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坤隆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环境影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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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坤隆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环境影响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2审-最终版 2023.5.23报告表 邹平 (略) .doc

项目名称: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邹平 (略)

编制日期: 2023年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

项目代码

2302-*-04-01-*

建设单位联系人

毛英坤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

地理坐标

东经117°48′51.081″,北纬36°49′8.298″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59-149危险品仓储594-其他(含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仓储)

建设性质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略) 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2302-*-04-01-*

总投资(万元)

430

环保投资(万元)

5

环保投资占比(%)

1.16

施工工期

3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R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6675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表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专项评价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不涉及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不涉及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不涉及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厂、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不涉及

海洋

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不涉及

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

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

根据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规划

及规

划环

境影

响评

价符

合性

分析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用地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修订)中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项目为允许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关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淘汰类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

项目 (略)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2-*-04-01-*。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用地符合性分析

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建设项目,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符合国家用地要求。

(3)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租赁现有厂房,专门用来贮存普通化工产品、肥料等,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文件,本项 (略) 好生街道总体 (略) 好生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厂址四周以生产企业为主,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西南侧464m的八里河村。该项目建有完善的废水、噪声及固废处理设施,并确保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对周围敏感目标影响较小;该项目所在区域无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2、与《 (略) “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两高一资”项目核查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59号)要求,各市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立项的暂停办理其他手续,尚未开工的暂停开工建设,确有必要实施的, (略) 发展改革委牵头审核评估后方可继续实施。《 (略) “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见下表。

表1-2 (略) “两高”项目管理目录

序号

产业分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名称

核心设备

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

大类

中类

小类

1

炼化

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酯、液体石蜡、石油气、沥青及其他相关产品

一次炼油(常减压)、二次炼油(催化裂化、加氢;裂化、催化重整、延迟焦化),*烯装置、PX装置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行业(25)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51)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2511)

*烯、对二*苯(PX)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工业(26)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2614)

2

焦化

焦炭

焦炉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5)

煤炭加工(252)

炼焦(2521)

3

煤制液体燃料

煤制*醇

煤气化炉,合成塔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5)

煤炭加工(252

煤制液体燃料生产(2523)

煤制烯烃(*烯、*烯)

煤制*二醇

4

基础化学原料

氯碱(烧碱)

电解槽

化学原料和原料制品制造业(26)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

无机碱制造(2612)

纯碱

碳化塔

无机碱制造(2612)

电石(碳化钙)

电石炉

无机碱制造(2612)

醋酸

醋酸氧化塔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2614)

黄磷

黄磷制取设备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9)

5

化肥

合成氨、氮肥(尿素)

合成氨装置

化学原料和原料制品制造业(26)

肥料制造(262)

氮肥制造(2621)

磷铵、磷肥

氨化装置

磷肥制造(2622)

6

轮胎

斜交胎、子午胎、摩托车胎等

密炼机、硫化机

橡胶与塑料制品业(29)

橡胶制品业(291)

轮胎制造(2911)

7

水泥

水泥熟料

水泥窑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

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301)

水泥制造(3011)

水泥粉磨

水泥磨机、预粉磨主电动机

水泥制造(3011)

8

石灰

生石灰、滑石灰、水硬石灰

石灰窑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

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301)

石灰和石膏制造(3012)

9

沥青防水材料

沥青防水卷材

沥青加热炉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

防水建筑材料制造(3033)

10

平板玻璃

普通平板玻璃、浮法平板玻璃、压延玻璃、不包括光伏压延玻璃、基板玻璃

玻璃熔炉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

玻璃制造(304)

平板玻璃制造(3041)

11

陶瓷

建筑陶瓷,不包括非经高温烧结的发泡陶瓷板等

辊道和隧道窑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

陶瓷制品制造

建筑陶瓷制品制造(3071)

卫生陶瓷

隧道窑

卫生陶瓷制品制造(3072)

12

钢铁

炼钢用生铁、熔融还原铁

高炉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

炼铁(311)

炼铁(3110)

非合金钢粗钢、低合金钢粗钢、合金钢粗钢

转炉、电弧炉、VOD电炉

炼钢(312)

炼钢(3120)

铸造用生铁

高炉

炼铁(311)

炼铁(3110)

13

铁合金

硅铁、锰硅合金、高碳铬铁、镍铁及其他铁合金产品

矿热炉、电弧炉、高炉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

铁合金冶炼(314)

铁合金冶炼(3140)

14

有色

阴极铜、阳极铜、粗铜、电解铜

电解槽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1)

铜冶炼(3211)

粗铅、电解铅、粗锌、电解锌

电解槽

铅锌冶炼(3212)

氧化铝(不包括以铝酸钠、氢氧化铝或氧化铝为原料深加工形成的非冶金级氧化铝)、电解铝

煅烧或焙烧炉、电解槽

铝冶炼(3216)

15

铸造

黑色金属铸件

电炉等熔炼设备、造型设备

金属制品业(33)

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

黑色金属铸造(3391)

有色金属铸件

有色金属铸造(3392)

16

煤电

电力(燃煤发电,包含煤矸石发电)

抽凝、纯凝机组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4)

电力生产(441)

火力发电(4411)

电炉和热力(热电联产)

抽凝、背压机组

热电联产(4412)

根据上表,本项目 (略) “两高”项目管理目录中行业,符合要求。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与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 (略)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鲁政字[2016]173号), (略) 内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见下表。

表1-3 (略)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情况一览表

名称

代码

外边界

I 类红线区

生态功能

类型

边界描述

面积

km2

边界描述

面积

km2

辛集洼水库-台子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SD-16- B1-09

辛集村以西,管道村以东,小清河以北,姚家村以南。

7.63

辛集村以

西,管道村

以东,小清

河以北,姚

家村以南。

7.63

水源涵养

水库

鹤伴山-长白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SD-16- B4-03

邱家村,白鹤山以东,独山以北, (略) 道以西。

72.36

城南水厂、

鹤伴山水厂、雪花山水厂、黛溪水厂、月河水厂一级保

护区。

8.47

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

森林、湿地、草地

本项目距离鹤伴山-长白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最近距离为6.9km,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略)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详见 (略) 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

(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见下表。

表1-4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一览表

项目

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空气质量

(略) 滨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1年)》,20 (略) 10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略) 环境空气质量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

地表水环境质量

项目附近地表水为猪龙河,根据《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1年)》可知,猪龙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质量

根据《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1年)》可知, (略) 三处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

声环境质量

项 (略) 好生街道,根据《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1年)》可知,评价范围内声环境质量昼、夜平均等效声级平均等效声级昼、夜平均等效声级均达到相应评价区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根据上表,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在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选用低噪声设备,远离声环境敏感点,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达标;项目生活垃圾暂存厂区内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

综上,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因子为废水、固废、噪声,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本项目建成后预计不会改变区域原有的环境功能,不突破环境质量底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运营期消耗一定量电、水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①与滨政字[2021]50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滨政字[2021]50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6 (略) “三线一单”环境质量底线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文件名称

规划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

1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省控及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达到国家、省分解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国控优良水体比例不小于40%,城市(含县城、市属开发区)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水环境风险得到控制,水环境生态系统基本恢复。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符合

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全市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43微克/立方米。

本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不占用耕地,不向周边耕地排放污染物,对周边土壤影响较小。

符合

②与滨环字[2021]38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 (略) 好生街道,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单元面积为36.19km2,主体 (略) 级重点开发区域,本项目与《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滨环字[2021]38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5 项目与滨环字[2021]38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分析

空间布局约束

(1.1) (略) 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准入要求。

本 (略) 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准入要求

符合

(1.2)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规定,控制养殖业发展规模和数量在合理范围内。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1.3)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1.4)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必须严守,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杜绝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破坏。

本项目距离鹤伴山-长白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最近距离为6.9km,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略)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

符合

(1.5) (略) 城区及其近郊禁止新建、扩建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1.6) (略) 建成区、人口集中区域露天焚烧树枝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不得在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1.7)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

本项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属于工业聚集区


(1.8)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

本项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属于工业聚集区


(1.9)按照《 (略)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禁止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含水泥粉磨站)的项目等27类产业。

本项目不属于《 (略)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27类禁止项目


污染物排放管控

(2.1) (略) 污染物排放管控准入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2.2)按照《 (略)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采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防控措施,全面加强VOCs污染防治。

本项目不涉及


(2.3)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对出水水质负责。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符合

(2.4)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3.1) (略) 环境风险防控准入要求。

本项目 (略) 环境风险防控准入要求

符合

(3.2)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本项目不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

