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地保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传味种鸡场鸡粪集中处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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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地保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传味种鸡场鸡粪集中处理项目

发布时间:2023-06-09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地保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传味种鸡场鸡粪集中处理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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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地保 (略) "
(略) 抱罗镇山梅村委会东升村山崛地
海口 (略)
主要建设内容为鸡粪预处理车间和厂区路面,鸡粪预处理车间主要分为发酵车间、陈化车间、包装车间并配有发酵槽和翻抛机等设备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暂存恶臭、发酵和陈化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粉碎、筛分过程中产生颗粒物和恶臭气体,恶臭气体主要为NH3、H2S。 项目拟将发酵车间全密闭,并对原料暂存和发酵产生的废气进行整室负压收集收集的气体经除臭喷淋塔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除臭喷淋塔采用生物除臭剂和喷淋工艺。陈化过程只有少量恶臭气体产生,建设单位在生产厂房前后各设一台定点喷雾除臭设备,共2台,每天早晚喷淋生物除臭剂对厂区无组织废气进行除臭。由于物料已通过高温腐熟发酵加速恶臭气体的释放,故恶臭气体主要集中在发酵工序释放,且陈化过程对物料喷洒除臭剂进一步抑制臭气产生,因此只有少量恶臭气体产生。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粉碎、筛分工序的传送带、粉碎机和筛分机进行密闭处理,在粉碎和筛分投料口上空设计一个集气罩收集废气,并配置一套风量为5000m3/h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粉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恶臭气体,上下料口产生的颗粒物和恶臭气体通过两条管道引至经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7m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厂房均为全封闭式车间,项目原料暂存区、发酵区、陈化车间、包装车间、输送带廊道均布置在全封闭厂房,仅保留物料、人工出入口,进料口位于发酵车间西侧,出料口位于包装车间西侧,由传送带输送出料,全封闭车间高度约为12m,材质为钢结构、砖混结构,厂区地面硬化建设,对厂区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清扫,对运输车辆严格管理,加盖篷布并且限速行驶,车辆进出厂区需清洗,以减少运输所产生的扬尘;在生产厂房前后各设一台定点喷雾除臭设备,每天早晚喷淋生物除臭剂进行除臭,可有效去除颗粒物和臭气。 (2)废水: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地面冲洗用水、运输车辆清洗用水、喷淋塔用水、发酵补充用水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除臭喷淋塔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回用于生产;项目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为SS,项目拟在厂区四周设置截流沟,通过设置一个70m3雨水沉淀池,初期雨水经厂区截流沟引至雨水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地面和车辆冲洗。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包装车间袋式除尘器粉尘、筛分尘渣及废包装袋等生产固废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废包装袋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包装车间袋式除尘器粉尘、筛分尘渣回用于粉碎工序;废润滑油和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间,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相关规定,本项目利用鸡粪生产有机肥属于“鼓励类”中“农林业”中第30款“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生产设备均不在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淘汰生产设备之列,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本项目 (略) 产业政策。
①根据《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本项目用地范围性质属于园地和其他农用地,根据《 (略) 抱罗镇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地保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传味种鸡场鸡粪集中处理项目设施农用地项目备案的复函》,项目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用 (略) 总体规划。 ②根据《 (略) 抱罗镇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地保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传味种鸡场鸡粪集中处理项目设施农用地项目备案的复函》(2021年9月10日),根据该函可知:“经审核,该宗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相关要求,在保护农用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准予备案。”本项目为传味种鸡场生产关联粪污处理项目,利用海南传味文 (略) 传味种鸡场(以下简称传味种鸡场)产生的鸡粪为原料进行有机肥生产,并未改变设施农业用地的用途,土地承包期满后,建设单位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土地复垦。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本项目建设一栋鸡粪预处理车间,系服务于鸡场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处理的项目,是生鸡养殖产业链当中必要的建筑设施,本项目综上所述,该建筑符合《通知》中附属设施用地性质,用地选址合理。
项目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1.大气环境: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3日发布的《202 (略) 环境质量状况》, (略) SO2、NO2、PM10、PM2.5、CO、O3等6项基本污染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达标, (略) 属于环境空气达标区。 为了解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委托海南清石 (略) 于2022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对厂界下风向其他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区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值。氨、硫化氢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 2.地表水:三合流溪位于项目南侧25m处,为了解项目区域周边的地表水环境现状,委托海南清石 (略) 于2023年1月31日对三合流溪的进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总磷、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分别超标0.05、0.2、1.14倍,超标原因主要为三合流溪周边大量基本农田灌溉退水。
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废润滑油,最大储存量为0.1t/a,临界量为2500t,比值Q<1,项目不设环境风险专项评价。废润滑油在贮存和转运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环境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防范泄漏措施,尽可能降低泄漏的发生。项目在积极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风险的角度上是可以接受的。
