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德佳封边条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家具塑料封边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保设施调试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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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左德佳封边条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家具塑料封边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保设施调试公开信息
喀左德 (略) 年产100吨家具塑料封边条项目为新建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准备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验收前2023年5月24日,对其“项目建设三同时”现场与环评及批复要求的环保设施查验,自查存在的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已具备验收条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前,应公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我单位年产100吨家具塑料封边条项目验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动内容如下: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用水即冷却用水通过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排放至化粪池,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喀左县利州园区污水处理厂。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有组织废气
项目在混料工序和破碎机上方安装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高空排放,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浓度限值120mg/m3。
造粒、挤出、涂胶、印刷工序产生非*烷总烃、*苯、TVOC、臭气浓度,治理措施为集气罩+“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DA002),处理后非*烷总烃、*苯、TVO (略) 《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限值,非*烷总烃浓度限值50mg/m3,*苯浓度限值3mg/m3,TVOC浓度限值80mg/m3,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2000无量纲。
(2)无组织废气
混料、破碎工序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造粒、挤出、涂胶、印刷工序产生的无组织非*烷总烃、*苯,造粒、挤出工序产生的无组织臭气治理措施为加强车间排风,治理后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非*烷总烃、* (略) 《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非*烷总烃浓度限值2.0mg/m3,*苯浓度限值0.2mg/m3,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新改扩二级标准臭气浓度限值20无量纲。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搅拌机、挤出机、印刷机等等机械设备噪声治理措施为采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安装,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吸声,治理后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及次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出售;
危险废物:废水性油墨桶、废胶桶、废活性炭、废过滤网、废保洁抹布分类收集,分区存放在危废暂存间中,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车间附近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地点统一处置;
调试自2023年5月1日-2023年6月10日结束,时限为40天,在其生产负荷稳定,环保设备正常情况下,进行委托检测并进行验收,如环保设施不正常或不达标及时停产,并立 (略) 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及时监督指导,试产时限顺延,待设备正常后进行检测并验收(验收时限3个月)。
申请单位:喀左德 (略)
2023年5月24日
喀左德佳封边条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0吨家具塑料封边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保设施调试公开信息
喀左德 (略) 年产100吨家具塑料封边条项目为新建项目,主体工程已建设完成,准备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验收前2023年5月24日,对其“项目建设三同时”现场与环评及批复要求的环保设施查验,自查存在的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已具备验收条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前,应公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我单位年产100吨家具塑料封边条项目验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动内容如下: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用水即冷却用水通过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排放至化粪池,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喀左县利州园区污水处理厂。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有组织废气
项目在混料工序和破碎机上方安装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高空排放,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浓度限值120mg/m3。
造粒、挤出、涂胶、印刷工序产生非*烷总烃、*苯、TVOC、臭气浓度,治理措施为集气罩+“UV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DA002),处理后非*烷总烃、*苯、TVO (略) 《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限值,非*烷总烃浓度限值50mg/m3,*苯浓度限值3mg/m3,TVOC浓度限值80mg/m3,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2000无量纲。
(2)无组织废气
混料、破碎工序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造粒、挤出、涂胶、印刷工序产生的无组织非*烷总烃、*苯,造粒、挤出工序产生的无组织臭气治理措施为加强车间排风,治理后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非*烷总烃、* (略) 《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非*烷总烃浓度限值2.0mg/m3,*苯浓度限值0.2mg/m3,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新改扩二级标准臭气浓度限值20无量纲。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搅拌机、挤出机、印刷机等等机械设备噪声治理措施为采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安装,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吸声,治理后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一般固体废物:边角料及次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出售;
危险废物:废水性油墨桶、废胶桶、废活性炭、废过滤网、废保洁抹布分类收集,分区存放在危废暂存间中,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车间附近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地点统一处置;
调试自2023年5月1日-2023年6月10日结束,时限为40天,在其生产负荷稳定,环保设备正常情况下,进行委托检测并进行验收,如环保设施不正常或不达标及时停产,并立 (略) 生态环境局喀左分局及时监督指导,试产时限顺延,待设备正常后进行检测并验收(验收时限3个月)。
申请单位:喀左德 (略)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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