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阳春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 (略)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略) 场化运营服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 (略) 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662)*
传 真:(0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略) 场化运营服务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建设地点 | (略) 岗美镇那漠村委会灵山 |
环评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岗美镇那漠灵山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度 41 分 2.432 秒,北纬22 度 0 分 53.427 秒。项目总投资2434.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34.13万元。填埋场内现有1座日处理设计能力100t/d的渗滤液处理站,设计进水规模100t/d、出水规模100t/d,现有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工艺是“外置MBR(A/O+超滤)+RO”。项目于2021年增加了渗滤液处理设备:包含预处理系统,单级DTRO系统,卷式RO系统,出水规模满足200t/d,还未进行环保验收,作为项目应急备用。现拟将渗滤液处理站原有的生化处理系统工艺技术改造成“A/O+外置超滤”,出水再进入新增的深度处理系统,新增一套生化处理进水规模400t/d+深度处理进水规模500t/d的系统:包含生化处理系统,MBR系统,深度处理系统等,最终出水规模满足500t/d。改扩建后渗滤液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将达到进水规模500t/d,出水规模500t/d,两套处理设备同时使用能够达到处理库存渗滤液和日后填埋场新产生渗滤液的处理运行需求。由于都采用了“非膜法”的“全量化”处理工艺,不产生浓缩液。本次改扩建拟在原厂区扩建,无需新增建设用地。 本次改扩建无需新增员工。原有项目年工作300天,实行3班制,每班8小时,劳动定员30人,均在项目厂区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施工粉尘主要来自晴天时挖掘土方、粉状物料的运输和使用、施工现场内运输车辆的行驶所产生的二次扬尘机械设备燃油废气。施工扬尘采取设置施工围蔽、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期粉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机械设备燃油废气产生量小,且为间歇式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限值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3、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以及各种运输车辆运转噪声。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声屏障阻挡噪声传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施工产生的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施工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无法利用的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5、营运期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垃圾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NH3、H2S的恶臭气体。项目建成后将在站内进行绿化,合理搭配绿化空间格局和绿化树种,减少恶臭污染物的折途径或降低散逸量,厂界恶臭污染物H2S、NH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6、营运期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和项目渗滤液处理设备设施清洗废水经过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的限值、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标准限值三者的较严标准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7、营运期项目噪声源降噪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管理制度、加强对噪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隔音、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 8、营运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污泥、滤渣运至填埋场安全填埋,废滤芯收集后由厂家定期回收;危险废物含油抹布和手套收集后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 (略)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略) 场化运营服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 (略) 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662)*
传 真:(0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略) 场化运营服务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建设地点 | (略) 岗美镇那漠村委会灵山 |
环评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岗美镇那漠灵山村,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度 41 分 2.432 秒,北纬22 度 0 分 53.427 秒。项目总投资2434.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34.13万元。填埋场内现有1座日处理设计能力100t/d的渗滤液处理站,设计进水规模100t/d、出水规模100t/d,现有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工艺是“外置MBR(A/O+超滤)+RO”。项目于2021年增加了渗滤液处理设备:包含预处理系统,单级DTRO系统,卷式RO系统,出水规模满足200t/d,还未进行环保验收,作为项目应急备用。现拟将渗滤液处理站原有的生化处理系统工艺技术改造成“A/O+外置超滤”,出水再进入新增的深度处理系统,新增一套生化处理进水规模400t/d+深度处理进水规模500t/d的系统:包含生化处理系统,MBR系统,深度处理系统等,最终出水规模满足500t/d。改扩建后渗滤液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将达到进水规模500t/d,出水规模500t/d,两套处理设备同时使用能够达到处理库存渗滤液和日后填埋场新产生渗滤液的处理运行需求。由于都采用了“非膜法”的“全量化”处理工艺,不产生浓缩液。本次改扩建拟在原厂区扩建,无需新增建设用地。 本次改扩建无需新增员工。原有项目年工作300天,实行3班制,每班8小时,劳动定员30人,均在项目厂区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施工粉尘主要来自晴天时挖掘土方、粉状物料的运输和使用、施工现场内运输车辆的行驶所产生的二次扬尘机械设备燃油废气。施工扬尘采取设置施工围蔽、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期粉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机械设备燃油废气产生量小,且为间歇式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限值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3、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以及各种运输车辆运转噪声。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声屏障阻挡噪声传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施工产生的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施工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无法利用的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5、营运期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垃圾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NH3、H2S的恶臭气体。项目建成后将在站内进行绿化,合理搭配绿化空间格局和绿化树种,减少恶臭污染物的折途径或降低散逸量,厂界恶臭污染物H2S、NH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6、营运期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和项目渗滤液处理设备设施清洗废水经过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的限值、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标准限值三者的较严标准回用于绿化,不外排。 7、营运期项目噪声源降噪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管理制度、加强对噪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隔音、距离衰减,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 8、营运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污泥、滤渣运至填埋场安全填埋,废滤芯收集后由厂家定期回收;危险废物含油抹布和手套收集后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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