符合

(3.3)工业集聚区加强对区内企业的风险管理,完善区内风险防控体系,联防联控,组织应急演练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场区风险管理,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应急演练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4.1) (略) 资源利用效率准入要求。

本 (略) 资源利用效率准入要求

符合

(4.2)限采浅层地下水。

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

符合

依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所列内容,项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为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不涉及《 (略)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所列内容,具体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5 与《 (略)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一览表

序号

(略)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一、法律法规、行业政策限制和禁止的(11类)

1

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符合

2

列入上级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内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上级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以内的建设项目

符合

3

不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

符合

4

(略) 总体规划、各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的有关 规划、各类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区域、流域建设开发利用 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 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有关专项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符合

5

不符合《 (略)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 2021-2025年) 》、《 (略) 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鲁工信发〔2022〕5号) 、《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 (环大气〔2021〕65号)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 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 (环环评〔2021〕45号) 等政策要求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符合《 (略)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 2021-2025 年 ) 》、《 (略) 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鲁工信发〔2022〕 5 号 ) 、《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 (环大气〔2021〕65号 )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 等政策要求

符合

6

应依法开展但未完成或未开展区域和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7

涉及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项目: (一)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 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 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三) 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 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改建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8

(略) 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控养区内的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9

不符合《 (略)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及其补充通知的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及处置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10

不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相关规定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11

未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的新增耗煤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我市产业发展限制和禁止类的(27类)

1

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排放异味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2

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含水泥粉磨站)产能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3

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4

新、改、扩建燃煤的砖瓦、陶瓷、耐火材料、石灰窑等工业窑炉项目;炉膛直径3米及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掺烧高硫石油焦的工业窑炉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5

新建、扩建的化工项目以及在原址进行除安全、环保工程以外的改建的化工项目(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6

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7

新建含焙烧工艺的碳素项目(含采用石油焦为原料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8

以废塑料为原料的再生造粒、塑料加工、吹塑项目(企业及园区配套项目除外)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9

新、改、扩建泡沫塑料制品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10

以石料为原料的破碎、磨粉、筛分项目;脱硫钙粉加工、矿渣微粉加工、建筑垃圾破碎、机制砂、水洗砂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11

钢渣磁选项目(企业配套项目除外)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12

集中喷漆中心以外的家具喷漆项目(每个镇、街道集中喷漆中心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13

集中电镀中心以外的独立电镀项目;集中电镀中心以外含电镀、化学镀等工艺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14

石棉制品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15

新建化学制浆造纸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16

新建、扩建胶块、胶粉、再生胶、轮胎翻新项目;其他含炼胶、混炼、塑炼、硫化等工艺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17

陶瓷熔块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18

硅酸钠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19

新建危险化学品仓储、物流配送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20

再生铅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21

再生铝(企业及园区配套项目除外)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22

羟*基*基纤维素等产生高盐废水的纤维素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23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沥青搅拌站项目;干混砂浆项目;水稳料项目、水泥预制件项目;砼结构构件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24

以沥青为原料的防水材料项目、防水涂料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25

新建煤场项目(企业配套项目除外)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26

不符合各类园区产业定位的工业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27

周边地区取缔类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综上所述,该项目不属于《 (略)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的项目类型,符合要求。

通过以上分析,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企业运行不会降低周边环境质量,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不属于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容,因此项目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

4、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分析情况见下表。

表1-6 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环环评[2016]150号内容

项目符合情况

符合性

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

(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距离鹤伴山-长白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最近距离为6.9km,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略)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

符合

(二)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按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次环评已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在采取各项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建设不影响当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

符合

(三)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已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使用水、电等资源利用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符合

(四)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项目本项目为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本项目未被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范畴。

符合

建立“三挂钩”机制

(五)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规划环评要探索清单式管理,在结论和审查意见中明确“三线一单”相关管控要求,并推动将管控要求纳入规划。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规划所包含项目的环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予以简化。

本项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属于工业聚集区。

符合

(六)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联动机制。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对在建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进行全面梳理;如在建工程已经造成明显环境问题,应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和“以新带老”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厂区内无原有项目

符合

(七)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项目。

本项目为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不属于左侧项目;本项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

符合

多措并举清理和处环保违法违规项目

(八)各省级环保部门要落实“三个一批”(淘汰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的要求,加大“未批先建”项目管理工作的力度。要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确保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清理工作;从2017年1月1日起,对“未批先建”项目,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久拖不验”的项目,要研究制定措施予以解决,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项目,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拒不执行的要依法施“按日计罚”。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三管齐下”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九)严格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对在建和已建重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依法查处和纠正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信息和处罚信息要及时公开,强化对环保严重失信企业的惩戒机制,建立健全建设单位环保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相关环境管理要求进行。

符合

(十)深化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推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公开相关规划和项目选址等信息,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完整客观地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和验收信息,依法开展公众参与,建立公众意见收集、采纳和反馈机制。对建设单位在项目环评中未依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或者对意见采纳情况未依法予以说明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改正。

本项目为报告表编制项目,按要求进行公示。

符合

(十一)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科普宣传。推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建设单位创新宣传方式,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鼓励建设单位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成功范例,增进了解和信任。对本地区出现的建设项目相关环境敏感突发事件,要协同有关部门主动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本项目将按照上述要求,加强环境保护相关科普宣传工作。

符合

根据上表,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相关要求。

5、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7 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一览表

序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根据上述产业政策及用地规划、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符合

2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采取相应措施后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符合

3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本项目采取相应措施后,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符合

4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厂区内无原有项目

符合

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有来源依据,且已给出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符合

根据上表,本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中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项目类型,可进行建设。

6、与《 (略) 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 (略) 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1-8 项目建设与《 (略) 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

项目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 (略) 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该类禁止建设项目。

符合

第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制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环境综合治理、废弃物资源化等政策措施,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控制,鼓励、支持无污染或者低污染产业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采取合理有效的环保设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

本项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属于工业聚集区,配套环境基础设施较全面。

符合

第四十五条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浓度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去向和许可排放量等要求排放污染物。

企业在运营期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企业在本项目建成后,正式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登记。

符合

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本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符合

根据上表,本项目符合《 (略) 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要求。

7、与环发[2012]77号文符合性

本项目为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规定,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进行了识别、制定了防范措施。项目建设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要求。

8、与《 (略) 新一轮“四增四减”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 (略) 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新一轮“四增四减”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鲁政委[2021]3号)”到2023年,全省产业、能源、运输、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明显优化,发展质效走在前列,新旧动能转换取得突破,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与鲁政委[2021]3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9 项目与鲁政委[2021]3号符合性分析

类别

项目要求

项目建设内容

符合性

深入调整产业结构

(三)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要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对生产工艺装备进行筛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

本项目不属于左侧表格内所列落后产能;不属于“散乱污”行业。

符合

(四)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深入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符合

(五)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制定碳达峰目标,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优化整合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产能布局。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高排放行业。

符合

深入调整能源结构

(七)严控化石能源消费。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在满足全社会能源需求的前提下,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增加清洁能源供给,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进一步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实现新增能源需求主要由清洁能源供给。

本项目不使用煤炭,仅使用少量电能。

符合

(八)持续压减煤炭使用。持续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稳定供应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严格按照减容量“上大压小”政策规划建设清洁高效煤电机组。

本项目不使用煤炭作为燃料。

符合

根据上表,本项目符合《 (略) 新一轮“四增四减”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相关要求。

9、与(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0 项目与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

鲁环字(2021)58号号文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本项目已备案,备案文号为:2302-*-04-01-*。

符合

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聚集区,并鼓励利用标准厂房。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符合当地规划,本项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属于工业聚集区,利用现有标准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

符合

新上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和“五个不批"要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替代约束,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必须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替代,确保增产减污;涉及煤炭消耗的,必须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各级环评审批部门一律不予审批通过。

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当地总量要求;不涉及煤炭消耗。

符合

根据上表,本项目《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相关要求。

10、与《 (略)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

表1-11 与《 (略)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

序号

(略)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

项目符合情况

蓝天保卫战

一、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

本项目为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二、压减煤炭消费量: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十四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控制在3.5亿吨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制定碳达峰方案,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电力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

本项目主要使用电力、水,属于清洁能源,不使用煤炭

三、优化货物运输方式: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铁港联运,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水路或管道为主的格局。

本项目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

四、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防治:实施低VOCs含量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替代。新、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的项目,原则上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

本项目不涉及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项目营运期间,无废气产生

五、强化工业源NOx深度治理:严格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燃煤机组、锅炉、钢铁企业污染排放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

六、推动移动源污染管控:加强国六重型柴油货车环保达标监管。

本项目运输车辆满足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七、严格扬尘污染管控: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无施工期

