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7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宜宾市屏山县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7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宜宾市屏山县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6月7日拟对辐射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屏山县长河11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
电话:0831-*。
联系地址: (略) 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屏山县长河11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 | (略) 屏山县 | 四川 (略) | 四川中环立新 (略) | 1、新建长河110kV变电站, (略) (略) 屏山县屏山镇寺坪村3组已建红光桥35kV变电站场地进行建设,不涉及新增占地。主变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主变容量2×63MVA;110kV出线本期6回,终期8回;35kV出线本期5回,终期6回;10kV出线本期9回,终期11回;无功补偿2×(4008+6012)kvar。待新建110kV主变建成后需拆除原红光桥35kV变电站2台35kV主变压器。 2、在既有屏山220kV变电站围墙内110kV配电装置预留场地上扩建110kV出线间隔2个; 3、新建国网屏山至长河Ⅰ回110kV线路,线路起于屏山220kV变电站,止于新建长河110kV变电站,全长3.4km,其中电缆线路长0.2km,架空线路3.2km,按单回三角相序架设; 4、新建国网屏山至长河Ⅱ回110kV线路,线路起于屏山220kV变电站,止于新建长河110kV变电站,全线架空,长3.0km,按单回三角相序架设;4、新建长河至贝特瑞一期红线外110kV线路,线路起于长河110kV变电站,止于贝特瑞一期红线外拟建终端塔止,全线架空,按同塔四回设计,长约4×2.2km; 6、长河至三和碳素35kV线路,长度1.1km,拆除35kV红玻线0.88km; 7、迁改10kV红碳Ⅰ、Ⅱ双回线路2×0.36km,拆除线路长度约2×0.36km;迁改10kV红淼线和10kV红九线2×0.38km,拆除线路长度约2×0.28km;改造10kV红发线、10kV红尚线、10kV红岩线、10kV红双线10kV电缆线路,长度均为0.08km,拆除电缆线路共计0.32km;改造10kV红新线电缆线路0.15km,拆除电缆线路0.15km。 | 1、废气防治措施:①施工期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项目施工期须严格按照《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和《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对施工场地的相关要求采取扬尘治理措施。②营运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防治措施:①施工期变电站和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后用作农肥,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施工废水利用设置的简易沉淀池进行处理,经沉淀。②运营期输电线路不产生污水;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严格防治地下水污染,变电站站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应按报告表要求做好防渗措施。 3、固废防治措施:①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施工人员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站集中收集,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线路塔基弃土在塔基征地范围内摊平夯实,采取对土体自然放坡、夯实边坡的方式挡护;②营运期输电线路不产生固体废物;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不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池;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废蓄电池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①施工期噪声尽可能将施工机具集中布置,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避免多个产噪设备同时施工,施工集中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施工作业。②营运期主变选用噪声声压级低于63.7dB(A)的设备;主变布置在中央;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采用本报告中所列型号导线及排列方式,定期对线路进行检修维护。 5、电磁环境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无电磁环境影响;②营运期变电站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架空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导线选择合理的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线路与其他电力线交叉跨(钻)越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在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0m,在公众曝露区域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7.0m。 6、生态保护措施:不涉及濒危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分布,不涉及珍稀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分布,亦不涉及鸟类迁徙通道。本项目建设不会减少区域内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类,不会破坏生态系统完整性。项目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区域选用当地植物物种进行植被恢复。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6月7日拟对辐射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屏山县长河11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3日。
电话:0831-*。
联系地址: (略) 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屏山县长河11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 | (略) 屏山县 | 四川 (略) | 四川中环立新 (略) | 1、新建长河110kV变电站, (略) (略) 屏山县屏山镇寺坪村3组已建红光桥35kV变电站场地进行建设,不涉及新增占地。主变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主变容量2×63MVA;110kV出线本期6回,终期8回;35kV出线本期5回,终期6回;10kV出线本期9回,终期11回;无功补偿2×(4008+6012)kvar。待新建110kV主变建成后需拆除原红光桥35kV变电站2台35kV主变压器。 2、在既有屏山220kV变电站围墙内110kV配电装置预留场地上扩建110kV出线间隔2个; 3、新建国网屏山至长河Ⅰ回110kV线路,线路起于屏山220kV变电站,止于新建长河110kV变电站,全长3.4km,其中电缆线路长0.2km,架空线路3.2km,按单回三角相序架设; 4、新建国网屏山至长河Ⅱ回110kV线路,线路起于屏山220kV变电站,止于新建长河110kV变电站,全线架空,长3.0km,按单回三角相序架设;4、新建长河至贝特瑞一期红线外110kV线路,线路起于长河110kV变电站,止于贝特瑞一期红线外拟建终端塔止,全线架空,按同塔四回设计,长约4×2.2km; 6、长河至三和碳素35kV线路,长度1.1km,拆除35kV红玻线0.88km; 7、迁改10kV红碳Ⅰ、Ⅱ双回线路2×0.36km,拆除线路长度约2×0.36km;迁改10kV红淼线和10kV红九线2×0.38km,拆除线路长度约2×0.28km;改造10kV红发线、10kV红尚线、10kV红岩线、10kV红双线10kV电缆线路,长度均为0.08km,拆除电缆线路共计0.32km;改造10kV红新线电缆线路0.15km,拆除电缆线路0.15km。 | 1、废气防治措施:①施工期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项目施工期须严格按照《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 (略) 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和《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对施工场地的相关要求采取扬尘治理措施。②营运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防治措施:①施工期变电站和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附近居民既有设施收集后用作农肥,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施工废水利用设置的简易沉淀池进行处理,经沉淀。②运营期输电线路不产生污水;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严格防治地下水污染,变电站站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应按报告表要求做好防渗措施。 3、固废防治措施:①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施工人员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站集中收集,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线路塔基弃土在塔基征地范围内摊平夯实,采取对土体自然放坡、夯实边坡的方式挡护;②营运期输电线路不产生固体废物;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不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池;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废蓄电池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①施工期噪声尽可能将施工机具集中布置,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减小施工机具的施工噪声,避免多个产噪设备同时施工,施工集中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施工作业。②营运期主变选用噪声声压级低于63.7dB(A)的设备;主变布置在中央;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采用本报告中所列型号导线及排列方式,定期对线路进行检修维护。 5、电磁环境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无电磁环境影响;②营运期变电站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架空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导线选择合理的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线路与其他电力线交叉跨(钻)越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在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0m,在公众曝露区域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7.0m。 6、生态保护措施:不涉及濒危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分布,不涉及珍稀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分布,亦不涉及鸟类迁徙通道。本项目建设不会减少区域内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类,不会破坏生态系统完整性。项目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区域选用当地植物物种进行植被恢复。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