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跃胜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汽车新能源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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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市跃胜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汽车新能源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跃胜报废 (略) 汽车(新能源)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桦甸大街56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32-*(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略) 跃胜报废 (略) 汽车(新能源)回收拆解项目

(略) 光明北路416号

(略) 跃胜报废 (略)

(略) 世度 (略)

本次扩建工程于现有车间内进行,不新增占地,对厂区内各车间进行重新规划,明确拆解车间、预处理厂房、未拆解车辆存放场、危废暂存间等具体功能,通过对车间的重新规划布局实现年新增拆解新能源汽车2000辆/a,本次扩建后实现全厂拆解汽车6000辆/a。项目生产不用热,生活采暖由电锅炉提供。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集中使用,严禁在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标准要求。

2、厂区进出口设置限速标识,定期洒水降尘,加强设备车辆保养和维护等措施,施工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3、施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防渗化粪池,定期清运堆肥。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评报告表提出的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预处理车间废油液挥发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拆解车间汽车拆解切割废气(颗粒物)、事故工况下废铅酸蓄电池泄漏产生的酸性废气(硫酸雾)及铅及其化合物。预处理车间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汽车拆解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事故工况下废酸蓄电池泄漏产生硫酸雾及铅及其化合物,经过“酸雾净化器+防酸滤铅网”处理后各污染物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生产车间各工序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在生产车间内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2、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管路进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运堆肥,待开发区污水管网敷设后,生活污水经污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置;地面冲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暂存厂区现有污水池内,定期 (略) 污水处理厂处置,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基础减震、安装减震垫,隔声材料、风机加隔音罩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西侧)标准限值要求。

4、妥善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回收粉尘、动力蓄电池(锂电池)及难以分离的碎玻璃、海绵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企业集中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相关企业回收;废油液、废空调制冷剂、废冷却液、废电路板、废电容器、废抹布、废活性炭、集油池内废油泥、废酸滤铅网、油水分离器分离废油等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3)进行贮存,设有专门贮存场所,定期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经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5、建设单位须采取严格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3)中相关要求修建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据相关技术要求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的防渗工作,渗透系数应分别小于1×10-10cm/s和1×10-7cm/s。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预处理厂房、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池(底或壁)、事故应急池(底或壁)、油水分离池(底或壁)等场所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加强员工的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处理,及时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

7、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合理布设监测点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废气和噪声及厂区附近环境空气、土壤、地表(下)水环境进行监测,确保废水(气)、噪声等达标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跃胜报废 (略) 汽车(新能源)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 (略) 桦甸大街56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32-*(政务大厅环保窗口)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略) 跃胜报废 (略) 汽车(新能源)回收拆解项目

(略) 光明北路416号

(略) 跃胜报废 (略)

(略) 世度 (略)

本次扩建工程于现有车间内进行,不新增占地,对厂区内各车间进行重新规划,明确拆解车间、预处理厂房、未拆解车辆存放场、危废暂存间等具体功能,通过对车间的重新规划布局实现年新增拆解新能源汽车2000辆/a,本次扩建后实现全厂拆解汽车6000辆/a。项目生产不用热,生活采暖由电锅炉提供。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集中使用,严禁在夜间施工,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标准要求。

2、厂区进出口设置限速标识,定期洒水降尘,加强设备车辆保养和维护等措施,施工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3、施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防渗化粪池,定期清运堆肥。

(二)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评报告表提出的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预处理车间废油液挥发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拆解车间汽车拆解切割废气(颗粒物)、事故工况下废铅酸蓄电池泄漏产生的酸性废气(硫酸雾)及铅及其化合物。预处理车间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汽车拆解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事故工况下废酸蓄电池泄漏产生硫酸雾及铅及其化合物,经过“酸雾净化器+防酸滤铅网”处理后各污染物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生产车间各工序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在生产车间内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2、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厂区管路进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运堆肥,待开发区污水管网敷设后,生活污水经污水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置;地面冲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暂存厂区现有污水池内,定期 (略) 污水处理厂处置,处理后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基础减震、安装减震垫,隔声材料、风机加隔音罩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西侧)标准限值要求。

4、妥善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回收粉尘、动力蓄电池(锂电池)及难以分离的碎玻璃、海绵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企业集中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相关企业回收;废油液、废空调制冷剂、废冷却液、废电路板、废电容器、废抹布、废活性炭、集油池内废油泥、废酸滤铅网、油水分离器分离废油等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3)进行贮存,设有专门贮存场所,定期送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经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5、建设单位须采取严格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3)中相关要求修建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据相关技术要求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渗,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的防渗工作,渗透系数应分别小于1×10-10cm/s和1×10-7cm/s。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预处理厂房、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池(底或壁)、事故应急池(底或壁)、油水分离池(底或壁)等场所进行重点防渗处理;加强员工的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处理,及时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

7、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合理布设监测点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废气和噪声及厂区附近环境空气、土壤、地表(下)水环境进行监测,确保废水(气)、噪声等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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