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永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 (略) 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永春县,永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总投资*.65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地址: (略) 永春县
联系人: 林总
联系电话:*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1 水环境影响结论
(1)施工期
因为项目各临时施工场地较为分散,生活污水经各临时施工场地临时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为管道障碍物清理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以及管线施工开挖产生的开挖渗水,施工废水及开挖渗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或作为场地抑尘洒水用水,不外排。项目管道全线接通后进行闭水试验,管道试压废水为清洁水,由于本项目闭水试验用水在管道中使用,因此基本没有受到污染,其主要污染物为管道中的灰尘及砂砾,闭水检查结束后,尾水管道试压废水可用于管线周边绿化使用,不会对周边水体水质造成影响。
(2)运营期
项目独立供水工程水厂均为乡村小型水厂,由于生活污水量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田、林业灌溉,不外排。项目主要产品为自来水,规模化水厂排泥废水、反冲洗水、污泥脱水滤液均经排水调节池收集后,用泵送至配水井作原水使用,不外排;反冲洗水用泵送至絮凝沉淀前作原水使用,排泥废水、污泥脱水滤液均用于周边林地、农田灌溉使用不外排。
3.2 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1)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为运输扬尘、堆场扬尘、施工扬尘、汽车尾气及施工设备燃料废气。
运输扬尘对运输路线两侧一定区域的环境空气TSP将造成一定的污染,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施工阶段扬尘的另一个主要来源是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由于施工需要,一些建筑材料需要露天堆放,一些施工作业点的表层土壤在经过人工开挖后,临时堆放于露天,在气候干燥且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大量扬尘。
施工场地扬尘主要产生于建材的装卸及道路建设等过程中。在整个施工期间,产生扬尘的作业主要为道路路基开挖、回填、建材运输等过程,如果遇到的干旱天气,在大风时,施工扬尘将更严重。本项目采取洒水降尘、施工作业设置移动挡板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在物料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汽车尾气、各类以燃油为动力的工程机械在管基开挖等施工作业时产生一定的废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CO、NOx、SO2,该部分废气排放量少,影响范围较小。
(2)运营期
水厂运营期主要污染源为污泥处理过程中的臭气,由于污泥有机物少,因此排放恶臭物质量很少。厂区内及厂界四周都设有绿化带,通过绿化带的吸附隔离,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臭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危害,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3 声环境影响结论
(1)施工期
施工过程中噪声较大的施工单元主要在开挖阶段。项目施工中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噪声,其中最主要的噪声源有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载重汽车、钻机等管道工程建设施工工作量大,而且机械化程度高,由此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区域环境有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而且具有局部路段特性。管线施工经过人口集中区域时,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施工围挡,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严格控制使用时间,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
(2)运营期
为了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①风机降噪措施
风机噪声控制主要采用消声器和隔声及隔振技术,具体如下:
A:安装消声器:在进气和排气管道上安装适当的消声器;②设置隔声罩:将风机封闭在密闭的隔声罩内,并在罩座下加装隔振器;③管道包扎:为减弱从风机风管辐射出来的噪声,可以用矿渣棉等材料对管道进行包扎,隔绝噪声由此传播的途径。
②泵类噪声控制措施
在泵的通风口加装消声器。另外,运行过程中,水泵房设置成隔声门、窗,避免泵站噪声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
③其他措施
A: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设备基础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B:加强管理,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降低人为噪声;
C: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避免设备故障时生产噪声;
D:对于厂内的流动声源(汽车),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号,厂区内限速行驶等,同时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时限制车速,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E:场地内部空地及厂界四周种植绿色植物,采用大乔木和低矮灌木相结合的形式,形成绿化吸声带。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使得营运期噪声达标排放,有效减轻营运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上述措施环境合理,经济可行,从环保、技术、经济角度是可行的。
3.4 固体废物影响结论
(1)施工期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弃土、建筑垃圾、废弃防腐保温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项目工程的开挖土,除回填利用外,其余土石渣料需作弃渣处理,渣料应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位置堆放,堆渣场需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水保、环保措施。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中产生的废混凝土、废石块等固体废物。对于这部分固体废弃物能回用的尽量回用。由于施工周期长,施工范围广,集中收集堆放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运营期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污泥统一清运处置。
3.5 生态环境影响结论
(1)施工期
工程建设对植被的破坏、土地资源的占用、微地貌的改变,以及可能引发的水土流失,将影响现有的生态环境。工程施工区布置、施工临时道路、弃渣场等都会造成临时占地内的植被剥落、破坏,但主要为人工生态系统,其影响变化不是永久性的,可以在项目施工后通过绿化措施给予恢复。
改扩建水厂均在现有征地范围内作业,未新增用地,新建工程施工将对该区域动物产生一定的干扰,区内现有动物主要是一些与人类密切相关的伴人动物或生态上特殊适应居民区生活环境的动物,迁移能力较强,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动物 将迁移附近影响较小的区域,不会对其产生较大的影响。施工期主要是取水口施工对附近的河岸带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施工范围较小,总体影响较小。
(2)运营期
项目永久占地主要为单个水厂建设用地,现场勘查,未发现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了明显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经过治理后,对该地区生态环境影响轻微。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永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全本公示
