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硕源工贸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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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硕源工贸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标题: 2023年6月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硕源工贸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MB*K/2023-*.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07 16:33:12 发布机构: 临淄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6月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硕源工贸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07 16: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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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锅炉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锅炉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

(略) 临淄区凤凰镇东老村村北

(略)

淄博 (略)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环保投资20.00万元。现有项目为沥青、渣油和重油罐区环保改造项目,位于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为防止储存的物料(产品)凝固,保障物料(产品)经管线输送通畅,储罐需要在冬季等低温天气时加热,使用同园区企业山东巧 (略) 生产的余量蒸汽给储罐加热。根据《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2019-2035 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园区现状,园区目前未实现集中供热。现在,山东巧 (略) 不再对 (略) 提供蒸汽,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转,企业利用厂区闲置厂房改建锅炉房,拟建设一台2t/h天燃气蒸汽锅炉为储罐加热,同时相应建设供热管道,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项目新增锅炉排污水、去离子制备产生的浓水等与现有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的初期雨水一起进入齐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确保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齐城污水处理厂接收标准要求。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天燃气蒸汽锅炉配置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排气筒DA002排放(高15m、内径0.30米),确保废气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及关于印发《 (略) 废气旁路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方案的通知(淄环委2021.11.8)中《 (略) 锅炉氮氧化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

3.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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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锅炉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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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锅炉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

(略) 临淄区凤凰镇东老村村北

(略)

淄博 (略)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环保投资20.00万元。现有项目为沥青、渣油和重油罐区环保改造项目,位于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为防止储存的物料(产品)凝固,保障物料(产品)经管线输送通畅,储罐需要在冬季等低温天气时加热,使用同园区企业山东巧 (略) 生产的余量蒸汽给储罐加热。根据《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2019-2035 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园区现状,园区目前未实现集中供热。现在,山东巧 (略) 不再对 (略) 提供蒸汽,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转,企业利用厂区闲置厂房改建锅炉房,拟建设一台2t/h天燃气蒸汽锅炉为储罐加热,同时相应建设供热管道,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项目新增锅炉排污水、去离子制备产生的浓水等与现有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的初期雨水一起进入齐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确保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齐城污水处理厂接收标准要求。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天燃气蒸汽锅炉配置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排气筒DA002排放(高15m、内径0.30米),确保废气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及关于印发《 (略) 废气旁路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方案的通知(淄环委2021.11.8)中《 (略) 锅炉氮氧化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

3.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标题: 2023年6月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关于淄博硕源工贸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MB*K/2023-*.0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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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07 16: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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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锅炉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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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锅炉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

(略) 临淄区凤凰镇东老村村北

(略)

淄博 (略)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环保投资20.00万元。现有项目为沥青、渣油和重油罐区环保改造项目,位于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为防止储存的物料(产品)凝固,保障物料(产品)经管线输送通畅,储罐需要在冬季等低温天气时加热,使用同园区企业山东巧 (略) 生产的余量蒸汽给储罐加热。根据《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2019-2035 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园区现状,园区目前未实现集中供热。现在,山东巧 (略) 不再对 (略) 提供蒸汽,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转,企业利用厂区闲置厂房改建锅炉房,拟建设一台2t/h天燃气蒸汽锅炉为储罐加热,同时相应建设供热管道,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项目新增锅炉排污水、去离子制备产生的浓水等与现有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的初期雨水一起进入齐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确保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齐城污水处理厂接收标准要求。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天燃气蒸汽锅炉配置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排气筒DA002排放(高15m、内径0.30米),确保废气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及关于印发《 (略) 废气旁路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方案的通知(淄环委2021.11.8)中《 (略) 锅炉氮氧化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

3.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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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锅炉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临淄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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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备注

1

锅炉天然气锅炉技改项目

(略) 临淄区凤凰镇东老村村北

(略)

淄博 (略)

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环保投资20.00万元。现有项目为沥青、渣油和重油罐区环保改造项目,位于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为防止储存的物料(产品)凝固,保障物料(产品)经管线输送通畅,储罐需要在冬季等低温天气时加热,使用同园区企业山东巧 (略) 生产的余量蒸汽给储罐加热。根据《临淄经济开发区新医药产业园(2019-2035 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园区现状,园区目前未实现集中供热。现在,山东巧 (略) 不再对 (略) 提供蒸汽,为保证公司正常运转,企业利用厂区闲置厂房改建锅炉房,拟建设一台2t/h天燃气蒸汽锅炉为储罐加热,同时相应建设供热管道,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并采用有效的防渗措施。项目新增锅炉排污水、去离子制备产生的浓水等与现有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的初期雨水一起进入齐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确保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齐城污水处理厂接收标准要求。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天燃气蒸汽锅炉配置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排气筒DA002排放(高15m、内径0.30米),确保废气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及关于印发《 (略) 废气旁路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方案的通知(淄环委2021.11.8)中《 (略) 锅炉氮氧化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

3.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固废转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帐,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严格按照《 (略) 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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