碧水保卫战

一、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短板: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略) 面源污染。 (略) (含县城)管网底数,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实现整县域合流制管网清零。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自 (略) 供水管网供应;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开展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优先治理黄河沿线、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重点整治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地区。

三、精准治理工业企业污染:聚焦汇入南四湖、东平湖等重点湖库以及莱州湾、*字湾、胶州湾等重点海湾的河流,开展涉氮涉磷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

四、推动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严守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底线,各市梳理河流水质指数和湖库水质指数较高的河湖库及重点影响因子,形成重点改善河湖库清单。

五、防控地下水污染风险:持续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2025年年底前,完成一批化工园区、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等其他重点污染源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六、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强化县 (略) 饮用水水源地监管。

七、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推进农业高效节水和畜禽养殖节水,2025年年底前,全省创建10个节水型灌区。

八、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在现有29万亩人工湿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适宜建设人工湿地的区域,形成需新建或修复的人工湿地清单。

九、全域开展生态补偿:建立横纵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

十、智慧监管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水环境监测网络。

净土保卫战

一、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于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2021年启动组织对高风险区域和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等重点区域耕地进行深入调查和重点监测。

本项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属于建设用地,不涉及农用地;项目生活垃圾暂存厂区内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

二、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每年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开。全省141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2021年年底前应完成一轮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

三、提升重金属污染防控水平: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2021年年底前,逐一核实纳入涉整治清单的53家企业整治情况,实施污染源整治清单动态更新。

四、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略) 试点经验,选择1— (略) 深入开展“ (略) ”建设。

五、严格落实农用地安全利用:依法严格执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六、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修复:加强部门协同,畅通信息共享,完善建设用地风险信息互通机制。

七、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开展新一轮农村环境整治,2025年年底前,新增完成16700个行政村整治任务。

八、强化农业生产投入品管理: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

九、深化农业废弃物综合管理:规范管理畜禽养殖禁养区。

十、健全土壤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能力:配合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物调查统计制度,制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绩效评估办法。

根据上表,本项目符合《 (略)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相关要求。

11、水、气、土十条相关内容的符合性分析

《 (略) 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略)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中的水、气、土十条中与项目建设相关规定的符合性分析情况见下表。

表1-12 本项目与水、气、土十条相关内容的符合性

名称

相关政策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国发[2015]17号2015.04.02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左侧表格涉及行业。

符合

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符合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开展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京津冀区域实施土地整治、农业开发、扶贫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不得以配套打井为条件。

本项目用水由当地供水管网提供,不开采地下水。

符合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气十条)国发[2013]37号2013.09.10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 (略) 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本项目不使用燃煤锅炉。

符合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略) 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略) 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 (略) 建成区绿地规模。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生产,无土建工程。

符合

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

符合

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公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本项目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符合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国发[2016]31号2016.05.28

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本项目无左侧表格内违法行为。

符合

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本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不涉及农田占用。

符合

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项目的建设及生产不涉及重点污染物的排放。

符合

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

本项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企业布局合理,周围无居民区、学校等。

符合

据上表,项目建设与水、气、土十条中相关内容进行对比分析可知,拟建项目建设符合水、气、土十条中关于工业企业建设须遵守的相关要求。

12、与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分析,本项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属于涉黄重点地区,本项目为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不属于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同时项目位于工业聚集区内,符合(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要求。

13、与《 (略)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 (略)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知道意见》(鲁环发[2020]30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3 与鲁环发[2020]30号符合性分析

序号

具体要求

项目符合情况

符合性

管控要求

加强物料运输、装卸环节管控。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原料药等粉状物料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真空罐车、密闭车厢等密闭方式运输;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皮带通廊、封闭车厢等封闭方式运输或苫盖严密,防止沿途抛洒和飞扬。料场或厂区出入口配备车辆清洗装置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出场车辆清洁、运输不起尘。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及时绿化或硬化,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直接卸落至储存料场,装卸过程配备有效抑尘、集尘除尘设施,粉状物料装卸口配备密封防尘装置且不得直接卸落到地面。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车采用顶部浸没式或底部装载,严禁喷溅,运输相关产品的车辆具备油气回收接口。

本项目物料均通过密闭容器、包装袋包装,经车辆运输过程中均采用篷布遮盖,厂区地面均硬化、车间密闭。

符合

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符合《 (略)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14、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4 与环环评[2021]45号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

本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性

(三)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

本项目不属于前述项目类别

符合

(五)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基层“两高”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审批结果的监督与评估,对审批能力不适应的依法调整上收。对炼油、*烯、钢铁、焦化、煤化工、燃煤发电、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铜铅锌硅冶炼等环境影响大或环境风险高的项目类别,不得以改革试点名义随意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或降低审批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前述项目类别

符合

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符合《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的要求。

15、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5与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一、认真贯彻执行产业政策。新上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

符合

二、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并鼓励利用标准厂房。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空间优化”的原则,高标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企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属于工业聚集区。

符合

三、科学把好项目选址关。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属于工业聚集区。

符合

四、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新上项目必须严格执行 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和“五个不批”要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替代约束,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必须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替代,确保增产减污;涉及煤炭消耗的,必须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各级环评审批部门一律不予审批通过。

本项目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符合

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符合《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企业概况

邹平 (略) 成立于2023年1月31日,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邹平 (略) ;

建设地点:项目厂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具体地理位置为东经:117°48′51.081″,北纬:36°49′8.298″;项目东侧为田地,西侧为工业一路,南侧为邹平县鲁邹化工厂,北侧为安灵园,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周边关系图见附图4。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675m2,建筑面积为4200m2,购置叉车、运输车、输送带等主要设备5台(辆),项目建成后可年存储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20000吨规模,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板),本项目储存的物料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4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万元,占总投资1.16%。

3、项目工程组成

本项目工程组成情况见下表。

表2-1 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主要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1#仓库

占地1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高7米,1层,主要用于储存桶装物料。

利用现有厂房

2#仓库

占地14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高7米,1层,主要用于储存桶装物料。

利用现有厂房

3#仓库

占地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高7米,1层,主要用于储存袋装物料。

利用现有厂房

辅助工程

办公室

占地264平方米,建筑面积264平方米,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生活。

利用现有厂房

门卫室

占地36平方米,建筑面积36平方米

利用现有厂房

公用工程

供水

自来水用量为60m3/a, (略) 供水管网提供。

/

供暖、制冷

办公室采用空调供暖、制冷。

/

供电

用电量为5万kW·h/a, (略) 供电网供给。

/

排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

废水处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固废处理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暂存厂区内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

/

噪声治理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隔声减振等措施。

/

环境风险应急措施

桶装物料储存区域设有围堰(高度0.1m),事故水池600m3,位于厂区东侧

/

4、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下表。

表2-2 项目设备清单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备注

1

叉车

/

3

车辆不在厂区内进行维修保养

2

运输车

/

1

3

传送带

/

1

/

5、主要储存的物料种类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储存的物料种类及能源消耗情况见下表。

表2-3 项目主要储存的物料种类及用量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状态

单位

存储规模

年周转量

备注

液态桶装(密闭)物料(200L/桶)

储存的物料全部来自周边企业,通过运输车运输进厂,液态物料通过叉车运输至车间储存,固态物料通过叉车及传送带运输至车间储存;物料储运过程,全程密闭储存,不进行分装

1

*二醇

液态

t/a

100

1000

2

二*二醇

液态

t/a

100

1000

3

*二醇二*醋酸酯

液态

t/a

100

1000

4

DMAC(二*基*酰胺)

液态

t/a

300

3000

5

*二醇*醚醋酸酯

液态

t/a

30

300

6

二*二醇*醚

液态

t/a

30

300

7

*二醇

液态

t/a

50

500

8

*三醇

液态

t/a

50

500

9

MDBE(二价酸酯)

液态

t/a

50

500

10

环*醇

液态

t/a

30

300

11

正十二烷

液态

t/a

30

300

12

正十三烷

液态

t/a

30

300

13

液态肥料

液态

t/a

300

3000

合计

t/a

1200

12000

固态袋装物料(25kg/袋)

1

柠檬酸

颗粒

t/a

100

1000

2

纯碱

颗粒

t/a

500

5000

3

小苏打

颗粒

t/a

200

2000

合计

t/a

800

8000

能源消耗

1

新鲜水

m3/a

60

(略) 供水管网提供

2

万kW·h/a

5

(略) 供电网供给

表2-4 主要物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理化性质

急性毒性

备注

1

*二醇

无色无臭、有甜味液体,对动物有低毒性,*二醇能与水、*酮互溶,但在醚类中溶解度较小

LD50:8000~15300 mg/kg(小鼠经口);5900~13400 mg/kg(大鼠经口)