公示单位: (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和《 (略) 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略) (略) (略) 永春县,永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总投资*.65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地址: (略) 永春县
联系人: 林总
联系电话:*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1 水环境影响结论
(1)施工期
因为项目各临时施工场地较为分散,生活污水经各临时施工场地临时设置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为管道障碍物清理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以及管线施工开挖产生的开挖渗水,施工废水及开挖渗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或作为场地抑尘洒水用水,不外排。项目管道全线接通后进行闭水试验,管道试压废水为清洁水,由于本项目闭水试验用水在管道中使用,因此基本没有受到污染,其主要污染物为管道中的灰尘及砂砾,闭水检查结束后,尾水管道试压废水可用于管线周边绿化使用,不会对周边水体水质造成影响。
(2)运营期
项目独立供水工程水厂均为乡村小型水厂,由于生活污水量较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田、林业灌溉,不外排。项目主要产品为自来水,规模化水厂排泥废水、反冲洗水、污泥脱水滤液均经排水调节池收集后,用泵送至配水井作原水使用,不外排;反冲洗水用泵送至絮凝沉淀前作原水使用,排泥废水、污泥脱水滤液均用于周边林地、农田灌溉使用不外排。
3.2 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1)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为运输扬尘、堆场扬尘、施工扬尘、汽车尾气及施工设备燃料废气。
运输扬尘对运输路线两侧一定区域的环境空气TSP将造成一定的污染,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施工阶段扬尘的另一个主要来源是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由于施工需要,一些建筑材料需要露天堆放,一些施工作业点的表层土壤在经过人工开挖后,临时堆放于露天,在气候干燥且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大量扬尘。
施工场地扬尘主要产生于建材的装卸及道路建设等过程中。在整个施工期间,产生扬尘的作业主要为道路路基开挖、回填、建材运输等过程,如果遇到的干旱天气,在大风时,施工扬尘将更严重。本项目采取洒水降尘、施工作业设置移动挡板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在物料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汽车尾气、各类以燃油为动力的工程机械在管基开挖等施工作业时产生一定的废气,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CO、NOx、SO2,该部分废气排放量少,影响范围较小。
(2)运营期
水厂运营期主要污染源为污泥处理过程中的臭气,由于污泥有机物少,因此排放恶臭物质量很少。厂区内及厂界四周都设有绿化带,通过绿化带的吸附隔离,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臭气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危害,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3 声环境影响结论
(1)施工期
施工过程中噪声较大的施工单元主要在开挖阶段。项目施工中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噪声,其中最主要的噪声源有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载重汽车、钻机等管道工程建设施工工作量大,而且机械化程度高,由此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区域环境有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而且具有局部路段特性。管线施工经过人口集中区域时,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施工围挡,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严格控制使用时间,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
(2)运营期
为了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①风机降噪措施
风机噪声控制主要采用消声器和隔声及隔振技术,具体如下:
A:安装消声器:在进气和排气管道上安装适当的消声器;②设置隔声罩:将风机封闭在密闭的隔声罩内,并在罩座下加装隔振器;③管道包扎:为减弱从风机风管辐射出来的噪声,可以用矿渣棉等材料对管道进行包扎,隔绝噪声由此传播的途径。
②泵类噪声控制措施
在泵的通风口加装消声器。另外,运行过程中,水泵房设置成隔声门、窗,避免泵站噪声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
③其他措施
A: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设备基础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B:加强管理,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降低人为噪声;
C: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避免设备故障时生产噪声;
D:对于厂内的流动声源(汽车),应强化行车管理制度,严禁鸣号,厂区内限速行驶等,同时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时限制车速,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E:场地内部空地及厂界四周种植绿色植物,采用大乔木和低矮灌木相结合的形式,形成绿化吸声带。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使得营运期噪声达标排放,有效减轻营运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上述措施环境合理,经济可行,从环保、技术、经济角度是可行的。
3.4 固体废物影响结论
(1)施工期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弃土、建筑垃圾、废弃防腐保温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项目工程的开挖土,除回填利用外,其余土石渣料需作弃渣处理,渣料应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位置堆放,堆渣场需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水保、环保措施。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中产生的废混凝土、废石块等固体废物。对于这部分固体废弃物能回用的尽量回用。由于施工周期长,施工范围广,集中收集堆放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运营期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污泥统一清运处置。
3.5 生态环境影响结论
(1)施工期
工程建设对植被的破坏、土地资源的占用、微地貌的改变,以及可能引发的水土流失,将影响现有的生态环境。工程施工区布置、施工临时道路、弃渣场等都会造成临时占地内的植被剥落、破坏,但主要为人工生态系统,其影响变化不是永久性的,可以在项目施工后通过绿化措施给予恢复。
改扩建水厂均在现有征地范围内作业,未新增用地,新建工程施工将对该区域动物产生一定的干扰,区内现有动物主要是一些与人类密切相关的伴人动物或生态上特殊适应居民区生活环境的动物,迁移能力较强,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动物 将迁移附近影响较小的区域,不会对其产生较大的影响。施工期主要是取水口施工对附近的河岸带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施工范围较小,总体影响较小。
(2)运营期
项目永久占地主要为单个水厂建设用地,现场勘查,未发现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了明显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经过治理后,对该地区生态环境影响轻微。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显著影响。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永春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全本公示
公示单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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