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格兰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台充气泵、50万台车载床及20万个冲浪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金华市格兰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台充气泵、50万台车载床及20万个冲浪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 (略) 格 (略)
项目建设地:武义县白洋街道牛背金工业区牡丹南路102号
项目名称: (略) 格 (略) 年产800万台充气泵、50万台车载床及20万个冲浪板生产线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2449其他体育用品制造;C3446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
建设规模:该项目租用武义县 (略) 厂房,占地面积5171平方米,购置注塑机、全自动滴漆机、手动浸漆机、定子绕线机、转子绕线机等设备,使用泡沫板、ABS塑料新料、玻纤布、水性漆等原材料,采用注塑、滴漆、浸漆、打磨、焊接、剪裁、雕刻、装配等生产工艺,建成后形成年产800万台充气泵、50万台车载床及20万个冲浪板的生产能力。项目已于2023年04月20日通过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304-*-04-01-*)。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位于武义县白洋街道牛背金工业区牡丹南路102号,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类别 | 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东经 | 北纬 | |||||||
大气环境 | 耘梦楼 | 119.* | 28.* | 居民楼 | 约300人 | 二类区 | SE | 22 |
沈宅村 | 119.* | 28.* | 居民区 | 约1200人 | NE | 330 | ||
柳宅村 | 119.* | 28.* | 居民区 | 约800人 | NW | 220 | ||
柳宅新村 | 119.* | 28.* | 居民区 | 约500人 | NW | 105 | ||
柳宅幼儿园 | 119.* | 28.* | 学校 | 约50人 | NW | 285 | ||
声环境 | 耘梦楼 | 119.* | 28.* | 居民楼 | 约300人 | 2类区 | SE | 22 |
地下水环境 | 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 |||||||
生态环境 | 本项目租用已建厂房,不新增用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
注:表中的“方位”以拟建厂址为基准点,“距离”是指保护目标与厂界的最近距离。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为G1注塑废气、G2破碎粉尘、G3G4滴漆浸漆废气、G5焊接烟尘、G6塑料废气、G7热割废气、G8雕刻废气、G9打砂粉尘、G10施胶废气、G11打磨粉尘、G12喷漆废气、G13晾干废气、G14抛光粉尘。
企业设有密闭的注塑车间、晾干房、积层车间、滴漆浸漆房等独立密闭车间,注塑废气、晾干废气、施胶废气(积层、粘玻纤布、粘炭纤布、晾干工序)采用整体换风进行废气收集,喷漆废气、装配件施胶废气、打砂粉尘、打磨粉尘、抛光粉尘、滴漆浸漆废气均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其中注塑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施胶废气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气筒DA001废气排放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60mg/m3),臭气浓度可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标准(1000,无量纲);滴漆浸漆废气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打砂粉尘、打磨粉尘、抛光粉尘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气筒DA002、DA003废气排放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标准限值(颗粒物30mg/m3,非*烷总烃80mg/m3);破碎粉尘、焊接烟尘、雕刻废气排放量较小,在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只要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则破碎粉尘、焊接烟尘、雕刻废气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1.0mg/m3)。
2、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主要水污染物执行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其他污染因子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噪声影响分析
项目实施后本项目西南侧厂界噪声昼、夜间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三侧厂界噪声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敏感点耘梦楼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企业在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控制,环境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6、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在采取了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后,本项目的实施对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一览表
内容 要素 | 排放源 | 污染物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环境 | DA001 | 非*烷总烃 | 设有独立密闭的注塑车间、晾干房、积层车间,注塑废气、晾干废气、施胶废气(积层、粘玻纤布、粘炭纤布、晾干工序)采用整体换风进行废气收集,喷漆、装配件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臭气浓度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标准 | |||
DA002 | 非*烷总烃 | 滴漆浸漆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
DA003 | 颗粒物 | 打砂粉尘、打磨粉尘、抛光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
破碎、热割、焊接、高频焊接、雕刻工序 | 颗粒物 | 加强车间通风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 | |
非*烷总烃、臭气浓度 | 加强车间通风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9限值 | ||
地表水环境 | 污水总排口DW001 | COD、 氨氮等 |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标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
声环境 | 设备噪声等 | LAeq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墙体隔声;风机安装减振垫等 | 西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南侧、西北侧、东北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中3类区标准,敏感点耘梦楼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固体废物 | 一般包装材料、塑料边角料、金属屑、不合格品、泡沫板边角料等一般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涂料/胶黏剂包装桶、除尘收尘、废液压油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过滤棉、漆渣等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厂区内分类收集,再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资源化、无害化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①源头控制措施 加强生产管理,实行清洁生产,避免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并在雨水口安装电导仪。从源头上减少“三废”发生量,减少环境负担。 ②分区防渗措施 结合项目车间布置情况,防渗分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 符合环保要求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①危险物质贮存的场所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防火间距的设置以及消防器材的配备必须通过消防部门审查认可。贮存的危险物质必须设有明显的标志,并按国家规定标准控制不同单位面积的最大贮存限量和垛距。