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关于阳城县金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70万平方米碳晶板木饰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关于阳城县金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70万平方米碳晶板木饰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阳城县 (略) :
你公司呈报《关于申请批复<阳城县 (略)
新建年产70万平方米碳晶板木饰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阳城县 (略) 新建年产70万平方米碳晶板木饰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2023年4月7日我局委托山西诚节 (略) (略) 提交的《报告表》进行技术评审,形成《阳城县 (略) 新建年产70万平方米碳晶板木饰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评估报告》, (略) 《报告表》作为本项目审批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
二、该项目位于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安阳村西北273m处,不涉及新增占地,租赁苏州智慧产业园厂房1栋,内部新设碳晶板木饰面生产线2条,购置自动上料机、双螺杆挤出机、模温机、磨粉机等设备,达到年产70万平方米碳晶板木饰面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于2023年3月3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303-*-89-01-*。
三、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要严格按照专家评审会通过的《报告表》及本批复的规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做好建设过程中施工场地的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防止施工对周围大气、水和声环境造成影响,同时要做好对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造成的生态影响进行恢复和补偿。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每条生产线的混料机、上料机、破碎机、磨粉机等产尘点分别设置集气罩,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2台挤出机上方分别安装一个顶吸式集气罩,废气分别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全厂共安装2套布袋除尘器和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共计4个排气筒。
3.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阳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风机消声、厂房隔音、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边角料经破碎、磨粉后返回生产再利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除尘灰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设置垃圾桶,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于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措施。按《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切断可能造成污染的途径。
7.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
四、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成经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本批复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进行项目建设或者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须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3年5月17日
阳城县 (略) :
你公司呈报《关于申请批复<阳城县 (略)
新建年产70万平方米碳晶板木饰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阳城县 (略) 新建年产70万平方米碳晶板木饰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2023年4月7日我局委托山西诚节 (略) (略) 提交的《报告表》进行技术评审,形成《阳城县 (略) 新建年产70万平方米碳晶板木饰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评估报告》, (略) 《报告表》作为本项目审批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
二、该项目位于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安阳村西北273m处,不涉及新增占地,租赁苏州智慧产业园厂房1栋,内部新设碳晶板木饰面生产线2条,购置自动上料机、双螺杆挤出机、模温机、磨粉机等设备,达到年产70万平方米碳晶板木饰面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于2023年3月3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303-*-89-01-*。
三、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要严格按照专家评审会通过的《报告表》及本批复的规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做好建设过程中施工场地的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防止施工对周围大气、水和声环境造成影响,同时要做好对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造成的生态影响进行恢复和补偿。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每条生产线的混料机、上料机、破碎机、磨粉机等产尘点分别设置集气罩,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2台挤出机上方分别安装一个顶吸式集气罩,废气分别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全厂共安装2套布袋除尘器和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共计4个排气筒。
3.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阳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风机消声、厂房隔音、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等措施。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边角料经破碎、磨粉后返回生产再利用;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除尘灰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设置垃圾桶,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于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措施。按《报告表》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切断可能造成污染的途径。
7.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
四、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成经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本批复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进行项目建设或者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须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3年5月17日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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