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关于宁县金都宁苑住宅小区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接收公示
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关于宁县金都宁苑住宅小区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接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30日我局收到宁县金都宁苑住宅小区(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5日。
联系电话: 0934-*(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监督股)
传 真:0934-*
通讯地址:宁县新宁镇辑宁北路6号
邮 编:*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报备申请单位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验收材料公开网址 | 省级水土保持专家库专家 |
1 | 宁县金都宁苑住宅小区(二期)建设项目 | (略) 金都房 (略) | 庆阳水清水土 (略) | 无 | 闫晓玲 |
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
2023年6月8日
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30日我局收到宁县金都宁苑住宅小区(二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5日。
联系电话: 0934-*(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监督股)
传 真:0934-*
通讯地址:宁县新宁镇辑宁北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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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县金都宁苑住宅小区(二期)建设项目 | (略) 金都房 (略) | 庆阳水清水土 (略) | 无 | 闫晓玲 |
宁县水土保持管理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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