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遴选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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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遴选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我局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资质的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承担我局法律顾问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机构。

三、2023-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1、协助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2、参与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预评估、后评估等工作;

3、为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4、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重大合同;

5、参与行政执法案件合法性审查,协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6、协助进行法治宣传,开展法律培训;

7、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

8、参与法治建设相关问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9、参与处理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

10、提供最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信息;

11、协助处理其他涉法事务。

(二)申报条件

1、应聘担任我局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成立5年以上,拥有15名(含15名)以上律师,具有提供各类综合法律服务的能力;

(2)具有3名以上律师组成的从事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的专业团队;

(3)经合法设立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4)近5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律师协会纪律处分;

(5)可依照我局要求安排专人在我局定期办公;

(6)不得同时为我局及相关业务所涉利益冲突方提供法律服务。

2、受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至少3人的律师团队,常年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受指派的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律师团队中至少有1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高质高效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3)持有律师执业证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的情况;

(4)至少有1名律师连续执业时间1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5)具有担任政府机关法律顾问的经验和业绩;

(6)熟悉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机关基本运作流程和司法行政业务;

(7)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纪律处分。

(三)申报材料

1、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需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证明;

(3)律师事务所2020年以来担任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单位的合同复印件和相关工作业绩材料;

(4)律师事务所2020年以来获得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5)律师事务所拟指派的团队律师的执业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团队工作分工、工作经历说明及证明材料;

(6)法律服务费用组成及报价;

(7)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提供的关于遴选资格与服务能力的其他材料。

2、申报材料须密封,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3份,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报名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申报期限:**日—14日

报送地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2室

联系人:马姣

联系电话:0953-*

五、服务费用

法律顾问机构服务费用: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

六、遴选结果

凡报名参加遴选的律师事务所,我局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综合评审,于**日前将遴选结果书面告知中选律师事务所,未收到书面通知即未中选。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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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我局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资质的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承担我局法律顾问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名称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机构。

三、2023-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1、协助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2、参与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预评估、后评估等工作;

3、为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4、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重大合同;

5、参与行政执法案件合法性审查,协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6、协助进行法治宣传,开展法律培训;

7、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

8、参与法治建设相关问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9、参与处理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

10、提供最新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信息;

11、协助处理其他涉法事务。

(二)申报条件

1、应聘担任我局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成立5年以上,拥有15名(含15名)以上律师,具有提供各类综合法律服务的能力;

(2)具有3名以上律师组成的从事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的专业团队;

(3)经合法设立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者限期整改的情况;

(4)近5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律师协会纪律处分;

(5)可依照我局要求安排专人在我局定期办公;

(6)不得同时为我局及相关业务所涉利益冲突方提供法律服务。

2、受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至少3人的律师团队,常年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受指派的律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律师团队中至少有1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高质高效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3)持有律师执业证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的情况;

(4)至少有1名律师连续执业时间1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5)具有担任政府机关法律顾问的经验和业绩;

(6)熟悉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机关基本运作流程和司法行政业务;

(7)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纪律处分。

(三)申报材料

1、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需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证明;

(3)律师事务所2020年以来担任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单位的合同复印件和相关工作业绩材料;

(4)律师事务所2020年以来获得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5)律师事务所拟指派的团队律师的执业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团队工作分工、工作经历说明及证明材料;

(6)法律服务费用组成及报价;

(7)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提供的关于遴选资格与服务能力的其他材料。

2、申报材料须密封,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3份,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报名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申报期限:**日—14日

报送地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2室

联系人:马姣

联系电话:0953-*

五、服务费用

法律顾问机构服务费用: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

六、遴选结果

凡报名参加遴选的律师事务所,我局将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综合评审,于**日前将遴选结果书面告知中选律师事务所,未收到书面通知即未中选。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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