发布时间:2023-06-09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地保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传味种鸡场鸡粪集中处理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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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内容为鸡粪预处理车间和厂区路面,鸡粪预处理车间主要分为发酵车间、陈化车间、包装车间并配有发酵槽和翻抛机等设备
(1)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暂存恶臭、发酵和陈化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粉碎、筛分过程中产生颗粒物和恶臭气体,恶臭气体主要为NH3、H2S。 项目拟将发酵车间全密闭,并对原料暂存和发酵产生的废气进行整室负压收集收集的气体经除臭喷淋塔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除臭喷淋塔采用生物除臭剂和喷淋工艺。陈化过程只有少量恶臭气体产生,建设单位在生产厂房前后各设一台定点喷雾除臭设备,共2台,每天早晚喷淋生物除臭剂对厂区无组织废气进行除臭。由于物料已通过高温腐熟发酵加速恶臭气体的释放,故恶臭气体主要集中在发酵工序释放,且陈化过程对物料喷洒除臭剂进一步抑制臭气产生,因此只有少量恶臭气体产生。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粉碎、筛分工序的传送带、粉碎机和筛分机进行密闭处理,在粉碎和筛分投料口上空设计一个集气罩收集废气,并配置一套风量为5000m3/h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粉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恶臭气体,上下料口产生的颗粒物和恶臭气体通过两条管道引至经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7m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厂房均为全封闭式车间,项目原料暂存区、发酵区、陈化车间、包装车间、输送带廊道均布置在全封闭厂房,仅保留物料、人工出入口,进料口位于发酵车间西侧,出料口位于包装车间西侧,由传送带输送出料,全封闭车间高度约为12m,材质为钢结构、砖混结构,厂区地面硬化建设,对厂区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清扫,对运输车辆严格管理,加盖篷布并且限速行驶,车辆进出厂区需清洗,以减少运输所产生的扬尘;在生产厂房前后各设一台定点喷雾除臭设备,每天早晚喷淋生物除臭剂进行除臭,可有效去除颗粒物和臭气。 (2)废水: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地面冲洗用水、运输车辆清洗用水、喷淋塔用水、发酵补充用水等。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除臭喷淋塔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回用于生产;项目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为SS,项目拟在厂区四周设置截流沟,通过设置一个70m3雨水沉淀池,初期雨水经厂区截流沟引至雨水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地面和车辆冲洗。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包装车间袋式除尘器粉尘、筛分尘渣及废包装袋等生产固废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和废包装袋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包装车间袋式除尘器粉尘、筛分尘渣回用于粉碎工序;废润滑油和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间,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相关规定,本项目利用鸡粪生产有机肥属于“鼓励类”中“农林业”中第30款“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生产设备均不在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淘汰生产设备之列,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中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本项目 (略) 产业政策。
①根据《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本项目用地范围性质属于园地和其他农用地,根据《 (略) 抱罗镇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地保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传味种鸡场鸡粪集中处理项目设施农用地项目备案的复函》,项目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用 (略) 总体规划。 ②根据《 (略) 抱罗镇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地保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传味种鸡场鸡粪集中处理项目设施农用地项目备案的复函》(2021年9月10日),根据该函可知:“经审核,该宗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19〕13号)相关要求,在保护农用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准予备案。”本项目为传味种鸡场生产关联粪污处理项目,利用海南传味文 (略) 传味种鸡场(以下简称传味种鸡场)产生的鸡粪为原料进行有机肥生产,并未改变设施农业用地的用途,土地承包期满后,建设单位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土地复垦。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本项目建设一栋鸡粪预处理车间,系服务于鸡场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处理的项目,是生鸡养殖产业链当中必要的建筑设施,本项目综上所述,该建筑符合《通知》中附属设施用地性质,用地选址合理。
项目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1.大气环境: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3日发布的《202 (略) 环境质量状况》, (略) SO2、NO2、PM10、PM2.5、CO、O3等6项基本污染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达标, (略) 属于环境空气达标区。 为了解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委托海南清石 (略) 于2022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对厂界下风向其他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区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值。氨、硫化氢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 2.地表水:三合流溪位于项目南侧25m处,为了解项目区域周边的地表水环境现状,委托海南清石 (略) 于2023年1月31日对三合流溪的进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总磷、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分别超标0.05、0.2、1.14倍,超标原因主要为三合流溪周边大量基本农田灌溉退水。
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废润滑油,最大储存量为0.1t/a,临界量为2500t,比值Q<1,项目不设环境风险专项评价。废润滑油在贮存和转运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环境风险事故,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防范泄漏措施,尽可能降低泄漏的发生。项目在积极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风险的角度上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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