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桦树镇康养度假区-温泉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情况的公示
关于桦树镇康养度假区-温泉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情况的公示
关于桦树镇康养度假区-温泉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情况的公示
白环临审字〔2023〕3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桦树镇康养度假区-温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日。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大气污防审批科)、0439-*(政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正阳路7号、 (略) 站前路5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桦树镇康养度假区-温泉建设项目 | (略) 桦树镇小营子村 | (略) 小营子 (略) | (略) (略) | 建设地 (略) 桦树镇小营子村,项目东侧为天然林地,南侧为石头河,西侧隔100m为上小营子村,北侧为天然林地。项目西侧隔100m为环境敏感点“上小营子村”。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9407.91㎡,项目主要建设一座温泉酒店,并建设锅炉等配套公用工程。 | 1、本项目废水包括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少量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施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临时防渗旱厕,定期请当地农民清掏堆肥;运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生活区污水、功能区废水、清洁废水及锅炉排污水,全部暂存于地下室污水池中,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及污水厂进水标准,由储水车定 (略) 桦树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石头河。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期扬尘、粉尘和营运期锅炉废气和食堂油烟。(1)在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抑尘、围挡及运输车辆密封运输措施,燃料堆放及卸料粉尘,通过洒水降尘的方式增加物料湿度,减少粉尘产生,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2)本项目建成后冬季和夏季生活供热及生产用热分别由1台12t/h燃煤热水锅炉和1台6t/h燃生物质锅炉提供。燃煤锅炉产生烟气经布袋除尘器+湿式脱硫(石灰石-石膏法)和生物质锅炉产生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全部经1根40m高烟囱排放,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3)本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隔油池+油烟净化器+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施工期机械、运输和营运期各类设备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隔声挡板,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营运期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及锅炉等,经隔声、安装减振措施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弃土和施工、运营期人员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包装、锅炉炉渣及炉灰。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用作筑路材料,施工弃土回填与地势低洼处,用于厂区平整;施工、运营期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经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统一处理,不得随意抛弃;废包装收集后外售;餐厨垃圾经有资质单位处理;锅炉炉渣外卖做建筑材料,锅炉炉灰用于周边农民堆肥使用。 5、本项目在运营中存在环境风险,企业需落实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关于桦树镇康养度假区-温泉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情况的公示
白环临审字〔2023〕3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桦树镇康养度假区-温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日。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9-*(大气污防审批科)、0439-*(政务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电子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正阳路7号、 (略) 站前路5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桦树镇康养度假区-温泉建设项目 | (略) 桦树镇小营子村 | (略) 小营子 (略) | (略) (略) | 建设地 (略) 桦树镇小营子村,项目东侧为天然林地,南侧为石头河,西侧隔100m为上小营子村,北侧为天然林地。项目西侧隔100m为环境敏感点“上小营子村”。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9407.91㎡,项目主要建设一座温泉酒店,并建设锅炉等配套公用工程。 | 1、本项目废水包括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少量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施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临时防渗旱厕,定期请当地农民清掏堆肥;运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生活区污水、功能区废水、清洁废水及锅炉排污水,全部暂存于地下室污水池中,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及污水厂进水标准,由储水车定 (略) 桦树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站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石头河。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期扬尘、粉尘和营运期锅炉废气和食堂油烟。(1)在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抑尘、围挡及运输车辆密封运输措施,燃料堆放及卸料粉尘,通过洒水降尘的方式增加物料湿度,减少粉尘产生,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2)本项目建成后冬季和夏季生活供热及生产用热分别由1台12t/h燃煤热水锅炉和1台6t/h燃生物质锅炉提供。燃煤锅炉产生烟气经布袋除尘器+湿式脱硫(石灰石-石膏法)和生物质锅炉产生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全部经1根40m高烟囱排放,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3)本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隔油池+油烟净化器+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施工期机械、运输和营运期各类设备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隔声挡板,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营运期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及锅炉等,经隔声、安装减振措施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弃土和施工、运营期人员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包装、锅炉炉渣及炉灰。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用作筑路材料,施工弃土回填与地势低洼处,用于厂区平整;施工、运营期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经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统一处理,不得随意抛弃;废包装收集后外售;餐厨垃圾经有资质单位处理;锅炉炉渣外卖做建筑材料,锅炉炉灰用于周边农民堆肥使用。 5、本项目在运营中存在环境风险,企业需落实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制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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