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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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24-*(龙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 (略) 漳河新区双喜大道5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的承诺文件或链接

1

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环保处理利用迁建项目

(略) 东宝区东宝工业园荆襄大道10号

(略) (略)

(略) (略)

项目 (略) 东宝区子陵铺镇子陵村一组博资物流园内1栋工业厂房迁建至东宝区东宝工业园荆襄大道10号空置厂房,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建设1条密闭全自动塑料包装容器利用一体化生产线(利用塑料废弃包装物及容器1500吨/年)、1条密闭全自动铁质包装容器利用一体化生产线(利用铁质废弃包装物及容器3500吨/年)。辅助工程主要包括办公区(控制室)、安全通道、办公室等。

储运工程主要包括建设废弃塑料包装物及容器原料暂存库、废弃铁质包装物及容器原料暂存库、成品库等。

公用工程主要包括依托现有给排水、供配电系统。

项目建成后,收集、贮存、利用废弃包装物、容器(HW08 900-249-08、HW49 900-041-49)5000吨/年,其中铁质废弃包装物及容器3500吨/年,塑料废弃包装物及容器1500吨/年;产品为塑料颗粒1363.47t/a、钢渣3198.369t/a。

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0万元,占总投资的3.22%。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贮存间、废弃铁质包装容器利用生产线、废弃塑料包装容器利用生产线、次生危废暂存间分别设密闭设置,安装微负压抽风系统并设置集气系统,以上废气经收集后全部汇集至同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再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废气处理工艺为“喷淋塔+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苯、二*苯、粉尘、VOCs(以非*烷总烃表征)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的氨和硫化氢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办公废 (略) (略) 化粪池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进入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定期外排一部分清洗废水(废液)作为危废处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不进入污水排放系统。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隔油+气浮+初沉池+厌氧+好氧+二沉池+清水池”处理工艺。 项目运营期,应做好污水处理站的运营和维护,确保企业产生的污水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三)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 (略) 东宝工业园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轻和消除环境污染。

(四)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次生)危险废物仓库暂存,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处理关联单位的危险废物涉及跨区域转移,应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六)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2

1800吨/年原料循环经济项目

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兴隆大道159号

(略)

湖北 (略)

拟建项目在现有3500吨/年聚碳酸酯薄膜(PC)生产线前段新增2套900吨/年废聚碳酸酯再生造粒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略) 及其他同类企业( (略) 下游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聚碳酸酯废边角料1800吨/年以替代部分原新鲜聚碳酸酯颗粒料生产聚碳酸酯薄膜、片材产品。对现有3条PC制品熔融挤出线有机废气和新增的2套造粒设备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达标排放,并对边角料破碎粉尘废气进行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达标排放。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万元。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和3#车间破碎机分别通过对破碎间密闭作业,配备布袋除尘器收尘+15m排气筒排放(DA002、DA005)排放;1#和3#车间的废边角料造粒废气和PC产品挤出废气采取高效集气罩收集+“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1、DA004)污染防治措施,2#车间的PC塑料产品挤出废气采取高效集气罩收集+“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3)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中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非*烷总烃单位产品排放量均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要求;排气筒高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5.4.2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限值要求 ;厂内车间外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排放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造粒冷却工段冷却水排水排入现有的冷却水塔降温处理作为PC产品生产线设备间接冷却水补充水。PC产品生产线设备间接冷却水排水属于清下水,与现有生活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荆门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总排口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荆门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如边角料次品、破碎车间收集的粉尘做原料回用到生产, (略) 处置;废干式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按照须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GB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 严 格 按 照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610-2016)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24-*(龙泉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通讯地址: (略) 漳河新区双喜大道5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的承诺文件或链接

1

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环保处理利用迁建项目

(略) 东宝区东宝工业园荆襄大道10号

(略) (略)

(略) (略)

项目 (略) 东宝区子陵铺镇子陵村一组博资物流园内1栋工业厂房迁建至东宝区东宝工业园荆襄大道10号空置厂房,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建设1条密闭全自动塑料包装容器利用一体化生产线(利用塑料废弃包装物及容器1500吨/年)、1条密闭全自动铁质包装容器利用一体化生产线(利用铁质废弃包装物及容器3500吨/年)。辅助工程主要包括办公区(控制室)、安全通道、办公室等。

储运工程主要包括建设废弃塑料包装物及容器原料暂存库、废弃铁质包装物及容器原料暂存库、成品库等。

公用工程主要包括依托现有给排水、供配电系统。

项目建成后,收集、贮存、利用废弃包装物、容器(HW08 900-249-08、HW49 900-041-49)5000吨/年,其中铁质废弃包装物及容器3500吨/年,塑料废弃包装物及容器1500吨/年;产品为塑料颗粒1363.47t/a、钢渣3198.369t/a。

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0万元,占总投资的3.22%。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贮存间、废弃铁质包装容器利用生产线、废弃塑料包装容器利用生产线、次生危废暂存间分别设密闭设置,安装微负压抽风系统并设置集气系统,以上废气经收集后全部汇集至同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再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废气处理工艺为“喷淋塔+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苯、二*苯、粉尘、VOCs(以非*烷总烃表征)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无组织排放的氨和硫化氢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办公废 (略) (略) 化粪池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全部进入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定期外排一部分清洗废水(废液)作为危废处理(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不进入污水排放系统。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池+隔油+气浮+初沉池+厌氧+好氧+二沉池+清水池”处理工艺。 项目运营期,应做好污水处理站的运营和维护,确保企业产生的污水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三)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 (略) 东宝工业园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减轻和消除环境污染。

(四)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次生)危险废物仓库暂存,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处理关联单位的危险废物涉及跨区域转移,应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六)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2

1800吨/年原料循环经济项目

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兴隆大道159号

(略)

湖北 (略)

拟建项目在现有3500吨/年聚碳酸酯薄膜(PC)生产线前段新增2套900吨/年废聚碳酸酯再生造粒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略) 及其他同类企业( (略) 下游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聚碳酸酯废边角料1800吨/年以替代部分原新鲜聚碳酸酯颗粒料生产聚碳酸酯薄膜、片材产品。对现有3条PC制品熔融挤出线有机废气和新增的2套造粒设备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处理达标排放,并对边角料破碎粉尘废气进行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有组织达标排放。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万元。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和3#车间破碎机分别通过对破碎间密闭作业,配备布袋除尘器收尘+15m排气筒排放(DA002、DA005)排放;1#和3#车间的废边角料造粒废气和PC产品挤出废气采取高效集气罩收集+“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1、DA004)污染防治措施,2#车间的PC塑料产品挤出废气采取高效集气罩收集+“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3)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中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和非*烷总烃单位产品排放量均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要求;排气筒高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5.4.2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9限值要求 ;厂内车间外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排放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造粒冷却工段冷却水排水排入现有的冷却水塔降温处理作为PC产品生产线设备间接冷却水补充水。PC产品生产线设备间接冷却水排水属于清下水,与现有生活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荆门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总排口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荆门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废如边角料次品、破碎车间收集的粉尘做原料回用到生产, (略) 处置;废干式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按照须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GB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 严 格 按 照 《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610-2016)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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