不属于急性毒性物质

2

二*二醇

无色、无臭、透明、吸湿性的粘稠液体,有着辛辣的甜味,无腐蚀性,低毒

LD50:16600 mg/kg(大鼠经口);26500 mg/kg(小鼠经口);11900 mg/kg(兔经皮)

不属于急性毒性物质

3

*二醇二*醋酸酯

无色透明液体;20℃在水中溶解21.3%;易溶于醇、醚和其它有机溶剂;沸点(101.3kPa)190.2℃,相对密度(20℃/20℃)1.1063;折射率(20 ℃)1.4159;闪点(开口)105℃ ;具有酯的一般化学性质,在苛性碱和无机酸存在下容易水解成醇和*酸;总酯含量% ≥99;二醋酸酯含量% ≥ 98;色度(Pt-Co)≤50#;相对密度(20℃/20℃)1.1060~1.1065;水份% ≤0.1

LD50:6860mg/kg(大鼠经口);8480mg/kg(兔经皮) LC50

不属于急性毒性物质

4

DMAC(二*基*酰胺)

全称为N,N-二*基*酰胺(化学式:CH3C(O)N(CH3)2缩写为DMAC或DMA。一种常用作非质子极性溶剂。无色透明液体,可燃。能与水、醇、醚、酯、苯、三氯*烷和芳香化合物等有机溶剂任意混合。用于制药物、合成树脂,也用作聚*烯腈纺丝的溶剂和从碳八馏分分离苯*烯的萃取蒸馏溶剂等

LD50:5680mg/kg(大鼠经口)

不属于急性毒性物质

5

*二醇*醚醋酸酯

一种高沸点的、含多官能基的二元醇醚酯类溶剂,可用作乳胶漆的助聚结剂,它对多种漆有着优良的溶解性能,使它在多彩涂料和乳液涂料中获得广泛的应用。主要用于金属、家俱喷漆的溶剂,还可用作保护性涂料、染料、树脂、皮革、油墨的溶剂,也可用于金属、玻璃等表面清洗剂的配方中,另可用作化学试剂

口服-大鼠 LD50:2400 mg/kg;口服-小鼠 LD50:3200 mg/kg

属于急性毒性物质类别5

6

二*二醇*醚

能与水以任何比例混溶、溶于*醇、*醚、油类和许多其他有机溶剂。常用作硝化棉、清漆、印刷墨、油类、树脂等的溶剂及合成塑料的中间体

LD50:6560mg/kg(大鼠经口)

不属于急性毒性物质

7

*二醇

外观:无色粘稠稳定的吸水性液体,几乎无味无臭;

沸点:188.2℃;熔点:-59℃;粘度:(20 ℃)60.5mpa.s;相对密度(水=1):1.04;蒸汽压:20℃时106Pa;闪点:99℃(闭杯),107℃(开杯);比热容(20 ℃)2.49kJ/(kg.℃);汽化热(101.3kpa)711kJ/kg;自然温度:421.1℃;溶解度:与水、*醇及多种有机溶剂混溶

口服- 大鼠 LD50:20000 mg/kg; 口服- 小鼠 LC50:32000 mg/kg

不属于急性毒性物质

8

*三醇

无色无臭透明黏稠液体,能从空气中吸收潮气,也能吸收硫化氢、氰化氢和二氧化硫,与水和醇类、胺类、酚类以任何比例混溶,不溶于苯、氯仿、四氯化碳、二硫化碳、石油醚和油类

大鼠口径LD50:26000mg/kg

不属于急性毒性物质

9

MDBE(二价酸酯)

由三种二价酸酯组成的混合物、俗称尼龙酸*酯,是由琥珀酸(*二酸)二*酯,戊二酸二*酯和已二酸二*酯三种良好环境溶剂的组合,正是由于这种独特的构成,使DBE成为一种无毒、无色透明的液体,有淡淡酯的芳香味,具有超强溶解能力,是可生物降解的环保型高沸点溶剂广泛用于汽车涂料,彩色钢板涂料,罐头涂料,漆包线和家电料、家具木器涂料等行业

/

/

10

环*醇

外观为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或白色针状结晶,有似樟脑气味,有吸湿性,能与*醇*酸*酯二硫化碳松节油亚麻子油芳香烃混溶

大鼠口径LD50:1400mg/kg

属于急性毒性物质类别4

11

正十二烷

无色液体,熔点-9.6℃,沸点216.3℃,闪点71℃,密度0.753g/cm3蒸汽压0.133kPa/47.8℃。不溶于水,易溶于*醇、*醚*酮氯仿四氯化碳。用作有机合成中间体、溶剂和色谱分析的标准物质

小鼠(静脉)LD50:2672mg/kg

属于急性毒性物质类别5

12

正十三烷

无色透明液体, 能溶于*醇和醚,不溶于水;蒸汽密度:6.4(vsair);蒸汽压:1mmHg(59.4℃);密度:0.755 g/mL;熔点:-5.45℃;沸点:234℃;闪点:94℃;折射率(n20/D):1.425(lit.)

小鼠(静脉)LD50:1161mg/kg

属于急性毒性物质类别4

13

柠檬酸

一种重要的有机酸,又名枸橼酸,无色晶体,常含一分子结晶水,无臭,有很强的酸味,易溶于水。其钙盐在冷水中比热水中易溶解,此性质常用来鉴定和分离柠檬酸。结晶时控制适宜的温度可获得无水柠檬酸。在工业,食品业,化妆业等具有极多的用途

/

/

14

纯碱

一种白色粉末,无味无臭,易溶于水,水溶液呈强碱性,在潮湿的空气里会吸潮结块,部分变为碳酸氢钠。碳酸钠的制法有联合制碱法、氨碱法、路布兰法等,也可由天然碱加工精制。它是一种重要的无机化工原料,主要用于平板玻璃、玻璃制品和陶瓷釉的生产。还广泛用于生活洗涤、酸类中和以及食品加工等

/

/

15

小苏打

一种无机化合物,呈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咸,易溶于水。在潮湿空气或热空气中即缓慢分解,产生二氧化碳,加热至270℃完全分解。遇酸则强烈分解,产生二氧化碳

/

/

6、水平衡分析

(1)给水

本项目供水采用自来水,自 (略) 供水管网供应,厂内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人,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工业企业建筑、管理人员的的生活用水定额宜采用每人每班30L/人?d~50L/人?d,本次环评取40L/人?d计算,年运行300天,则生活用水量为60m3/a。

综上所述,自来水用量为60m3/a。

(2)排水

本项目厂区雨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附近雨水管网。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则产生量约为48t/a,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图2-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a)

7、职工人数及生产制度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人,采用全年运营300天,常白班工作班制,每班8小时。

8、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以物料的存储流程为原则布置,项目邻近道路,顺延了物料走向。1#仓库、2#仓库储存桶装物料,3#仓库储存袋装物料,仓库内按物料种类分类布置、合理、整齐、美观,并符合环保、安全、卫生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尽量做到了人流、物流各行其道,并在总图布置过程中结合厂址场地及周围道路的具体条件,综合考虑了物料输送路线短捷、物料运输方便等因素,厂区平面布置详见附图5。

9、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43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16%,主要用于噪声治理、废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等。项目环保投资情况见下表:

表2-5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项 目

内 容

投资(万元)

废水治理

化粪池

1

噪声治理

采取各种隔声、减振措施

2

固体废物处理

垃圾箱

0.1

环境应急措施

防渗、事故水池600m3

1.9

合计

--

5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一)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仅设备安装及调试,无土建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很小,本次环评不做分析。

(二)营运期:

本项目只对普通化工产品、肥料进行贮存,不进行分装,年存储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20000吨。

1、物料储运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图2-2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根据客户要求,通过运输车将物料运输进厂,入厂后原封不动,核对无误后,对物料进行计量、登记,桶装物料通过叉车送至1#、2#仓库存放,袋装物料通过传送带送至3#仓库存放,所有物料分类入库存放,存储期限到后出库,通过运输车外运。

2、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2-6 项目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一览表

类别

产生环节

污染因子

治理措施

废气

/

/

/

废水

职工生活污水

COD、NH3 -N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固废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暂存于厂区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

设备运行

噪声

基础减振、隔声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为新上项目,不涉及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项目租赁现有标准厂房,项目建设地点现状为厂房,处于闲置状态,不存在生产设施,不会产生污染对环境造成影响,项目所在区域无重点污染企业,适于本项目的建设。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环境空气

(1)区域空气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该项 (略) ,根据《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1年)》可知, (略)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未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浓度为16微克/立方米,达到二级标准;二氧化氮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达到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74微克/立方米,超二级标准0.06倍;细颗粒物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超二级标准0.14倍;一氧化碳浓度为1.4毫克/立方米,达到二级标准;臭氧浓度180微克/立方米,超二级标准0.2倍。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浓度均有所下降。

区域大气治理方案:

(略) 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全省落实“三个坚决”行动方案(2021-2022 年)》(鲁动能[2021]3 号)文件, (略) 、 (略) 和 (略) 需 2022年退出钢铁产能, (略) 需 2022 年退出焦化产能,有助于区域环境改善.

