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新建鼓楼派出所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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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新建鼓楼派出所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市公安局:

你单位《 (略) 公安局关于榆阳分局新建鼓楼派出所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函》(榆公办函〔2023〕10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我委《关于榆阳公安分局新建鼓楼派出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榆政发改审发〔2020〕60号)、《 (略) 榆阳分局新建鼓楼派出所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榆政发改审发〔2022〕102号)等文件,以及各项前期工作准备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所报招标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榆阳分局新建鼓楼派出所位于榆阳区环城北路北、 (略) 红山供水站东,总用地面积 3902 ㎡(约 5.85 亩)、 总建筑面积 5479 ㎡、地上部分建筑面积 4732 ㎡(其中业务用房 4378㎡、附属用房 341 ㎡);地下部分建筑面积 746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业务用房和附属用房各 1 栋,内设办案区、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等;室外箱式变电站1处;绿化及硬化工程;新建信息化工程等。该项目概算总投资40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09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二、项目法人

项目 (略) 公安局榆阳分局,项目负责人为李潭。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内容为:业务用房和附属用房各 1 栋,内设办案区、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等;室外箱式变电站1处;绿化及硬化工程;新建信息化工程等。共划分1个标段,经市财政部门审定最高投标限价为2300.54万元。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六、招标公告发布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少于5日。

七、投标人资质及资审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且无不良记录。

投标人(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信息应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编制

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的发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法定时间。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交信用记录报告,并按有关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保函,也可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0〕329号)规定,以“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十、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其成员由专家评委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略) 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选举产生。

十一、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严格执行《 (略) 工程建设综合评标办法(试行)》,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随意变更评审因素和分值设置。

十二、监督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民大厦)进行,按有关 (略) 发改委依法监督。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


市公安局:

你单位《 (略) 公安局关于榆阳分局新建鼓楼派出所项目招标实施方案的函》(榆公办函〔2023〕10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我委《关于榆阳公安分局新建鼓楼派出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榆政发改审发〔2020〕60号)、《 (略) 榆阳分局新建鼓楼派出所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榆政发改审发〔2022〕102号)等文件,以及各项前期工作准备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单位所报招标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榆阳分局新建鼓楼派出所位于榆阳区环城北路北、 (略) 红山供水站东,总用地面积 3902 ㎡(约 5.85 亩)、 总建筑面积 5479 ㎡、地上部分建筑面积 4732 ㎡(其中业务用房 4378㎡、附属用房 341 ㎡);地下部分建筑面积 746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业务用房和附属用房各 1 栋,内设办案区、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等;室外箱式变电站1处;绿化及硬化工程;新建信息化工程等。该项目概算总投资40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09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二、项目法人

项目 (略) 公安局榆阳分局,项目负责人为李潭。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内容为:业务用房和附属用房各 1 栋,内设办案区、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等;室外箱式变电站1处;绿化及硬化工程;新建信息化工程等。共划分1个标段,经市财政部门审定最高投标限价为2300.54万元。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六、招标公告发布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少于5日。

七、投标人资质及资审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且无不良记录。

投标人(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信息应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编制

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的发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法定时间。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交信用记录报告,并按有关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者保函,也可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信用监管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榆政发改发〔2020〕329号)规定,以“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十、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其成员由专家评委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略) 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选举产生。

十一、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严格执行《 (略) 工程建设综合评标办法(试行)》,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随意变更评审因素和分值设置。

十二、监督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民大厦)进行,按有关 (略) 发改委依法监督。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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