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仁寿县1万吨标准化钢板性食用油储备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仁寿县1万吨标准化钢板性食用油储备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仁寿县1万吨标准化钢板性食用油储备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
仁发改〔2023〕86号
仁寿国家粮食储备库:
你库《关于仁寿县1万吨标准化钢板性食用油储备罐项目立项的请示》(仁国粮库〔2023〕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四川同创 (略) 编制的《仁寿县1万吨标准化钢板性食用油储备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仁寿县1万吨标准化钢板性食用油储备罐项目
二、项目代码
2304-*-04-01-*
三、项目建设地址
大化镇龙门村
四、项目业主及负责人
项目业主:仁寿国家粮食储备库
项目负责人:张云安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设食用油油罐10000吨,其中1500吨的4个,2000吨的2个。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22.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3.49万元,预备费39.17万元。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资金477.58万元,省级资金223.04万元,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周期10个月。
八、项目招投标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等有关规定和本核准意见进行招标投标活动。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九、环保和节能
项目的建设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好各项节能措施。
十、实施要求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项目基本建设制度要求,严格执行《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控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8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仁寿县1万吨标准化钢板性食用油储备罐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施 工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监 理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重要设备和材料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方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相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执行,附属工程应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未达到必须招标标准和范围的,请按照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2、评标标准和办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本工程原则上实行资格后审。如实行资格预审,一律采取强制标准法。 3、评标专家应按 (略) 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招标文件应按照《 (略)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2008年版)》编制。 5、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8日 |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仁寿县1万吨标准化钢板性食用油储备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的批复
仁发改〔2023〕86号
仁寿国家粮食储备库:
你库《关于仁寿县1万吨标准化钢板性食用油储备罐项目立项的请示》(仁国粮库〔2023〕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四川同创 (略) 编制的《仁寿县1万吨标准化钢板性食用油储备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仁寿县1万吨标准化钢板性食用油储备罐项目
二、项目代码
2304-*-04-01-*
三、项目建设地址
大化镇龙门村
四、项目业主及负责人
项目业主:仁寿国家粮食储备库
项目负责人:张云安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设食用油油罐10000吨,其中1500吨的4个,2000吨的2个。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822.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3.49万元,预备费39.17万元。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资金477.58万元,省级资金223.04万元,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
七、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周期10个月。
八、项目招投标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等有关规定和本核准意见进行招标投标活动。该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九、环保和节能
项目的建设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好各项节能措施。
十、实施要求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项目基本建设制度要求,严格执行《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控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8日
附件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仁寿县1万吨标准化钢板性食用油储备罐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施 工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监 理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重要设备和材料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方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相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执行,附属工程应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未达到必须招标标准和范围的,请按照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2、评标标准和办法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本工程原则上实行资格后审。如实行资格预审,一律采取强制标准法。 3、评标专家应按 (略) 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招标文件应按照《 (略)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要求(2008年版)》编制。 5、招标人应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进行监督。 仁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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