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城区集中供热东热源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彭阳县城区集中供热东热源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现将彭阳县城区集中供热东热源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彭阳县城区集中供热东热源厂项目

建设单位:彭阳县 (略)

建设地点: (略) 彭阳县南关街

建设规模:建设2台热水锅炉,包括1台46MW链条式燃煤热水锅炉和1台58MW循环流化床燃煤热水锅炉。

建设内容:彭阳县城区集中供热东热源厂设置2台锅炉及配套环保措施,其中46MW(蒸发量65t/h)链条式燃煤热水锅炉配套“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脱硫”工艺处理,58MW(蒸发量80t/h)循环流化床燃煤热水锅炉配套“SNCR+SCR联合脱硝工艺+布袋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脱硫”工艺处理。辅助设施包括储煤库、石灰石分库、输煤栈桥、循环水池等设施。

验收范围:结合环评有关要求及项目实际生产运行状况,确定竣工验收监测范围及内容为:⑴锅炉废气排放情况;⑵废水排放情况;⑶固体废物处置情况;⑷环境管理检查情况。核查验收该项目涉及的环保设施及措施。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阶段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网址链接。

公示时间:自2023年5月24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亮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网址链接:http://** 提取码:c9xv




,彭阳县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文件规定,现将彭阳县城区集中供热东热源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彭阳县城区集中供热东热源厂项目

建设单位:彭阳县 (略)

建设地点: (略) 彭阳县南关街

建设规模:建设2台热水锅炉,包括1台46MW链条式燃煤热水锅炉和1台58MW循环流化床燃煤热水锅炉。

建设内容:彭阳县城区集中供热东热源厂设置2台锅炉及配套环保措施,其中46MW(蒸发量65t/h)链条式燃煤热水锅炉配套“SNCR脱硝+布袋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脱硫”工艺处理,58MW(蒸发量80t/h)循环流化床燃煤热水锅炉配套“SNCR+SCR联合脱硝工艺+布袋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脱硫”工艺处理。辅助设施包括储煤库、石灰石分库、输煤栈桥、循环水池等设施。

验收范围:结合环评有关要求及项目实际生产运行状况,确定竣工验收监测范围及内容为:⑴锅炉废气排放情况;⑵废水排放情况;⑶固体废物处置情况;⑷环境管理检查情况。核查验收该项目涉及的环保设施及措施。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阶段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网址链接。

公示时间:自2023年5月24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亮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网址链接:http://** 提取码:c9xv




,彭阳县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