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永靖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农产品泡沫箱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对永靖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农产品泡沫箱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对永靖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农产品泡沫箱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8日我局对永靖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农产品泡沫箱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0-*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公示期:2023年6月8日起(7日)

序号

审批文号

批复

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单位

报告类型

1

永环评字〔2023〕24号

2023年6月8日

永靖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农产品泡沫箱厂)建设项目

永靖县西河镇陈家湾村

永靖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甘肃蓝环 (略)

报告表

附件:1 关于对永靖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农产品泡沫箱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pdf
2 关于永靖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农产品泡沫箱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3年6月8日

关于对永靖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农产品泡沫箱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6月8日我局对永靖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农产品泡沫箱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0-*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公示期:2023年6月8日起(7日)

序号

审批文号

批复

时间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单位

报告类型

1

永环评字〔2023〕24号

2023年6月8日

永靖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农产品泡沫箱厂)建设项目

永靖县西河镇陈家湾村

永靖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甘肃蓝环 (略)

报告表

附件:1 关于对永靖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农产品泡沫箱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pdf
2 关于永靖县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农产品泡沫箱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3年6月8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