(略) 人民政府已经制定《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污染防治技术指南》、《 (略) 重点区域工业炉窑(砖瓦、耐火材料和建陶等)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关于印发进 (略)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邹政字[2019]11 号)、《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邹蓝天指[2020]3 号)等相关区域治理文件,开展区域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区域环境治理,并逐步改善园区环境质量。

根据区域治理方案,削减区域污染物排放,腾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有利于区环境改善。

2、地表水环境

项目附近地表水为猪龙河,根据《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1年)》可知,猪龙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

3、地下水环境质量

根据《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1年)》可知, (略) 三处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本项目无新增废水外排,因此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地下水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4、声环境质量

据现场调查,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不需要进行监测,项目所在区域无明显噪声源,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

邹平县金冠床垫弹簧厂位于本项目北侧,本项目土壤监测数据引用邹平县金冠床垫弹簧厂1#办公室南侧5米土壤监测数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2022年3月17日发布的《 (略) 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邹平土壤》(网址:http://**_*_*.html),检测结果详见下表。

表3-1 土壤检测结果一览表

检测项目

单位

监测点位及结果

1#办公室南侧5米

1,2-二氯苯

mg/kg

<0.0015

1,1-二氯*烷

mg/kg

<0.0012

1,1-二氯*烯

mg/kg

<0.001

1,1,1-三氯*烷

mg/kg

<0.0013

1,1,1,2-四氯*烷

mg/kg

<0.0012

1,1,2-三氯*烷

mg/kg

<0.0012

1,1,2,2-四氯*烷

mg/kg

<0.0012

1,2-二氯*烷

mg/kg

<0.0011

1,2-二氯*烷

mg/kg

<0.0013

1,2,3-三氯*烷

mg/kg

<0.0012

1,4-二氯苯

mg/kg

<0.0015

2-氯酚

mg/kg

<0.06

?

mg/kg

<0.1

mg/kg

<0.0019

苯胺

mg/kg

<0.1

苯并[a]芘

mg/kg

<0.1

苯并[a]蒽

mg/kg

<0.1

苯并[b]荧蒽

mg/kg

<0.2

苯并[k]荧蒽

mg/kg

<0.1

苯*烯

mg/kg

<0.0011

二苯并(a,h)蒽

mg/kg

<0.1

二氯*烷

mg/kg

<0.0015

反-1,2-二氯*烯

mg/kg

<0.0014

mg/kg

<0.5

mg/kg

0.0703

*苯

mg/kg

<0.0013

间二*苯+对二*苯

mg/kg

<0.0012

邻二*苯

mg/kg

<0.0012

氯苯

mg/kg

<0.0012

氯仿

mg/kg

<0.0011

氯*烷

mg/kg

<0.001

氯*烯

mg/kg

<0.001

mg/kg

34

mg/kg

24

三氯*烯

mg/kg

<0.0012

mg/kg

11.3

顺-1,2-二氯*烯

mg/kg

<0.0013

四氯化碳

mg/kg

<0.0013

四氯*烯

mg/kg

<0.0014

mg/kg

31.6

硝基苯

mg/kg

<0.09

*苯

mg/kg

<0.0012

茚并[1,2,3-cd]芘

mg/kg

<0.1

mg/kg

<0.09

mg/kg

0.2

由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地土壤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6、生态环境

项目区域外植被主要是人工种植的绿化植被和农作物,主要动物为当地物种,生物多样性简单,区域内无重点保护文物及珍稀动植物等,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7、电磁辐射

项目不属于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

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厂区附近无名胜古迹和重点文物保护对象,附近无珍稀动植物资源,根据现场踏勘情况,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分布见附图5。

表3-2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类别

保护目标

方位

厂界距离(m)

保护级别

大气环境

八里河村

WSW

46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声环境

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

项目厂界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生态环境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不新增空地

/

地表水环境

猪龙河

W

677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

1、噪声

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详见下表。

表3-3 项目噪声标准执行情况一览表

标准

昼间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

60

2、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相关要求。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无需单独申请总量指标。

据《 (略) 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要求, (略)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不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四大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的核算。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废气产生,无需申请总量指标。

四、
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生产,施工期仅设备安装及调试,故不对施工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2、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雨水

厂区雨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附近雨水管网。

2)污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则产生量约为48t/a,生活污水水质为pH:6-9、COD:350mg/L、BOD5:280mg/L、SS:400mg/L、NH3-N:25mg/L,排放量约为COD:0.0168t/a、BOD5:0.0134t/a、SS:0.0192t/a、NH3-N:0.0012t/a,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综上所述,项目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室内声源以3#仓库西北角为原点,建立相对空间坐标系,东西方向为x坐标,南北为y坐标;室外声源以厂区西南角为原点,建立相对空间坐标系,东西方向为x坐标,南北为y坐标噪声源调查清单见下表。

表4-1工业企业噪声源请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建筑物名称

名称

型号

数量(台)

单台设备声源源强dB(A)

声源控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

距室内边界距离/m

门窗参数

室内边界声级/dB(A)

运行时段

建筑插入损失/dB(A)

建筑物外噪声

X

Y

Z

声压级/dB(A)

建筑物外距离(m)

3#仓库

传送带

/

1

75

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

15

2

1.5

2

3个门:7m×4m×6个

窗:2m×1.5m×10

68.97

8:00~17:00

20

48.97

1

表4-2工业企业噪声源请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声源名称

型号

空间相对位置

单台设备声源源强dB(A)

声源控制措施

运行时段

X

Y

Z

1#叉车

/

17

69

1.5

70

低噪声设备

8:00~17:00

2#叉车

/

23

32

1.5

70

3#叉车

/

13

15

1.5

70

运输车

/

12

18

2

70

(1)噪声影响预测分析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的要求,本次预测计算式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附录B(规范性附录)中“B.1 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型”。

①室内声源

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LP1和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以下公式似求出: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

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 A 声级的隔声量,dB。

图4-1 室内声源等效为室外声源图例

②室外声源

基准预测点噪声级叠加公式:

式中:Lpe—叠加后总声级,dB(A);

LPi—i声源至基准预测点的声级,dB(A);

n—噪声源数目。

用上述公示计算出各噪声源点至基准预测点的总声级,然后以基准预测点的噪声强度为工程噪声源强。

计算预测点的声级:

Lp(r)Lp(r0)+DC-(AdivAatmAgrAbarAmisc)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o)—参考位置ro处的声压级,dB;

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Lw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dB;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Abar—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dB;

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2)预测结果和分析

根据项目主要噪声源的位置,利用以上预测模式和参数计算确定了各主要噪声源对各厂界外1m处的噪声贡献情况。主要噪声源对各厂界的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见下表。

表4-3 项目主要噪声源对各厂界噪声贡献情况表

预测点

预测时段

预测值dB(A)

标准限值dB(A)

达标情况dB(A)

东厂界

昼间

13.42

60

达标

南厂界

昼间

26.33

60

达标

西厂界

昼间

25.41

60

达标

北厂界

昼间

11.95

60

达标

根据预测,本项目采取降噪、减振措施后,厂房隔声后,各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噪声排放限值(昼间:60dB(A)),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要求,本项目噪声自行监测方案见下表。

表4-4 噪声自行监测方案

监测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监测方法

监测仪器

噪声

厂界外1m处

等效连续A声级

每季度1次,每次监测两天,每天昼间监测一次

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的有关规定进行。

多功能声级计、声校准器

4、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本项目新增职工人数为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天计,年工作天数为300天,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75t/a,暂存厂区内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请见下表。

表4-5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产生环节

固废种类

固废代码

产生量(t/a)

固废性质

处置措施

1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900-999-99

0.75

生活垃圾

暂存垃圾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实施后对固体废物的处置应本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预计可以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运营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1)污染源、类型

本项目对土壤的污染类型主要为垂直入渗,污染物主要为1#~3#仓库内的物料。

本项目对地下水的污染类型主要为1#~3#仓库内的物料包装破损、地面出现破裂或者防渗效果不好,导致污染物渗入地层,进而污染地下水水质。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在做好厂区化粪池、仓库的基础防渗及日常维护的基础上,对地下水、土壤污染较小。

