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公示:年产9万只石英坩埚及配套籽晶生产项目
拟审批公示:年产9万只石英坩埚及配套籽晶生产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6月8日我局拟对年产9万只石英坩埚及配套籽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1-*
通讯地址: (略) 城中区南川西路137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9万只石英坩埚及配套籽晶生产项目 | 东川工业园区 | 青 (略) | 西安 (略) | 项目租用青海 (略) 厂区内2#、3#标准厂房,购置坩埚炉、喷砂机、清洗自动线、车床、钻籽晶机、晶向仪、磨床、倒角机、打磨机等生产设备,建设10条石英坩埚生产线、1条籽晶加工生产线、污水处理站及其他相关辅助配套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6条石英坩埚生产线及其配套籽晶生产线,规模为5.4万只/年,籽晶规模为50万根/年;二期建设4条石英坩埚生产线,规模为3.6万只/年。项目建成实施后,可形成年产9万只石英坩埚及50万根籽晶的生产规模。 |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控制废气、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坩埚上料、熔制工序产生的废气。坩埚加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熔制粉尘由密闭管道收集后,一并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中的颗粒物达标排放。酸洗废气通过喷淋碱洗装置处理后经1根高1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氮氧化物、氟化物应达标排放。籽晶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高1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应达标排放。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密闭喷砂,喷砂废气通过生产设备自带除尘器+水浴除尘处理后,经1根高15m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应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须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油烟达标排放。项目酸洗、清洗、喷砂除尘、坩埚切割、籽晶钻取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水、循环水、纯水设备排水、地面清洗等生产废水经项目新建设计规模为150立方/天,采用“中和调节化学沉淀+一级混凝沉淀+一级电解絮凝沉淀”处理工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废酸桶、废矿物油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须对危废进行分类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石墨电极、废模具、废包装材料、除尘灰、沉淀池底渣、废砂纸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独收集贮存,分类堆放,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6月8日我局拟对年产9万只石英坩埚及配套籽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1-*
通讯地址: (略) 城中区南川西路137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9万只石英坩埚及配套籽晶生产项目 | 东川工业园区 | 青 (略) | 西安 (略) | 项目租用青海 (略) 厂区内2#、3#标准厂房,购置坩埚炉、喷砂机、清洗自动线、车床、钻籽晶机、晶向仪、磨床、倒角机、打磨机等生产设备,建设10条石英坩埚生产线、1条籽晶加工生产线、污水处理站及其他相关辅助配套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6条石英坩埚生产线及其配套籽晶生产线,规模为5.4万只/年,籽晶规模为50万根/年;二期建设4条石英坩埚生产线,规模为3.6万只/年。项目建成实施后,可形成年产9万只石英坩埚及50万根籽晶的生产规模。 |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控制废气、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坩埚上料、熔制工序产生的废气。坩埚加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熔制粉尘由密闭管道收集后,一并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中的颗粒物达标排放。酸洗废气通过喷淋碱洗装置处理后经1根高1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氮氧化物、氟化物应达标排放。籽晶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高1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应达标排放。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密闭喷砂,喷砂废气通过生产设备自带除尘器+水浴除尘处理后,经1根高15m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应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须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油烟达标排放。项目酸洗、清洗、喷砂除尘、坩埚切割、籽晶钻取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水、循环水、纯水设备排水、地面清洗等生产废水经项目新建设计规模为150立方/天,采用“中和调节化学沉淀+一级混凝沉淀+一级电解絮凝沉淀”处理工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废酸桶、废矿物油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须对危废进行分类收集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石墨电极、废模具、废包装材料、除尘灰、沉淀池底渣、废砂纸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独收集贮存,分类堆放,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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