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金品瓷业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件日用陶瓷生产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省金品瓷业有限公司年产1800万件日用陶瓷生产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略) (略) 年产1800万件日用陶瓷
生产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略) 年产1800万件日用陶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1800万件日用陶瓷生产项目 |
建设地址 | (略) 浦口镇新街251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株洲汇丰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总投资2100万元, (略) 浦口镇新街251号,建设年产1800万件日用陶瓷生产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和部分设备设施,新增主要生产设备74台(套),将现有年产1600吨电站用中强电瓷产品生产线改建为年产1800万件日用瓷产品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生产设备等主体工程;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完善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日用瓷180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排水体系。制釉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于制釉车间;榨泥废水直接回用于制泥车间泥料球磨配水;其他生产废水采用二级絮凝沉淀工艺处理,满足表2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大部分回用少量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地埋式一体化处理池”处理,达到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汇入镇区污水管网,进浦口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污染源有烧成窑废气、烤花窑废气、修坯粉尘、原料库粉尘、制泥车间球磨投料粉尘、制模粉尘等。本项目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烧成窑废气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烤花窑废气采用“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后,再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GB25464-2010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其修改单要求,其中VOC排放符合DB12/524-2020表1其他行业中TRVOC标准要求;修坯粉尘配套负压抽风及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库粉尘、制泥车间球磨投料粉尘、制模粉尘等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符合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要求;食堂油烟依托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食堂楼顶排放,符合GB18483-2001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为机械设备运行噪声,设备源强70dB(A)~85dB(A),通过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排放符合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除铁废渣外销综合利用,废坯料、除尘灰返回生产系统利用,废石膏模送水泥制造厂作辅助材料综合利用,废瓷经破碎后作路基材料利用,废原料包装袋、废花纸底板纸外销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送耐火材料厂回收利用,制釉废水沉淀污泥、废水处理站污泥送砖瓦厂利用;废色料包装袋、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安全的处理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略) (略) 年产1800万件日用陶瓷
生产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略) 年产1800万件日用陶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1800万件日用陶瓷生产项目 |
建设地址 | (略) 浦口镇新街251号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株洲汇丰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总投资2100万元, (略) 浦口镇新街251号,建设年产1800万件日用陶瓷生产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和部分设备设施,新增主要生产设备74台(套),将现有年产1600吨电站用中强电瓷产品生产线改建为年产1800万件日用瓷产品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生产设备等主体工程;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完善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日用瓷1800万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排水体系。制釉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于制釉车间;榨泥废水直接回用于制泥车间泥料球磨配水;其他生产废水采用二级絮凝沉淀工艺处理,满足表2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大部分回用少量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地埋式一体化处理池”处理,达到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汇入镇区污水管网,进浦口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污染源有烧成窑废气、烤花窑废气、修坯粉尘、原料库粉尘、制泥车间球磨投料粉尘、制模粉尘等。本项目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烧成窑废气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烤花窑废气采用“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工艺处理后,再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GB25464-2010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其修改单要求,其中VOC排放符合DB12/524-2020表1其他行业中TRVOC标准要求;修坯粉尘配套负压抽风及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库粉尘、制泥车间球磨投料粉尘、制模粉尘等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符合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要求;食堂油烟依托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食堂楼顶排放,符合GB18483-2001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为机械设备运行噪声,设备源强70dB(A)~85dB(A),通过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排放符合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除铁废渣外销综合利用,废坯料、除尘灰返回生产系统利用,废石膏模送水泥制造厂作辅助材料综合利用,废瓷经破碎后作路基材料利用,废原料包装袋、废花纸底板纸外销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耐火材料送耐火材料厂回收利用,制釉废水沉淀污泥、废水处理站污泥送砖瓦厂利用;废色料包装袋、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安全的处理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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