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通县双新公路沿线农业设施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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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通县双新公路沿线农业设施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的公示

一、项目名称

大通县双新公路沿线农业设施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类别

基础设施

三、项目性质

改造提升

四、建设地点

双新公路沿线(桥头镇向阳堡村,塔尔镇凉州庄村、上旧庄村、塔尔湾村,新庄镇吉仓村、新庄村)。

五、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六、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实施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贺永才

七、实施期限及进度安排

2023年1月—12月。进度安排如下:1月一6月,完成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审查和招投标等工作;6月一12月,完成项目建设;12月底竣工验收。

八、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修缮双新公路沿线农业设施园区原有围墙 6565.23 米(修缮原有砖砌围1429.04 米、原有砖跺上安装铁艺围栏 1689.23 米、新建铁艺围墙 3446.96 米);新建农村公交停靠站5座及配套工程;向阳堡村公共厕所1座;大通蔬菜智能育苗研发实践中心配套315kVA 变压器1台、给水管网 315米。

九、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63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00万元,工程其他费用30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00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万元,配套资金30万元。

十、项目效益

通过项目 实施完善双新公路沿线农业园区基础设施,促进农业园区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十一、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该项目,修缮双新公路沿线围墙 6565.23米;完善大通蔬菜智能育苗研发实践中心供水、供电工程,完成双新公路沿线3镇5村公交港湾停靠站;完成投资630万元;项目覆盖农户4063户19100人,脱贫户115户391人。

十二、运行机制

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 (略)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青乡振组〔2021〕4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由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到各相关村委会,按规定进行确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登记造册。由资产所有人进行日常管护。

十三、联农带农机制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采取“以工代赈”的模式,优先吸纳有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参与工程建设,增加工资性收入。

发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

通讯地址:桥头镇人民路49号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日

一、项目名称

大通县双新公路沿线农业设施园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二、项目类别

基础设施

三、项目性质

改造提升

四、建设地点

双新公路沿线(桥头镇向阳堡村,塔尔镇凉州庄村、上旧庄村、塔尔湾村,新庄镇吉仓村、新庄村)。

五、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六、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实施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贺永才

七、实施期限及进度安排

2023年1月—12月。进度安排如下:1月一6月,完成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审查和招投标等工作;6月一12月,完成项目建设;12月底竣工验收。

八、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修缮双新公路沿线农业设施园区原有围墙 6565.23 米(修缮原有砖砌围1429.04 米、原有砖跺上安装铁艺围栏 1689.23 米、新建铁艺围墙 3446.96 米);新建农村公交停靠站5座及配套工程;向阳堡村公共厕所1座;大通蔬菜智能育苗研发实践中心配套315kVA 变压器1台、给水管网 315米。

九、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63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00万元,工程其他费用30万元。

(二)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00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0万元,配套资金30万元。

十、项目效益

通过项目 实施完善双新公路沿线农业园区基础设施,促进农业园区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十一、绩效目标

通过实施该项目,修缮双新公路沿线围墙 6565.23米;完善大通蔬菜智能育苗研发实践中心供水、供电工程,完成双新公路沿线3镇5村公交港湾停靠站;完成投资630万元;项目覆盖农户4063户19100人,脱贫户115户391人。

十二、运行机制

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 (略)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青乡振组〔2021〕4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由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移交到各相关村委会,按规定进行确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登记造册。由资产所有人进行日常管护。

十三、联农带农机制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采取“以工代赈”的模式,优先吸纳有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参与工程建设,增加工资性收入。

发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

通讯地址:桥头镇人民路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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