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春雨光学材料有限公司“晶圆封装及显示用光学胶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关于安徽春雨光学材料有限公司“晶圆封装及显示用光学胶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 (略) “晶圆封装及显示用光学胶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晶圆封装及显示用光学胶膜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示时间:2023年6月9日起5个工作日内
项目概况:项 (略) 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型显示产业园7栋(1-2)层,总建筑面积10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一层建设生产车间,设涂布线一条、模切生产线一条;在二层建设办公区、仓库区、加工包装区、熟化车间,配套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设后可实现年产晶圆封装及显示用光学胶膜100万m2、光学薄膜100万m2、光学胶带50万m2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已在淮南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2302-*-04-01-*。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施工期污染控制措施。按照《 (略) 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以及《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处理措施,做好扬尘、噪声等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除施工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禁止夜间施工。
(二)营运期:
(1)废气方面:涂布线生产废气、涂布线设备清洗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方式进行收集,收集后的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27m高空排放。
(2)废水方面: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后, (略) 政污水管网。市政污水管网的污水排入山南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高塘湖。
(3)噪声方面: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方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塑料薄膜、废纸皮、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外收处置;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滤布、滤渣、有机废液、清洗废液、废抹布、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联系方式:电话:0554-*
联系地址:淮南高新区管委会807室(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 (略) “晶圆封装及显示用光学胶膜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晶圆封装及显示用光学胶膜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示时间:2023年6月9日起5个工作日内
项目概况:项 (略) 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型显示产业园7栋(1-2)层,总建筑面积10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一层建设生产车间,设涂布线一条、模切生产线一条;在二层建设办公区、仓库区、加工包装区、熟化车间,配套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设后可实现年产晶圆封装及显示用光学胶膜100万m2、光学薄膜100万m2、光学胶带50万m2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已在淮南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项目代码:2302-*-04-01-*。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施工期污染控制措施。按照《 (略) 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 (略)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以及《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处理措施,做好扬尘、噪声等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除施工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禁止夜间施工。
(二)营运期:
(1)废气方面:涂布线生产废气、涂布线设备清洗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方式进行收集,收集后的有机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27m高空排放。
(2)废水方面: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后, (略) 政污水管网。市政污水管网的污水排入山南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高塘湖。
(3)噪声方面: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方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塑料薄膜、废纸皮、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外收处置;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滤布、滤渣、有机废液、清洗废液、废抹布、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联系方式:电话:0554-*
联系地址:淮南高新区管委会807室(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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