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闵行区2019年浦江镇连家沟等中小河道整治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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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闵行区2019年浦江镇连家沟等中小河道整治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及部分建设内容调整批复意见的函

沪水务〔2023〕327号


闵行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2019年浦江镇连家沟等中小河道整治工程部分工程量调整及重大设计变更的请示》(闵水务水〔2021〕68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为避让民房,原则同意*家沟原方案南北向新开28米河道西移约45米沟通联群河。

(二)因与规划道路红线冲突,原则同意联民村后浜沟原方案新开河道向西移位约60米,新建桥梁及河道规模不变。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根据水系平衡方案,原则同意取消东浜沟河道整治,减少护岸工程132米、增氧设备1套;受施工条件限制,原则同意取消范家沟新建箱涵1座、联民卫家港新建箱涵1座。

(二)为消除淤积,原则同意新增联民村后浜沟76.1米、李家沟149.2米、联民长沟-联民西付家沟258米共计483.3米河道整治,增加护岸915米、土方5772立方米、箱式桥1座、绿化1650平方米等。

三、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你局应加强用地协调,推进该区域尽快按规划整治。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印发


沪水务〔2023〕327号


闵行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2019年浦江镇连家沟等中小河道整治工程部分工程量调整及重大设计变更的请示》(闵水务水〔2021〕68号)收悉。经审查,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重大设计变更

(一)为避让民房,原则同意*家沟原方案南北向新开28米河道西移约45米沟通联群河。

(二)因与规划道路红线冲突,原则同意联民村后浜沟原方案新开河道向西移位约60米,新建桥梁及河道规模不变。

二、工程内容调整

(一)根据水系平衡方案,原则同意取消东浜沟河道整治,减少护岸工程132米、增氧设备1套;受施工条件限制,原则同意取消范家沟新建箱涵1座、联民卫家港新建箱涵1座。

(二)为消除淤积,原则同意新增联民村后浜沟76.1米、李家沟149.2米、联民长沟-联民西付家沟258米共计483.3米河道整治,增加护岸915米、土方5772立方米、箱式桥1座、绿化1650平方米等。

三、上述建设内容调整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费用和独立费用,由财务监理单位根据招投标等有关规定审核后进行调整,控制在原批复概算范围内。

四、请按照《 (略) 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强化项目前期,加强项目管理,按程序落实蓝线调整及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手续,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合理及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发挥。同时,你局应加强用地协调,推进该区域尽快按规划整治。

特此函复。

(略) 水务局

2023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

(略) 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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