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6月8日拟对台州弘盛橡塑有限公司年产2万条护舷及1万块道口板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6月8日拟对台州弘盛橡塑有限公司年产2万条护舷及1万块道口板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6月8日拟对台州弘盛橡塑有限公司年产2万条护舷及1万块道口板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示[2023]31号 | (略) 年产2万条护舷及1万块道口板生产项目 | 三门县珠岙镇珠岙村溪东区块 | (略) | 企业租用 (略) 位于三门县珠岙镇珠岙村溪东区块的闲置厂房1520m2,投资1500万,购置炼胶、硫化等设备从事护舷和道口板的生产。企业目前 (略) 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206-*-04-01-*),项目 (略) (略) 年产2万条护舷及1万块道口板生产项目。企业在未取得环保手续的前提下,于2022年10月建成项目并投入使用,且未配套环保处理设施。2023年1月,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立案处罚(台环(三)罚[2023]12-1号和台环(三)罚[2023]12-1号),目前企业接受处罚并停产至今。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①设独立配料间,配料区上方设集气罩抽风收集;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②密炼机整体密闭,出气口接密封烟管导气、料口设集气罩抽风收集;开炼机和平板硫化机集气罩抽风收集;四周软布帘围合。密炼机收集的废气先经布袋除尘后再同其他废气一起经过滤棉+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DA002);③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气废气经不低于8m排气筒排放;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近期委托清运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纳管排放⑤企业夜间不生产,企业采取隔声、设备基础减振、风机消声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 ⑥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暂存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⑦危化品仓库、危废仓库、事故应急池作为重点防渗区进行管理,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23)中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生产车间等一般防渗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⑧按环评要求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及时开展三同时验收等管理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9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关于2023年6月8日拟对台州弘盛橡塑有限公司年产2万条护舷及1万块道口板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示[2023]31号 | (略) 年产2万条护舷及1万块道口板生产项目 | 三门县珠岙镇珠岙村溪东区块 | (略) | 企业租用 (略) 位于三门县珠岙镇珠岙村溪东区块的闲置厂房1520m2,投资1500万,购置炼胶、硫化等设备从事护舷和道口板的生产。企业目前 (略) 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206-*-04-01-*),项目 (略) (略) 年产2万条护舷及1万块道口板生产项目。企业在未取得环保手续的前提下,于2022年10月建成项目并投入使用,且未配套环保处理设施。2023年1月,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立案处罚(台环(三)罚[2023]12-1号和台环(三)罚[2023]12-1号),目前企业接受处罚并停产至今。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①设独立配料间,配料区上方设集气罩抽风收集;收集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②密炼机整体密闭,出气口接密封烟管导气、料口设集气罩抽风收集;开炼机和平板硫化机集气罩抽风收集;四周软布帘围合。密炼机收集的废气先经布袋除尘后再同其他废气一起经过滤棉+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DA002);③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气废气经不低于8m排气筒排放;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近期委托清运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纳管排放⑤企业夜间不生产,企业采取隔声、设备基础减振、风机消声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 ⑥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暂存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⑦危化品仓库、危废仓库、事故应急池作为重点防渗区进行管理,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23)中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生产车间等一般防渗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⑧按环评要求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及时开展三同时验收等管理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9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 * 传真:*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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