(2)分区防控措施

地下水、土壤保护与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工程生产运行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措施与方法;必须采取必要监测制度,一旦发现地下水遭受污染,就应及时采取措施,防微杜渐;尽量减少污染物进入地下含水层的机会和数量。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源头控制措施

建设单位应加强常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等事故的发生,尤其要对仓库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从源头上防止污水进入地下水含水层。

②分区防治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结合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对工程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方案提出优化调整的建议,给出不同分区的具体防渗技术要求。

根据项目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建筑物的构筑方式,结合本项目总平面布置情况,项目场地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项目分区情况见下表。

表4-6 项目厂区防渗分区一览表

防渗划分

防渗区域

防渗要求

重点防渗

化粪池、1#~2#仓库、事故水池

防渗层应为至少6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cm-7/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材料,渗透系数≤10cm-10/s

一般防渗

3#仓库

防渗性能应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cm-7/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简单防渗

办公室、门卫室

一般水泥硬化

(3)跟踪监测要求

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点详见下表。

表4-7 项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信息表

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1#仓库西北侧

pH、总硬度、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铁、锰、铜、锌、铝、挥发酚、钠、氰化物、汞、砷、镉、铬、铅、苯、*苯、*苯、二*苯、苯*烯等

每年检测一次

表4-8 项目土壤跟踪监测点信息表

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1#仓库西北侧

氰化物、石油烃、苯、*苯、*苯、二*苯、铅、铜、汞、砷、镉、铬、镍、pH等

每5年检测一次

综上所述,本项目严格落实防渗措施后,项目对周围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现有厂房建设,且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对周边生态基本无影响,本评价不再开展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7、环境风险评价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的要求,环境风险评价应以突发性事故导致的危险物质环境急性损害防控为目标,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环境风险预防、控制、减缓措施,明确环境风险监控及应急建议要求,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1)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中附录B要求,本项目所储存的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均不属于危险物质,则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max为0<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中附录C要求,当Qmax<1,则直接判定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2)评价等级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和所在地的环境敏感性确定环境风险潜势,按照下表确定评价工作等级。风险潜势为Ⅳ及以上,进行一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Ⅲ,进行二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Ⅱ,进行三级评价;风险潜势为I,可开展简单分析。

风险评价工作级别划分情况见下表。

表4-9 风险评价工作级别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

IV+、IV

III

II

I

评价工作等级

简单分析a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说明。

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

(3)环境风险识别

1)物质风险识别

本项目为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根据项目储存的物料种类分析,项目不涉及危险物质,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生产设施风险识别

本项目可能存在风险一是电器设备老化引起火灾事故,*二醇、二*二醇、*二醇二*醋酸酯、DMAC(二*基*酰胺)、*二醇*醚醋酸酯、二*二醇*醚、*二醇、*三醇、MDBE(二价酸酯)、环*醇、正十二烷、正十三烷发生泄漏遇明火引发的火灾事故,燃烧会产生烟尘、CO、SO2、NOX等废气污染对大气和水环境产生的影响;二是*二醇、二*二醇、*二醇二*醋酸酯、DMAC(二*基*酰胺)、*二醇*醚醋酸酯、二*二醇*醚、*二醇、*三醇、MDBE(二价酸酯)、环*醇、正十二烷、正十三烷、液体肥料等的包装材料破损发生泄漏,引发的泄漏事故。泄漏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泄漏过程中,泄漏物料下渗至地下水含水层对地下水的影响、随雨水管线漫流对周围地表水产生影响。为了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泄漏事故,建设单位需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2)环境风险敏感目标识别

本项目距离西南侧八里河村较近,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二醇、二*二醇、*二醇二*醋酸酯、DMAC(二*基*酰胺)、*二醇*醚醋酸酯、二*二醇*醚、*二醇、*三醇、MDBE(二价酸酯)、环*醇、正十二烷、正十三烷燃烧会产生烟尘、CO、SO2、NOX等废气污染对八里河村村民产生短暂影响,本项目应加强厂区火灾风险防范措施,避免火灾事故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厂区距离猪龙河较近,*二醇、二*二醇、*二醇二*醋酸酯、DMAC(二*基*酰胺)、*二醇*醚醋酸酯、二*二醇*醚、*二醇、*三醇、MDBE(二价酸酯)、环*醇、正十二烷、正十三烷、液体肥料泄漏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厂区设有1座事故水池(600m3),有效防止物料泄漏及消防废水溢流至厂区外,对地表水产生影响。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存在发生泄漏灾危险,在生产过程中需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1)加强日常巡检工作,定期对环保设备进行检修,及时发现、处理故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与环保措施,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2)严禁烟火,加强管理,严格操作规范,制定一系列的防火规章制度、防泄漏规章制度。

3)严格执行劳动部《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等有关法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并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厂区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5)加强日常巡检工作,及时发现、处理故障,保证安全生产,严格落实 各项安全与环保措施,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6)各种设备应定期检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7)对安全及环保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与环保知识培训,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掌握安全卫生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和决策能力。

8)发生火灾、泄漏事故应立即上报企业负责人,切断火源、泄漏源,隔离现场,疏散周围群众。需要紧急撤离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方法及时撤退。通过消防灭火,采用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降低燃烧强度。扑灭火灾后,应继续洒水降温、消灭余火,同时需对火灾现场进行保护,接受事故调查。

9)对安全及环保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与环保知识培训,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掌握安全卫生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和决策能力。

为了避免事故状态下,消防废水排放对地表水体影响,建设单位应参照《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建立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

①一级防控措施:

该项目涉及对水环境有污染的*二醇、二*二醇、*二醇二*醋酸酯、DMAC(二*基*酰胺)、*二醇*醚醋酸酯、二*二醇*醚、*二醇、*三醇、MDBE(二价酸酯)、环*醇、正十二烷、正十三烷、液体肥料储存区域周围设置围堰,能够防止因液态物料泄漏而溢出暂存区域,防止其对环境产生影响。

②二级防控措施:

事故废水量参考中国石化建标[2006]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中计算公式确定。具体公式如下:

V=(V1+V2-V3)max+V4+V5 ((V1+V2-V3)max 为计算各装置最大量);单位 m3

V1:收集系统内发生事故时一个罐组或装置最大物料泄漏量

罐组事故泄漏量按最大储罐容量、装置事故泄漏量按最大反应容器容量计,项目桶装物料包装桶最大容量约为0.2m3,因此 V1=0.2m3

V2:发生事故的装置消防水量

消防废水量按50L/s,扑救时间3h计,本工程消防废水产生量约540m3,即 V2=540m3

V3:发生事故时物料转移至其他容器及单元量

本项目发生事故时物料转移至其他容器及单元量为0m3,因此V3=0m3

V4:发生事故时必须进入该系统的生产废水量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因此 V4=0m3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系统的最大雨水量

本项目位于密闭的仓库内,则可能进入该系统的最大雨水量为0m3,因此 V5=0m3

计算得 V=540.2m3,即项目最大事故水量为540.2m3

本项目厂区设有1座事故水池(600m3),同时配备灭火器,发生火灾时将消防废水及泄漏的物料导入事故水池内,根据污水水质情况决定如何处理。

③三级防控措施:

在厂区外排口设置消防沙袋,事故状态下对雨水口进行围堵,防止事故情况下物料经雨水口进入地表水水体。

(5)结论

在落实好本次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存在的风险较小。该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表4-10 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

建设地点

(山东)省

(滨州)市

(邹平)市

(好生)街道

(八里河)村

地理坐标

经度

117°48′51.081″

纬度

36°49′8.298″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物质。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

(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

本项目发生泄漏事故以及火灾事故引发的次生污染CO、消防废水等将会对大气、土壤、水环境及人群健康产生影响。燃烧产生的次生污染物一氧化碳等将会向大气扩散,对周围人群、大气环境以及生态环境产生影响。消防废水如不能完全收集并处理达标,将会对区域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进而影响周围地表水,加之防渗措施不当,会造成地下水环境污染。物料发生泄漏,若不及时处理,将会对土壤及水环境造成危害。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风险防范措施

(1)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干燥的砂土或类似物质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容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2)本项目物料在密闭仓库内储存,各物料分类存放,严禁露天堆放产品和原材料;防止其泄漏引起的环境污染。

(3)将环保安全作为一项具体的工作进行落实,按时巡检、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对所有建筑物的防火要求,包括布置、构造、疏散等均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的防火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等要求执行。

(5)企业应建立严格的消防管理制度,按消防要求配置消防高压水泵、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

