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丹佛斯天津有限公司丹佛斯空调普通制冷阀门数字化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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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丹佛斯天津有限公司丹佛斯空调普通制冷阀门数字化车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丹佛斯空调普通制冷阀门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丹佛斯(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泉汇路9号

中和佳源(天津) (略)

丹佛斯(天津)有限公司分为两个厂区,分 (略) 武清开发区泉汇路9号(Q厂) (略) 武清开发区福源道5号(F厂),两个厂区相距3.1公里。本项 (略) 武清开发区泉汇路9号(Q厂),厂房自有,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17°2′7.577″,北纬39°24′51.725″。厂区东邻 (略) 、南侧隔福源道为天 (略) 、西侧隔泉汇路为瑞一(中国) (略) 、北侧隔开源道为万可电子(天津)有限公司。本次扩建项目在现有厂房内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造,把原有的半自动清洗机改成全自动设备;购置自动化生产设备,新增一条TXV热力膨胀阀智能化生产线。现有TXV热力膨胀阀半自动生产线产量无变化。现有生产线技改项目改造后产污节点及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变。

废气:本项目TXV热力膨胀阀工厂设置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入现有填料式水喷淋塔(18000m3/h)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14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浓度经污水处理站加盖密封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在车间界处预测浓度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在厂界处预测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4-1996)相应排放限值要求,可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在厂界处预测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新增清洗废水、钝化废水经现有“生产废水处理单元”处理后通过污水总排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华电水务(天津)有限公司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期西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的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自动预装配设备、自动激光焊机、充注设备、自动氦检机、自动扩管机、自动阀体磨削设备等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风机等,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经合理布局、基础减振、软连接、厂房隔声、隔声间等措施治理后排放。项目东、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西、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项目本项目产生的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切削液桶、废包装物、废清洗剂桶,废酒精桶、污泥。

其中边角料、废包装物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清洗剂桶,废酒精桶、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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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丹佛斯空调普通制冷阀门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丹佛斯(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泉汇路9号

中和佳源(天津) (略)

丹佛斯(天津)有限公司分为两个厂区,分 (略) 武清开发区泉汇路9号(Q厂) (略) 武清开发区福源道5号(F厂),两个厂区相距3.1公里。本项 (略) 武清开发区泉汇路9号(Q厂),厂房自有,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17°2′7.577″,北纬39°24′51.725″。厂区东邻 (略) 、南侧隔福源道为天 (略) 、西侧隔泉汇路为瑞一(中国) (略) 、北侧隔开源道为万可电子(天津)有限公司。本次扩建项目在现有厂房内实施,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造,把原有的半自动清洗机改成全自动设备;购置自动化生产设备,新增一条TXV热力膨胀阀智能化生产线。现有TXV热力膨胀阀半自动生产线产量无变化。现有生产线技改项目改造后产污节点及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变。

废气:本项目TXV热力膨胀阀工厂设置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入现有填料式水喷淋塔(18000m3/h)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P14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浓度经污水处理站加盖密封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在车间界处预测浓度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相应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在厂界处预测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4-1996)相应排放限值要求,可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在厂界处预测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新增清洗废水、钝化废水经现有“生产废水处理单元”处理后通过污水总排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华电水务(天津)有限公司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期西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的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自动预装配设备、自动激光焊机、充注设备、自动氦检机、自动扩管机、自动阀体磨削设备等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风机等,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噪声经合理布局、基础减振、软连接、厂房隔声、隔声间等措施治理后排放。项目东、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西、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项目本项目产生的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切削液桶、废包装物、废清洗剂桶,废酒精桶、污泥。

其中边角料、废包装物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清洗剂桶,废酒精桶、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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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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