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临河区分局 605室

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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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宏胜 (略) 年产3.2万m3聚苯板项目

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路东

(略) 宏胜 (略)

内蒙古绿田 (略)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路东(租用 (略) (略) 场地),地理坐标为:E 107°30′24.72″,N 40°49′19.97″。总占地面积13000m2(在现有厂区内扩建,不新增占地)。

(略) 宏胜 (略) 于2016年12月20日取得 (略) 临河区环境保护局对《 (略) 宏胜 (略) 年产1.8万m3聚苯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为“临环审发[2016]61号”。于2019年3月开始施工,同年12月竣工。建设单位于2023年4月完成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

本次扩建年产3.2万m3聚苯板项目。主要扩建内容:新建1座452m2生产车间,内设置间歇式预发机、自动成型机、压缩机等设备、新建1座200m2设备间,内布设3个蒸汽储汽罐;新建1座10m2危废暂存间。其余配套的公用辅助设施依托现有项目。扩建完成后形成年产5万m3聚苯板的生产能力。生产用蒸汽和冬季采暖热源由内 (略) 供给。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万元,占总投资的3%。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在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废水、粉尘、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

2、新安装的原料预发泡机产生的废气,经上方设置集气装置集中收集,由引风机引至现有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光氧催化氧化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非*烷总烃浓度要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浓度要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3、生产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防渗化粪池后,排入园区污水 (略) 污水处理厂。

4、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在厂房内,并采取隔音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和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和废UV灯管分别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6、要编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采取必要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

四、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国家环保相关规定,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要自主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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