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中源绿建天津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泡沫塑料板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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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中源绿建天津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泡沫塑料板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中源绿建(天津) (略) 年产2000吨泡沫塑料板

中源绿建(天津) (略)

(略) 武清区曹子里镇曹子里拓展区花城中路50号

天津玺丽 (略)

中源绿建(天津) (略) 成立于2010年9月1日,由天津 (略) 于2022年12月转股更名,天津 (略) 在前期无实际经营,由于原股东投资改变进行转股。中源绿建(天津) (略) 厂 (略) 武清区曹子里镇曹子里拓展区花城中路50号,主要从事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等。该公司租用天津 (略) 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年产2000吨泡沫塑料板。

1)废气

预发泡废气、成型废气、线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汽水分离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燃气废气收集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P2)排放。

本项目排气筒P1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塑料制品制造”相应排放限值要求,*苯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苯、苯*烯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苯、苯*烯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排气筒P2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中表4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预测最大落地浓度能够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苯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周界外浓度最高的限值要求;苯*烯、*苯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预发泡、成型以及线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汽水分离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根据工程分析部分类比分析可知,本项目排气筒P1臭气浓度<174(无量纲),厂界臭气浓度<1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排放限值要求,可以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锅炉排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废水排放量1.86576m3/d(466.44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与锅炉排水、软水制备系统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天津 (略) (曹子里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根据分析论证可知,本项目建成后总排口预测水质中污染物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间歇式发泡机、真空自动成型机、线切割机、空压机、环保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单机噪声值约75-85dB(A),生产设备均在厂房内,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降噪,预计可以降低噪声值约15dB(A);冷却塔、环保风机位于厂房外,其中冷却塔设隔声板,预计可以降低噪声值约10dB(A)。环保风机设隔声房,预计可以降低噪声值约15dB(A)。为了减轻噪声影响,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时优选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措施,并远离厂界布置同时加强各产噪设备的日常维护。经预测,四侧厂界噪声昼间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清运。

/

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15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中源绿建(天津) (略) 年产2000吨泡沫塑料板

中源绿建(天津) (略)

(略) 武清区曹子里镇曹子里拓展区花城中路50号

天津玺丽 (略)

中源绿建(天津) (略) 成立于2010年9月1日,由天津 (略) 于2022年12月转股更名,天津 (略) 在前期无实际经营,由于原股东投资改变进行转股。中源绿建(天津) (略) 厂 (略) 武清区曹子里镇曹子里拓展区花城中路50号,主要从事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等。该公司租用天津 (略) 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年产2000吨泡沫塑料板。

1)废气

预发泡废气、成型废气、线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汽水分离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未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燃气废气收集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P2)排放。

本项目排气筒P1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塑料制品制造”相应排放限值要求,*苯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苯、苯*烯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苯、苯*烯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相应排放限值要求;排气筒P2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中表4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预测最大落地浓度能够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苯厂界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周界外浓度最高的限值要求;苯*烯、*苯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预发泡、成型以及线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汽水分离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根据工程分析部分类比分析可知,本项目排气筒P1臭气浓度<174(无量纲),厂界臭气浓度<1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排放限值要求,可以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锅炉排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废水排放量1.86576m3/d(466.44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与锅炉排水、软水制备系统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天津 (略) (曹子里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根据分析论证可知,本项目建成后总排口预测水质中污染物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间歇式发泡机、真空自动成型机、线切割机、空压机、环保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单机噪声值约75-85dB(A),生产设备均在厂房内,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降噪,预计可以降低噪声值约15dB(A);冷却塔、环保风机位于厂房外,其中冷却塔设隔声板,预计可以降低噪声值约10dB(A)。环保风机设隔声房,预计可以降低噪声值约15dB(A)。为了减轻噪声影响,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时优选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措施,并远离厂界布置同时加强各产噪设备的日常维护。经预测,四侧厂界噪声昼间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外售;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委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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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15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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