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人民政府关于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井研段项目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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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人民政府关于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井研段项目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政府决定启动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井研段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井研县宝五镇瓦窑村9组、10组、12组;纯复镇观塘村3组、10组、15组、16组,跃进村2组、4组、6组、7组、8组、9组、10组;集益镇平店村2组、3组、4组、村集体,赛功村1组、2组、6组、8组、11组、12组、村集体,向阳村3组、8组、9组;研城街道新道路村9组、10组、14组、15组、17组、18组、20组、22组、23组、24组;研经镇大团村2组、4组、5组、7组、8组、村集体,横连村1组、19组、21组、23组、村集体,石堰村1组、5组、6组、7组、8组、9组、村集体,四方村3组,同前村8组的部分土地。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约172.817公顷(实际征收面积以打桩放线测绘面积为准),其中:农用地166.8196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64.8744公顷,园地65.6188公顷,林地18.0241公顷,其他农用地18.3023公顷),建设用地5.9974公顷。具体范围详见《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项目井研段建设用地权属图》(见附件)。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井研段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研城街道办事处、宝五镇人民政府、纯复镇人民政府、集益镇人民政府、研经镇人民政府将于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20日组织相关单位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进行分户核实登记,并对征地范围内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市场监管、税务、住建、自然资源、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行政审批等部门依法暂停受理、审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房屋新改扩建、不动产权证书、采矿、户口迁移分户、环保、种养殖业等有关手续。

(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项目井研段建设用地权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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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政府决定启动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井研段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涉及井研县宝五镇瓦窑村9组、10组、12组;纯复镇观塘村3组、10组、15组、16组,跃进村2组、4组、6组、7组、8组、9组、10组;集益镇平店村2组、3组、4组、村集体,赛功村1组、2组、6组、8组、11组、12组、村集体,向阳村3组、8组、9组;研城街道新道路村9组、10组、14组、15组、17组、18组、20组、22组、23组、24组;研经镇大团村2组、4组、5组、7组、8组、村集体,横连村1组、19组、21组、23组、村集体,石堰村1组、5组、6组、7组、8组、9组、村集体,四方村3组,同前村8组的部分土地。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约172.817公顷(实际征收面积以打桩放线测绘面积为准),其中:农用地166.8196公顷(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64.8744公顷,园地65.6188公顷,林地18.0241公顷,其他农用地18.3023公顷),建设用地5.9974公顷。具体范围详见《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项目井研段建设用地权属图》(见附件)。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井研段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研城街道办事处、宝五镇人民政府、纯复镇人民政府、集益镇人民政府、研经镇人民政府将于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20日组织相关单位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进行分户核实登记,并对征地范围内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市场监管、税务、住建、自然资源、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行政审批等部门依法暂停受理、审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房屋新改扩建、不动产权证书、采矿、户口迁移分户、环保、种养殖业等有关手续。

(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项目井研段建设用地权属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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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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