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4
2023年6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稀土二次资源回收 项目(一期) | 福建(龙岩)稀土 工业园区 | 福 (略) | (略) 冶 (略) | 项目位于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项目以钕铁硼废料、熔盐渣为原料,分别建设钕铁硼废料回收生产线、熔盐渣回收生产线各1条,年处理钕铁硼废料27000吨,熔盐渣5000吨,产品为NdFeB焙烧料、熔盐渣焙烧料。主要建设前处理车间(含原料车间)、研发检测楼、公用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钕铁硼废料回收主要生产工艺有破碎、焙烧、研磨;熔盐渣回收主要生产工艺有破碎、预烧、研磨、焙烧、研磨。 | 1.做好施工期间废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减少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冷却水、废气喷淋废水、清洗废水、喷雾废水、初期雨水等经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多余无法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长汀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3.多膛炉、预烧窑、碱转窑焙烧废气经布袋除尘+二级喷淋洗涤处理后通过 4.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 5. 废矿物油、实验废液等危险废物收集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编织袋、收集粉尘、喷淋污泥、废滤袋、废耐火砖等一般固体废物应按报告书要求妥善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钕铁硼废料水封池、危废贮存间、沉淀池、前处理车间原料区等区域应满足重点污染防治区相应的防渗要求。 7.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设 8.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新增SO2:1.392 t/a、NOx:5.09t/a。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稀土二次资源回收 项目(一期) | 福建(龙岩)稀土 工业园区 | 福 (略) | (略) 冶 (略) | 项目位于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项目以钕铁硼废料、熔盐渣为原料,分别建设钕铁硼废料回收生产线、熔盐渣回收生产线各1条,年处理钕铁硼废料27000吨,熔盐渣5000吨,产品为NdFeB焙烧料、熔盐渣焙烧料。主要建设前处理车间(含原料车间)、研发检测楼、公用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钕铁硼废料回收主要生产工艺有破碎、焙烧、研磨;熔盐渣回收主要生产工艺有破碎、预烧、研磨、焙烧、研磨。 | 1.做好施工期间废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减少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2.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冷却水、废气喷淋废水、清洗废水、喷雾废水、初期雨水等经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多余无法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长汀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3.多膛炉、预烧窑、碱转窑焙烧废气经布袋除尘+二级喷淋洗涤处理后通过 4.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 5. 废矿物油、实验废液等危险废物收集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编织袋、收集粉尘、喷淋污泥、废滤袋、废耐火砖等一般固体废物应按报告书要求妥善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钕铁硼废料水封池、危废贮存间、沉淀池、前处理车间原料区等区域应满足重点污染防治区相应的防渗要求。 7.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设 8.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新增SO2:1.392 t/a、NOx:5.09t/a。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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