贮存危险物质的库房、场所的消防设施、用电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 ②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规范化危废间,危险废物分区存放,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 ③液压油必须密闭储存,储存仓库应满足防腐防渗要求。 ④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卫生教育和技术培训,使职工较全面地接受有关安全卫生的政策、法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不断强化职工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处理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熟悉贮存物品的特性、事故处理办法和防护知识,持证上岗,同时,必须配备有关的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环保要求 |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①排污许可证:根据《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本项目实行登记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证。 ②环保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根据环保竣工验收相关要求,自主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相关工作。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③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和排气筒出口安装采样固定位装置;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保养制度、废气监测制度;制定各类台账并严格管理,包括废气监测台账、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废气处理耗材的用量和更换及转移处置台账。 ④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1086-2020)要求,做好环境管理台账。 ⑤企业雨水、污水排放口原则上要求各1个,雨水口安装电导仪。 | 符合环保要求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通过对项目的现场调查、工程分析和营运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形成初步结论, (略) 格 (略) 年产800万台充气泵、50万台车载床及20万个冲浪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符合《 (略) 武义县工业区重点管控区(ZH*)“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符合《浙江武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浙江武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清单及其审查意见要求;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控制要求,且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项目污染物经治理后能够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符合环境准入条件要求,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应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21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审批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登记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格 (略)
地址: (略) 武义县白洋街道牛背金工业区牡丹南路102号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 (略)
单位地址: (略) 西湖区三墩镇申花路792号开物创新大厦1号楼804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行政审批科
单位地址:武义县壶山街道北岭新区湖滨路武义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9-*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 (略) 格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6月8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 (略) 格 (略)
项目建设地:武义县白洋街道牛背金工业区牡丹南路102号
项目名称: (略) 格 (略) 年产800万台充气泵、50万台车载床及20万个冲浪板生产线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C2449其他体育用品制造;C3446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
建设规模:该项目租用武义县 (略) 厂房,占地面积5171平方米,购置注塑机、全自动滴漆机、手动浸漆机、定子绕线机、转子绕线机等设备,使用泡沫板、ABS塑料新料、玻纤布、水性漆等原材料,采用注塑、滴漆、浸漆、打磨、焊接、剪裁、雕刻、装配等生产工艺,建成后形成年产800万台充气泵、50万台车载床及20万个冲浪板的生产能力。项目已于2023年04月20日通过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304-*-04-01-*)。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位于武义县白洋街道牛背金工业区牡丹南路102号,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下表。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类别 | 名称 | 坐标/°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东经 | 北纬 | |||||||
大气环境 | 耘梦楼 | 119.* | 28.* | 居民楼 | 约300人 | 二类区 | SE | 22 |
沈宅村 | 119.* | 28.* | 居民区 | 约1200人 | NE | 330 | ||
柳宅村 | 119.* | 28.* | 居民区 | 约800人 | NW | 220 | ||
柳宅新村 | 119.* | 28.* | 居民区 | 约500人 | NW | 105 | ||
柳宅幼儿园 | 119.* | 28.* | 学校 | 约50人 | NW | 285 | ||
声环境 | 耘梦楼 | 119.* | 28.* | 居民楼 | 约300人 | 2类区 | SE | 22 |
地下水环境 | 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 |||||||
生态环境 | 本项目租用已建厂房,不新增用地,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
注:表中的“方位”以拟建厂址为基准点,“距离”是指保护目标与厂界的最近距离。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主要为G1注塑废气、G2破碎粉尘、G3G4滴漆浸漆废气、G5焊接烟尘、G6塑料废气、G7热割废气、G8雕刻废气、G9打砂粉尘、G10施胶废气、G11打磨粉尘、G12喷漆废气、G13晾干废气、G14抛光粉尘。
企业设有密闭的注塑车间、晾干房、积层车间、滴漆浸漆房等独立密闭车间,注塑废气、晾干废气、施胶废气(积层、粘玻纤布、粘炭纤布、晾干工序)采用整体换风进行废气收集,喷漆废气、装配件施胶废气、打砂粉尘、打磨粉尘、抛光粉尘、滴漆浸漆废气均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其中注塑废气、喷漆废气、晾干废气、施胶废气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气筒DA001废气排放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60mg/m3),臭气浓度可达《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标准(1000,无量纲);滴漆浸漆废气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打砂粉尘、打磨粉尘、抛光粉尘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气筒DA002、DA003废气排放可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标准限值(颗粒物30mg/m3,非*烷总烃80mg/m3);破碎粉尘、焊接烟尘、雕刻废气排放量较小,在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只要加强车间通风措施,则破碎粉尘、焊接烟尘、雕刻废气能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1.0mg/m3)。
2、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主要水污染物执行DB33/2169-2018中表1标准,其他污染因子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噪声影响分析
