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关于对淄博金腾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等2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3年6月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周村分局关于对淄博金腾金属科技有限公司等2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 (略) 等2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31、32号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年产1000吨不锈钢焊管项目 | (略) 周村区北郊镇淄博大学城园区大姜商业街1号 | 淄博 (略) | 山东 (略) | 该项目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新上设备剪板机1台、折弯机2台、抛光机1套、喷砂机1台、扣模机1台、合缝机1台、三辊机2台、离子焊机6台、氩弧焊机8台、刨边机1台、校直机1台、齐头机1台、水压机1台、焊烟净化器8台、布袋除尘器2套等,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 1000 吨不锈钢焊管。 | 1、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两股废气共同通过1根高15米的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项目须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8、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报告表 | |
2 | 年产20万双高分子*基新材料手套项目(一期) | (略) 周村区南谢村666号 | 山东 (略) | 山东美陵 (略) | 一期项目占地面积900平方米,总投资81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68万元,利用原有厂房建设高分子*基新材料手套生产线(车间利旧),消防水系统利旧改造,新建污水处理站(新建的污水处理站仅用于处理一期项目的废水)。一期项目建成后能达到年产3万双*基橡胶手套的生产能力。 | 1、硫化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15米的排气筒(DA001)排放,VOCs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橡胶制品制造(C291)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Ⅱ时段排放限值。项目须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确保VOCs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2、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部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危险废物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危废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8、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报告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 (略) 等2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民之家二楼31、32号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年产1000吨不锈钢焊管项目 | (略) 周村区北郊镇淄博大学城园区大姜商业街1号 | 淄博 (略) | 山东 (略) | 该项目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新上设备剪板机1台、折弯机2台、抛光机1套、喷砂机1台、扣模机1台、合缝机1台、三辊机2台、离子焊机6台、氩弧焊机8台、刨边机1台、校直机1台、齐头机1台、水压机1台、焊烟净化器8台、布袋除尘器2套等,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 1000 吨不锈钢焊管。 | 1、抛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密闭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两股废气共同通过1根高15米的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项目须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8、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报告表 | |
2 | 年产20万双高分子*基新材料手套项目(一期) | (略) 周村区南谢村666号 | 山东 (略) | 山东美陵 (略) | 一期项目占地面积900平方米,总投资81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68万元,利用原有厂房建设高分子*基新材料手套生产线(车间利旧),消防水系统利旧改造,新建污水处理站(新建的污水处理站仅用于处理一期项目的废水)。一期项目建成后能达到年产3万双*基橡胶手套的生产能力。 | 1、硫化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高15米的排气筒(DA001)排放,VOCs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橡胶制品制造(C291)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Ⅱ时段排放限值。项目须加强无组织废气管理,确保VOCs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2、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部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 3、对主要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及处置,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危险废物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将事故风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水平。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6、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危废间等区域的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7、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工作。 8、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9、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开停车、设备检修故障、环保设施故障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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