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号整改任务 验收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号整改任务 验收公示
太谷区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号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略) 有关部门对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重视不够,推动落实不力。对未达年度考 (略) ,既未按照要求问责,也未实施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 (略) 能源局进行约谈,考核结果运用“宽松软”,能耗双控刚性约束作用没有有效发挥。对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不力,只要求、不落实,对一些“十四五”以前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高耗能项目“黑户”,长期听之任之。 (略) (略) 自2012年违法建成投产以来,累计消费煤炭约1000万吨。
二、整改措施
1.开展能耗双控考核工作。2021年12月底,市节能降耗领导组完成对我区“十三五”以来能耗双控指标落实情况考核, (略) 政府审定同意后通报我区并向社会公告。
2.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未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实行约谈问责;对未完成能耗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的实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
3.常态化监测预警。 (略) 节能降耗领导组办公室发布的太谷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定期调度节能降耗进展情况。
三、整改完成情况
1.2021年太谷区能耗增量控制目标为755万吨标准煤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为3.9%。2021年, (略) 太谷区规上企业能耗为45.29万吨标煤 (当量值),与去年同期47.9万吨标煤相比,降低5.44%。
2.太谷区行政审批局对除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 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万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并对需办理未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出具需办理节能审查告知函。2021年,太谷区行政审批局共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3 项。
3. (略) 节能降耗领导组办公室发布的太谷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定期调度节能降耗进展情况。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8日,共10天) (略) 太谷区人民政府反馈。
联 系 人(责任单位):闫峰兵
固定电话(责任单位):0354-*
电子邮箱(责任单位):*@*63.com
太谷区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号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略) 有关部门对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重视不够,推动落实不力。对未达年度考 (略) ,既未按照要求问责,也未实施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 (略) 能源局进行约谈,考核结果运用“宽松软”,能耗双控刚性约束作用没有有效发挥。对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不力,只要求、不落实,对一些“十四五”以前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高耗能项目“黑户”,长期听之任之。 (略) (略) 自2012年违法建成投产以来,累计消费煤炭约1000万吨。
二、整改措施
1.开展能耗双控考核工作。2021年12月底,市节能降耗领导组完成对我区“十三五”以来能耗双控指标落实情况考核, (略) 政府审定同意后通报我区并向社会公告。
2.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未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实行约谈问责;对未完成能耗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的实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
3.常态化监测预警。 (略) 节能降耗领导组办公室发布的太谷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定期调度节能降耗进展情况。
三、整改完成情况
1.2021年太谷区能耗增量控制目标为755万吨标准煤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为3.9%。2021年, (略) 太谷区规上企业能耗为45.29万吨标煤 (当量值),与去年同期47.9万吨标煤相比,降低5.44%。
2.太谷区行政审批局对除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 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万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并对需办理未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出具需办理节能审查告知函。2021年,太谷区行政审批局共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3 项。
3. (略) 节能降耗领导组办公室发布的太谷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定期调度节能降耗进展情况。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8日,共10天) (略) 太谷区人民政府反馈。
联 系 人(责任单位):闫峰兵
固定电话(责任单位):0354-*
电子邮箱(责任单位):*@*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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