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师级以下安置住房统建项目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W50-2/0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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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师级以下安置住房统建项目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W50-2/0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略) 九龙坡区师级以下安置住房统建项目(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W50-2/05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九龙坡区黄桷坪九龙艺术湾区,占地面积66000m2(约99亩),地块由营区区域和中 (略) 原址厂区组成,其中营区区域占地面积为42142m2(约63.2亩),中 (略) 原址厂区占地面积为23858m2(约35.8亩)。调查地块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06.52298°、北纬29.48887°。调查地块东邻重庆渝川驾校,北靠锦龙路,西接桃花溪,南侧紧贴解放军某部队营区。

军事营区区域最早修建于建国早期,修建之前为农用地荒地;建国早期~2003年,在营区区域内修建了道路、仓库、洞库、消防水池等设施;2003年-2009年,在营区西北角低处修建哨兵住所;2009年~至今,营区区域无明显变化。

中 (略) 原址厂区在2003年前为农田、水塘和荒地;2003年,某部队将厂区区域租让给中 (略) ;2003年~2004年,中 (略) 在厂区内进行内部挖填平场后修建办公楼、厂房等建筑和生产设施;2004年~2017年,中 (略) 在厂区内进行商品混凝土的生产;2017年,厂区停产,进行搬迁,生产设备拆除,大部分建构筑物保存良好;2018年~至今,厂区闲置。

根据规划文件,调查地块原规划为A31- (略) 校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B41-加油加气站用地和E-非建设用地,现拟调整规划为R2-二类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因此,本次调查按照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评价。

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要求,结合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情况,本次调查共布设了44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并送检了127个土壤样品(另含17个平行样);共布设了2个地下水监测点位(DXS1未观测到地下水),共采集了1个地下水样品(另含1个平行样);共布设了3个地表水监测点位,共采集了3个地表水样品(另含1个平行样);共布设了1个底泥监测点位,共采集了1个底泥样品(另含1个平行样)。土壤监测因子包括GB36600-2018中表1所有项目,石油烃(C10-C40)、锌、锰、锑、铍、钴、钒、水溶性氟化物以及pH;地下水监测因子包含pH、铜、汞、砷、铅、镍、镉、氟化物、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地表水监测因子包含pH、铜、汞、砷、铅、镍、镉、氟化物、石油类;底泥监测因子包含GB36600-2018中表1所有项目,石油烃(C10-C40)、水溶性氟化物以及pH。

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所关注的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或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或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的地下水风险筛选值。地表水样品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排放标准一级排放限值。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重庆, (略) ,九龙坡区,重庆

(略) 九龙坡区师级以下安置住房统建项目(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W50-2/05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九龙坡区黄桷坪九龙艺术湾区,占地面积66000m2(约99亩),地块由营区区域和中 (略) 原址厂区组成,其中营区区域占地面积为42142m2(约63.2亩),中 (略) 原址厂区占地面积为23858m2(约35.8亩)。调查地块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06.52298°、北纬29.48887°。调查地块东邻重庆渝川驾校,北靠锦龙路,西接桃花溪,南侧紧贴解放军某部队营区。

军事营区区域最早修建于建国早期,修建之前为农用地荒地;建国早期~2003年,在营区区域内修建了道路、仓库、洞库、消防水池等设施;2003年-2009年,在营区西北角低处修建哨兵住所;2009年~至今,营区区域无明显变化。

中 (略) 原址厂区在2003年前为农田、水塘和荒地;2003年,某部队将厂区区域租让给中 (略) ;2003年~2004年,中 (略) 在厂区内进行内部挖填平场后修建办公楼、厂房等建筑和生产设施;2004年~2017年,中 (略) 在厂区内进行商品混凝土的生产;2017年,厂区停产,进行搬迁,生产设备拆除,大部分建构筑物保存良好;2018年~至今,厂区闲置。

根据规划文件,调查地块原规划为A31- (略) 校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B41-加油加气站用地和E-非建设用地,现拟调整规划为R2-二类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因此,本次调查按照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评价。

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要求,结合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情况,本次调查共布设了44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并送检了127个土壤样品(另含17个平行样);共布设了2个地下水监测点位(DXS1未观测到地下水),共采集了1个地下水样品(另含1个平行样);共布设了3个地表水监测点位,共采集了3个地表水样品(另含1个平行样);共布设了1个底泥监测点位,共采集了1个底泥样品(另含1个平行样)。土壤监测因子包括GB36600-2018中表1所有项目,石油烃(C10-C40)、锌、锰、锑、铍、钴、钒、水溶性氟化物以及pH;地下水监测因子包含pH、铜、汞、砷、铅、镍、镉、氟化物、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地表水监测因子包含pH、铜、汞、砷、铅、镍、镉、氟化物、石油类;底泥监测因子包含GB36600-2018中表1所有项目,石油烃(C10-C40)、水溶性氟化物以及pH。

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所关注的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或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水质标准,或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的地下水风险筛选值。地表水样品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排放标准一级排放限值。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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