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富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传导线材智能化生产设备技术创新基地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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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富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传导线材智能化生产设备技术创新基地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常德 (略) 传导线材智能化生产设备技术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二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石门县宝峰街道宝塔社区双宝 (略) 民之家

邮 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传导线材智能化生产设备技术创新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常德 (略)

建设地点

石门高新区电子科技产业园A1、A2栋

环评单位

湖南志远 (略)

项目概况

本项 (略) (略) 石门县宝峰街道曹家棚社区(石门高新区电子科技产业园A1栋、A2栋),曹家棚路与交汇处东南侧,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占地面积7022m2,总建筑计容面积约37000m2,本项目租用石门高新区电子科技产业园A1、A2两栋标准厂房,共5层作为本项目办公生产车间,A1、A2栋呈南北并列布置,A1栋位于A2栋南侧,两栋中间每层均有廊道相连接。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区、生产区、成品区、原料区等,以及其他配套的公用、辅助、环保工程。企业建成后将年产各类数据线及接口4106t,年产智能自动化设备1000台、年精加工智能自动化设备零部件工件15000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押出、外层被覆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一套碱液喷淋+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项目成型、锡焊、点胶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一套碱液喷淋+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气筒中非*烷总烃、HCL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GBHJ1122-2020),本项目有机废气处理工艺为UV光氧化和吸附的组合技术,属于该规范中的可行技术。项目智能设备零部件精加工生产中的打磨工序等机械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1座除尘房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原理采用高效滤筒过滤除尘,属于机械行业除尘的可行技术,处理后的废气在精加工车间外无组织排放,排放量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HCL、颗粒物的排放量较小,通过车间通风换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也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较小,本项目无单独的废水外排口,本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废水经石门高新区电子科技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配套建设的化粪池、隔油池等预处理后,由石门高新区电子科技产业园区废水总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石门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最终排入澧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石门县工业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正常运营后东、西、北厂界噪声预测的贡献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南厂界噪声预测的贡献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且本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业,周边5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运营期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金属屑及边角料、焊渣等一般固废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相关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妥善处置;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常德 (略) 传导线材智能化生产设备技术创新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二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石门县宝峰街道宝塔社区双宝 (略) 民之家

邮 编:*

联系电话:073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传导线材智能化生产设备技术创新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常德 (略)

建设地点

石门高新区电子科技产业园A1、A2栋

环评单位

湖南志远 (略)

项目概况

本项 (略) (略) 石门县宝峰街道曹家棚社区(石门高新区电子科技产业园A1栋、A2栋),曹家棚路与交汇处东南侧,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占地面积7022m2,总建筑计容面积约37000m2,本项目租用石门高新区电子科技产业园A1、A2两栋标准厂房,共5层作为本项目办公生产车间,A1、A2栋呈南北并列布置,A1栋位于A2栋南侧,两栋中间每层均有廊道相连接。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区、生产区、成品区、原料区等,以及其他配套的公用、辅助、环保工程。企业建成后将年产各类数据线及接口4106t,年产智能自动化设备1000台、年精加工智能自动化设备零部件工件15000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押出、外层被覆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一套碱液喷淋+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项目成型、锡焊、点胶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一套碱液喷淋+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气筒中非*烷总烃、HCL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GBHJ1122-2020),本项目有机废气处理工艺为UV光氧化和吸附的组合技术,属于该规范中的可行技术。项目智能设备零部件精加工生产中的打磨工序等机械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1座除尘房进行净化处理,净化原理采用高效滤筒过滤除尘,属于机械行业除尘的可行技术,处理后的废气在精加工车间外无组织排放,排放量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HCL、颗粒物的排放量较小,通过车间通风换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也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较小,本项目无单独的废水外排口,本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废水经石门高新区电子科技产业园区,标准化厂房配套建设的化粪池、隔油池等预处理后,由石门高新区电子科技产业园区废水总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石门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最终排入澧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石门县工业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因此,本项目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正常运营后东、西、北厂界噪声预测的贡献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南厂界噪声预测的贡献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且本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业,周边50m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目标,因此,本项目噪声排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运营期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金属屑及边角料、焊渣等一般固废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相关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妥善处置;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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