项目实施后本项目西南侧厂界噪声昼、夜间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三侧厂界噪声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敏感点耘梦楼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均能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企业在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控制,环境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6、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在采取了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后,本项目的实施对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一览表
内容 要素 | 排放源 | 污染物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环境 | DA001 | 非*烷总烃 | 设有独立密闭的注塑车间、晾干房、积层车间,注塑废气、晾干废气、施胶废气(积层、粘玻纤布、粘炭纤布、晾干工序)采用整体换风进行废气收集,喷漆、装配件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臭气浓度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标准 | |||
DA002 | 非*烷总烃 | 滴漆浸漆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经1套干式过滤+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
DA003 | 颗粒物 | 打砂粉尘、打磨粉尘、抛光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
破碎、热割、焊接、高频焊接、雕刻工序 | 颗粒物 | 加强车间通风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 | |
非*烷总烃、臭气浓度 | 加强车间通风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9限值 | ||
地表水环境 | 污水总排口DW001 | COD、 氨氮等 |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标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他企业间接排放限值 |
声环境 | 设备噪声等 | LAeq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墙体隔声;风机安装减振垫等 | 西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南侧、西北侧、东北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中3类区标准,敏感点耘梦楼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
固体废物 | 一般包装材料、塑料边角料、金属屑、不合格品、泡沫板边角料等一般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涂料/胶黏剂包装桶、除尘收尘、废液压油桶、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过滤棉、漆渣等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厂区内分类收集,再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资源化、无害化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①源头控制措施 加强生产管理,实行清洁生产,避免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并在雨水口安装电导仪。从源头上减少“三废”发生量,减少环境负担。 ②分区防渗措施 结合项目车间布置情况,防渗分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 符合环保要求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①危险物质贮存的场所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防火间距的设置以及消防器材的配备必须通过消防部门审查认可。贮存的危险物质必须设有明显的标志,并按国家规定标准控制不同单位面积的最大贮存限量和垛距。贮存危险物质的库房、场所的消防设施、用电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 ②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规范化危废间,危险废物分区存放,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 ③液压油必须密闭储存,储存仓库应满足防腐防渗要求。 ④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卫生教育和技术培训,使职工较全面地接受有关安全卫生的政策、法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不断强化职工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处理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熟悉贮存物品的特性、事故处理办法和防护知识,持证上岗,同时,必须配备有关的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环保要求 |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①排污许可证:根据《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本项目实行登记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证。 ②环保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根据环保竣工验收相关要求,自主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相关工作。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③废气处理设施进口和排气筒出口安装采样固定位装置;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废气处理设施定期保养制度、废气监测制度;制定各类台账并严格管理,包括废气监测台账、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废气处理耗材的用量和更换及转移处置台账。 ④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1086-2020)要求,做好环境管理台账。 ⑤企业雨水、污水排放口原则上要求各1个,雨水口安装电导仪。 | 符合环保要求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通过对项目的现场调查、工程分析和营运后的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形成初步结论, (略) 格 (略) 年产800万台充气泵、50万台车载床及20万个冲浪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符合《 (略) 武义县工业区重点管控区(ZH*)“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符合《浙江武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浙江武义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清单及其审查意见要求;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控制要求,且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项目污染物经治理后能够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符合环境准入条件要求,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应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21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保审批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登记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格 (略)
地址: (略) 武义县白洋街道牛背金工业区牡丹南路102号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 (略)
单位地址: (略) 西湖区三墩镇申花路792号开物创新大厦1号楼804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行政审批科
单位地址:武义县壶山街道北岭新区湖滨路武义县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79-*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单位: (略) 格 (略)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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