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医健康城综合体项目医疗、康体服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禅医健康城综合体项目医疗、康体服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禅医健康城综合体项目 (医疗、康体服务)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禅医健康城综合体项目 (医疗、康体服务)
地点: (略) 禅城区石湾街道绿景路北侧、三友南路南侧
建设单位:佛山禅 (略)
建设内容: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4737.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8744.58平方米。地上建筑包括5座国际妇儿中心(24F,自编为5座)及门诊医技附属楼(7F)、 (略) (12F,自编为6座,)、7座污水处理站(地埋式地下1F,自编为7座)、8座配电房(2F,自编为8座)、氧气站,地下建筑包括地下功能用房(影像科、药品阴凉库、生活垃圾暂存、医疗垃圾暂存、蒸汽发生器房(电加热))、配套设备用房(风机房、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等)、食堂、商业、地下停车场等,项目内不设置传染科。生物安全柜等级为二级。本项目医务人员合计为500人(其中门诊部300人,住院部200人),管理及工勤人员100人。工作制度为全年工作365天,采取24小时轮班。
公示时间: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7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胡小姐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2023年6月8日
作者(158点击查看>>*4401,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6-08 19:45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禅医健康城综合体项目 (医疗、康体服务)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禅医健康城综合体项目 (医疗、康体服务)
地点: (略) 禅城区石湾街道绿景路北侧、三友南路南侧
建设单位:佛山禅 (略)
建设内容: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4737.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8744.58平方米。地上建筑包括5座国际妇儿中心(24F,自编为5座)及门诊医技附属楼(7F)、 (略) (12F,自编为6座,)、7座污水处理站(地埋式地下1F,自编为7座)、8座配电房(2F,自编为8座)、氧气站,地下建筑包括地下功能用房(影像科、药品阴凉库、生活垃圾暂存、医疗垃圾暂存、蒸汽发生器房(电加热))、配套设备用房(风机房、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等)、食堂、商业、地下停车场等,项目内不设置传染科。生物安全柜等级为二级。本项目医务人员合计为500人(其中门诊部300人,住院部200人),管理及工勤人员100人。工作制度为全年工作365天,采取24小时轮班。
公示时间: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7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 胡小姐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2023年6月8日
作者(158点击查看>>*4401,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3-06-08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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