(6)厂区雨水排水口处设置截止阀或沙袋等截断措施。

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

拟建项目总投资430万元,占地面积6675m2,建筑面积为4200m2,购置叉车、运输车、输送带等主要设备5台(辆),项目建成后可年存储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20000吨规模。

8、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属于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本评价不再开展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环境管理

1)环境保护机构的设置

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必须加强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使各种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要求,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使企业得以最优化发展。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企业应进行自行监测或委托其它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监测。

2)环境管理要点

①“三同时”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其修改决定(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进行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项目方可正式投产运行。

②制定环境管理文件及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地方政府对企业环境管理的基本要求,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环境管理文件和实施细则。

③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应对情况等环境信息。

(2)环境监测

1)监测仪器的配备

建议建设单位依托社会监测机构。

2)监测计划

根据项目特点拟定的监测计划见下表,监测方法采用国家标准测试方法。

表4-11 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表

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设施

噪声

厂界外1m处

等效连续A声级

每季度1次,每次监测两天,每天昼间监测一次

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的有关规定进行。

多功能声级计、声校准器

固体废物

统计厂内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处理方式(去向)等。

每月统计一次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相关要求

/

(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在噪声排放源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图形符号分为提示图形和警告图形符号两种,分别按GB15562.1-1995、GB15562.2-1995执行。环境保护图形符号见下表。

表4-12 环境保护图形符号一览表

序号

提示图形符号

警告图形符号

名称

功能

1

噪声排放源

表示噪声向外

环境排放

4)环境保护档案管理

公司环保员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环保档案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企业的所有环保资料应分类别整理、分类存档、科学管理,便于统计、查阅。在环境保护档案管理中,应建立如下文件档案:与拟建项目有关的法规、标准、规范和区域规划等;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报告、设计方案及审查、审批文件;项目环保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安装的基础资料及验收资料;公司内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人员环保培训和考核记录;生态恢复工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文件;环境监测记录技术文件;所有导致污染事件的分析报告和检测数据资料等。

(5)排污许可申报

本项目为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可知,本项目属于“四十四、装卸搬运和仓储业59”中的“其他危险品仓储(含油品码头后方配套油库,不含储备油库)”的应执行登记管理,企业在本项目建成后,正式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登记。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

/

/

/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COD、氨氮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声环境

机械设备

噪声

采取各种隔声、减振措施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电磁辐射

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影响

固废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暂存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做防渗处理,项目区域内地面全部混凝土硬化,采取地面防渗和严格的生产组织管理。

①源头控制:建设单位应加强常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等事故的发生。

②分区防治:将项目场地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化粪池、1#~2#仓库、事故水池。

一般防渗区:3#仓库。

简单防渗区:办公室、门卫室。

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绿化带的绿化,建设整洁、优美的厂区

环境

风险

防范

措施

项目存在发生火灾事故、泄漏事故的危险,在生产过程中需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1)加强管理,严格操作规范,制定一系列的防泄漏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劳动部《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等有关法规。

3)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并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加强日常巡检工作,及时发现、处理故障,保证安全生产,严格落实 各项安全与环保措施,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5)各种生产设备应定期检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对安全及环保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与环保知识培训,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掌握安全卫生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和决策能力。

为了避免事故状态下,消防废水、泄漏物料排放对地表水体影响,建设单位应参照《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建立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

其他

环境

管理

要求

1、管理制度

为了缓解建设项目生产运行期对环境构成的不良影响,在采取环保治理工程措施解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同时,必须制定全面的企业环境管理计划,配备专职环保人员1名,负责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环保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企业排污发生重大变化、污染治理设施改变或生产运行计划改变等都必须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污染治理设施和管理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一起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中,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帐。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除按照国家规定 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表5-1 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

污染源

污染物种类

治理措施

验收指标

验收标准

废气

/

/

/

/

/

废水

生活污水

pH、COD、BOD5、氨氮、SS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噪声

机械设备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 备,基础减振、 车间安装隔 声、隔音门窗

昼间≤60dB (A)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噪声排放限值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暂存于厂区垃圾桶内,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其他

防渗措施

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黏土层的防渗性能;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10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简单防渗区一般水泥硬化

3、排放口信息化、规范化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999]24号和《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技术》环发[1999]24号文等规定的要求,一切新建、扩建、改建的排污单位以及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放口。因此,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排放口必须规范化,而且规范化工作的完成必须与污染治理设施同步。

①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期间要设置专门的储存设施或堆放场所、运输通道。存放场地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措施,并应在存放场地设置环保标志牌。

②主要固定噪声源附近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本项目建成后,应将上述所有污染排放口名称、位置、数量,以及排放污染物名称、数量等内容进行统计,并登记上报当地环保部门,以便进行验收和排放口的规范化管理。

4、环境管理台账

企业应按照行业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制度管理管理台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并对台账记录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5、环保信息公开

要求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排污单位应当公开以下信息:

(1)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2)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其他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3)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5)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当公开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建设单位应按照上述要求公开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采取的信息公开途径可包括:①公告或者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②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③信息公开服务、监督热线电话;④本单位的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信息亭、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场所或者设施;⑤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


六、结论

本项目为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环保政策要求;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要求;本项目工艺设计合理,采取有效的环保治理、风险防范措施后,满足稳定达标排放等环境管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t/a)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t/a)②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t/a)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t/a)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t/a)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t/a)⑥

变化量

(t/a)⑦

废气

颗粒物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

二氧化硫

/

/

/

/

/

/

/

废水

COD

/

/

/

/

/

/

/

NH3-N

/

/

/

/

/

/

/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

/

/

0.75

/

0.75

+0.75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附件1 委托书

委 托 书

山东鑫安利中 (略) :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有关环境管理要求, (略) “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邹平 (略)

2023年5月15日

附件2 承诺书

承 诺 书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我公司委托山东鑫安利中 (略) 承担《邹平 (略) 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的环评编制工作。我公司认真阅读了本报告表,并对报告表中的相关数据和治理措施做了核实。我公司承诺向环评单位提供的数据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将依据环评中的建设规模建设本项目,并根据“三同时”的要求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

邹平 (略) 2023年5月15日


附件3 营业执照

附件4 立项文件

附件5 规划证明


附件6 租赁合同


附件8法人身份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2审-最终版 2023.5.23报告表 邹平 (略) .doc

项目名称: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邹平 (略)

编制日期: 2023年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

项目代码

2302-*-04-01-*

建设单位联系人

毛英坤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

地理坐标

东经117°48′51.081″,北纬36°49′8.298″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59-149危险品仓储594-其他(含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仓储)

建设性质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略) 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2302-*-04-01-*

总投资(万元)

430

环保投资(万元)

5

环保投资占比(%)

1.16

施工工期

3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R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6675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表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专项评价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不涉及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不涉及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不涉及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厂、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不涉及

海洋

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不涉及

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

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

根据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规划

及规

划环

境影

响评

价符

合性

分析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用地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修订)中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项目为允许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关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淘汰类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

项目 (略)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2-*-04-01-*。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用地符合性分析

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建设项目,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符合国家用地要求。

(3)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租赁现有厂房,专门用来贮存普通化工产品、肥料等,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文件,本项 (略) 好生街道总体 (略) 好生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厂址四周以生产企业为主,距离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目标为西南侧464m的八里河村。该项目建有完善的废水、噪声及固废处理设施,并确保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对周围敏感目标影响较小;该项目所在区域无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2、与《 (略) “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两高一资”项目核查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1]59号)要求,各市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经立项的暂停办理其他手续,尚未开工的暂停开工建设,确有必要实施的, (略) 发展改革委牵头审核评估后方可继续实施。《 (略) “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见下表。

表1-2 (略) “两高”项目管理目录

序号

产业分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名称

核心设备

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

大类

中类

小类

1

炼化

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酯、液体石蜡、石油气、沥青及其他相关产品

一次炼油(常减压)、二次炼油(催化裂化、加氢;裂化、催化重整、延迟焦化),*烯装置、PX装置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行业(25)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251)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2511)

*烯、对二*苯(PX)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工业(26)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2614)

2

焦化

焦炭

焦炉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5)

煤炭加工(252)

炼焦(2521)

3

煤制液体燃料

煤制*醇

煤气化炉,合成塔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25)

煤炭加工(252

煤制液体燃料生产(2523)

煤制烯烃(*烯、*烯)

煤制*二醇

4

基础化学原料

氯碱(烧碱)

电解槽

化学原料和原料制品制造业(26)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

无机碱制造(2612)

纯碱

碳化塔

无机碱制造(2612)

电石(碳化钙)

电石炉

无机碱制造(2612)

醋酸

醋酸氧化塔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2614)

黄磷

黄磷制取设备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9)

5

化肥

合成氨、氮肥(尿素)

