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3年6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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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3年6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益津中路1 (略) 生态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国石 (略) (略) 第二采油厂北基地采暖锅炉安装项目

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霸州北站西北侧150米 (略) 内

中国石 (略) (略) 第二采油厂

中勘冶金勘 (略) (略)

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1) 废气

每台锅炉均安装低氮燃烧器,每台锅炉均设立独立的排气筒,每根排气筒高度均为19m。燃气锅炉排放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燃气锅炉烟囱高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327-2014)要求。

(2)废水:项目锅炉废水、树脂再生废水排入厂区收集池,经“PH调整+絮凝+澄清”处理后,与员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绿化及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锅炉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收集至厂区收集池,经“pH调整+絮凝+澄清”处理后,与员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绿化及泼洒地面抑尘,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标准,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措施。锅炉房四周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软化设备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及回收处理。废水处理产生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版)中第四章“生活垃圾”中的相关内容。

2

霸州医疗废物处置厂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略) (略) 康仙庄乡大各庄村(廊坊伊能默 (略) 院内)

廊坊伊能默 (略)

中蓝 (略)

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

(1) 废气

依托冷库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冷库(1、2)贮存、上料、出料及破碎废气采用集气罩(排风管道)+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塔+15m高排气筒(DA001).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本次改建依托厂区现有医废运输车辆及周转箱,改建后厂区医疗废物处置规模不变,无新增车辆清洗废水及周转箱废水,本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

(3)噪声:项目新增医废贮存于现有冷库2中,定期转运处置,依托现有医废运输车辆,无新增噪声设备。

(4)固体废物:项目新增医疗废物贮存于厂区现有冷库2中,定期 (略) 申洁 (略) 进行处置。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3

(略) (略) 家具生产扩建项目

(略) (略) 胜芳镇中山街工业区北头

(略) (略)

河北 (略)

总投资2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年产木质家具(衣帽架)12万套、金属家具(19万套置物架、4万套办公桌和8万套椅子)31万套。扩建面积900平方米。购置冲床、断料机、轧花机、切割机、高频退火机等设备共计109台(套)。

(1)废气

①木质家具钢管切头、打孔、砂光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中央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新建)排放;②金属家具木板的焊接、打磨废气:集气罩+滤筒过滤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新建)。有组织:木质家具切头、打孔、砂光工序颗粒物,金属家具焊接、打磨工序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项目职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生产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废金属料、废木屑、布袋除尘器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桶于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本)中第四章“生活垃圾”中的相关内容。

4

年产1000万件塑料配件项目

(略) 杨芬港镇褚河港西村

(略) (略)

河北 (略)

总投资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年产塑料配件1000万件,租赁现有厂房及库房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等设备共计16台(套)。

(1)废气

注塑废气

16个集气罩+软帘+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盥洗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盥洗水,直接泼洒厂区道路抑尘。

(3)噪声:通过选取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昼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为废原料包装袋、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不合格产品和生活垃圾。项目废原料包装袋、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

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益津中路1 (略) 生态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国石 (略) (略) 第二采油厂北基地采暖锅炉安装项目

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霸州北站西北侧150米 (略) 内

中国石 (略) (略) 第二采油厂

中勘冶金勘 (略) (略)

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

(1) 废气

每台锅炉均安装低氮燃烧器,每台锅炉均设立独立的排气筒,每根排气筒高度均为19m。燃气锅炉排放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燃气锅炉烟囱高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2327-2014)要求。

(2)废水:项目锅炉废水、树脂再生废水排入厂区收集池,经“PH调整+絮凝+澄清”处理后,与员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绿化及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锅炉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收集至厂区收集池,经“pH调整+絮凝+澄清”处理后,与员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绿化及泼洒地面抑尘,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标准,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措施。锅炉房四周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软化设备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及回收处理。废水处理产生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版)中第四章“生活垃圾”中的相关内容。

2

霸州医疗废物处置厂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略) (略) 康仙庄乡大各庄村(廊坊伊能默 (略) 院内)

廊坊伊能默 (略)

中蓝 (略)

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

(1) 废气

依托冷库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冷库(1、2)贮存、上料、出料及破碎废气采用集气罩(排风管道)+高效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塔+15m高排气筒(DA001).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废水;本次改建依托厂区现有医废运输车辆及周转箱,改建后厂区医疗废物处置规模不变,无新增车辆清洗废水及周转箱废水,本项目无新增生产废水。

(3)噪声:项目新增医废贮存于现有冷库2中,定期转运处置,依托现有医废运输车辆,无新增噪声设备。

(4)固体废物:项目新增医疗废物贮存于厂区现有冷库2中,定期 (略) 申洁 (略) 进行处置。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3

(略) (略) 家具生产扩建项目

(略) (略) 胜芳镇中山街工业区北头

(略) (略)

河北 (略)

总投资2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年产木质家具(衣帽架)12万套、金属家具(19万套置物架、4万套办公桌和8万套椅子)31万套。扩建面积900平方米。购置冲床、断料机、轧花机、切割机、高频退火机等设备共计109台(套)。

(1)废气

①木质家具钢管切头、打孔、砂光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中央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新建)排放;②金属家具木板的焊接、打磨废气:集气罩+滤筒过滤器+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新建)。有组织:木质家具切头、打孔、砂光工序颗粒物,金属家具焊接、打磨工序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项目职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生产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措施,运营期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废金属料、废木屑、布袋除尘器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机油桶、废液压油桶于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本)中第四章“生活垃圾”中的相关内容。

4

年产1000万件塑料配件项目

(略) 杨芬港镇褚河港西村

(略) (略)

河北 (略)

总投资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年产塑料配件1000万件,租赁现有厂房及库房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等设备共计16台(套)。

(1)废气

注塑废气

16个集气罩+软帘+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盥洗水,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盥洗水,直接泼洒厂区道路抑尘。

(3)噪声:通过选取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昼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为废原料包装袋、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不合格产品和生活垃圾。项目废原料包装袋、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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