合成氨装置

化学原料和原料制品制造业(26)

肥料制造(262)

氮肥制造(2621)

磷铵、磷肥

氨化装置

磷肥制造(2622)

6

轮胎

斜交胎、子午胎、摩托车胎等

密炼机、硫化机

橡胶与塑料制品业(29)

橡胶制品业(291)

轮胎制造(2911)

7

水泥

水泥熟料

水泥窑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

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301)

水泥制造(3011)

水泥粉磨

水泥磨机、预粉磨主电动机

水泥制造(3011)

8

石灰

生石灰、滑石灰、水硬石灰

石灰窑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

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301)

石灰和石膏制造(3012)

9

沥青防水材料

沥青防水卷材

沥青加热炉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

防水建筑材料制造(3033)

10

平板玻璃

普通平板玻璃、浮法平板玻璃、压延玻璃、不包括光伏压延玻璃、基板玻璃

玻璃熔炉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

玻璃制造(304)

平板玻璃制造(3041)

11

陶瓷

建筑陶瓷,不包括非经高温烧结的发泡陶瓷板等

辊道和隧道窑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

陶瓷制品制造

建筑陶瓷制品制造(3071)

卫生陶瓷

隧道窑

卫生陶瓷制品制造(3072)

12

钢铁

炼钢用生铁、熔融还原铁

高炉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

炼铁(311)

炼铁(3110)

非合金钢粗钢、低合金钢粗钢、合金钢粗钢

转炉、电弧炉、VOD电炉

炼钢(312)

炼钢(3120)

铸造用生铁

高炉

炼铁(311)

炼铁(3110)

13

铁合金

硅铁、锰硅合金、高碳铬铁、镍铁及其他铁合金产品

矿热炉、电弧炉、高炉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

铁合金冶炼(314)

铁合金冶炼(3140)

14

有色

阴极铜、阳极铜、粗铜、电解铜

电解槽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321)

铜冶炼(3211)

粗铅、电解铅、粗锌、电解锌

电解槽

铅锌冶炼(3212)

氧化铝(不包括以铝酸钠、氢氧化铝或氧化铝为原料深加工形成的非冶金级氧化铝)、电解铝

煅烧或焙烧炉、电解槽

铝冶炼(3216)

15

铸造

黑色金属铸件

电炉等熔炼设备、造型设备

金属制品业(33)

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

黑色金属铸造(3391)

有色金属铸件

有色金属铸造(3392)

16

煤电

电力(燃煤发电,包含煤矸石发电)

抽凝、纯凝机组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4)

电力生产(441)

火力发电(4411)

电炉和热力(热电联产)

抽凝、背压机组

热电联产(4412)

根据上表,本项目 (略) “两高”项目管理目录中行业,符合要求。

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与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 (略)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鲁政字[2016]173号), (略) 内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见下表。

表1-3 (略) 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情况一览表

名称

代码

外边界

I 类红线区

生态功能

类型

边界描述

面积

km2

边界描述

面积

km2

辛集洼水库-台子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SD-16- B1-09

辛集村以西,管道村以东,小清河以北,姚家村以南。

7.63

辛集村以

西,管道村

以东,小清

河以北,姚

家村以南。

7.63

水源涵养

水库

鹤伴山-长白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SD-16- B4-03

邱家村,白鹤山以东,独山以北, (略) 道以西。

72.36

城南水厂、

鹤伴山水厂、雪花山水厂、黛溪水厂、月河水厂一级保

护区。

8.47

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

森林、湿地、草地

本项目距离鹤伴山-长白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最近距离为6.9km,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略)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详见 (略) 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

(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见下表。

表1-4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一览表

项目

环境质量底线

环境空气质量

(略) 滨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1年)》,20 (略) 10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略) 环境空气质量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的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

地表水环境质量

项目附近地表水为猪龙河,根据《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1年)》可知,猪龙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质量

根据《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1年)》可知, (略) 三处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

声环境质量

项 (略) 好生街道,根据《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1年)》可知,评价范围内声环境质量昼、夜平均等效声级平均等效声级昼、夜平均等效声级均达到相应评价区标准,区域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根据上表,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在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选用低噪声设备,远离声环境敏感点,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达标;项目生活垃圾暂存厂区内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

综上,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因子为废水、固废、噪声,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一般固废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本项目建成后预计不会改变区域原有的环境功能,不突破环境质量底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运营期消耗一定量电、水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①与滨政字[2021]50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滨政字[2021]50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6 (略) “三线一单”环境质量底线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文件名称

规划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

1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省控及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达到国家、省分解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国控优良水体比例不小于40%,城市(含县城、市属开发区)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水环境风险得到控制,水环境生态系统基本恢复。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符合

空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全市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43微克/立方米。

本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不占用耕地,不向周边耕地排放污染物,对周边土壤影响较小。

符合

②与滨环字[2021]38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 (略) 好生街道,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单元面积为36.19km2,主体 (略) 级重点开发区域,本项目与《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滨环字[2021]38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5 项目与滨环字[2021]38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管控维度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分析

空间布局约束

(1.1) (略) 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准入要求。

本 (略) 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准入要求

符合

(1.2)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规定,控制养殖业发展规模和数量在合理范围内。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1.3)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1.4)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必须严守,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杜绝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破坏。

本项目距离鹤伴山-长白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最近距离为6.9km,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略)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

符合

(1.5) (略) 城区及其近郊禁止新建、扩建钢铁、有色、石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1.6) (略) 建成区、人口集中区域露天焚烧树枝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不得在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1.7)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

本项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属于工业聚集区


(1.8)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

本项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属于工业聚集区


(1.9)按照《 (略)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禁止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含水泥粉磨站)的项目等27类产业。

本项目不属于《 (略)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27类禁止项目


污染物排放管控

(2.1) (略) 污染物排放管控准入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2.2)按照《 (略)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采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防控措施,全面加强VOCs污染防治。

本项目不涉及


(2.3)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对出水水质负责。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符合

(2.4)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3.1) (略) 环境风险防控准入要求。

本项目 (略) 环境风险防控准入要求

符合

(3.2)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本项目不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

符合

(3.3)工业集聚区加强对区内企业的风险管理,完善区内风险防控体系,联防联控,组织应急演练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场区风险管理,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定期应急演练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符合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4.1) (略) 资源利用效率准入要求。

本 (略) 资源利用效率准入要求

符合

(4.2)限采浅层地下水。

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

符合

依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所列内容,项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为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不涉及《 (略)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所列内容,具体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5 与《 (略)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一览表

序号

(略)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一、法律法规、行业政策限制和禁止的(11类)

1

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符合

2

列入上级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内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上级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以内的建设项目

符合

3

不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

符合

4

(略) 总体规划、各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的有关 规划、各类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区域、流域建设开发利用 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 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有关专项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符合

5

不符合《 (略)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 2021-2025年) 》、《 (略) 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鲁工信发〔2022〕5号) 、《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 (环大气〔2021〕65号)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 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 (环环评〔2021〕45号) 等政策要求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符合《 (略)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 2021-2025 年 ) 》、《 (略) 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鲁工信发〔2022〕 5 号 ) 、《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 (环大气〔2021〕65号 )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 等政策要求

符合

6

应依法开展但未完成或未开展区域和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7

涉及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项目: (一)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 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 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三) 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 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改建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8

(略) 政府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控养区内的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9

不符合《 (略)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及其补充通知的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及处置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10

不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相关规定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11

未经投资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的新增耗煤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我市产业发展限制和禁止类的(27类)

1

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排放异味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2

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含水泥粉磨站)产能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3

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4

新、改、扩建燃煤的砖瓦、陶瓷、耐火材料、石灰窑等工业窑炉项目;炉膛直径3米及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掺烧高硫石油焦的工业窑炉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5

新建、扩建的化工项目以及在原址进行除安全、环保工程以外的改建的化工项目(不含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6

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7

新建含焙烧工艺的碳素项目(含采用石油焦为原料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8

以废塑料为原料的再生造粒、塑料加工、吹塑项目(企业及园区配套项目除外)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9

新、改、扩建泡沫塑料制品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10

以石料为原料的破碎、磨粉、筛分项目;脱硫钙粉加工、矿渣微粉加工、建筑垃圾破碎、机制砂、水洗砂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11

钢渣磁选项目(企业配套项目除外)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12

集中喷漆中心以外的家具喷漆项目(每个镇、街道集中喷漆中心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13

集中电镀中心以外的独立电镀项目;集中电镀中心以外含电镀、化学镀等工艺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14

石棉制品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15

新建化学制浆造纸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16

新建、扩建胶块、胶粉、再生胶、轮胎翻新项目;其他含炼胶、混炼、塑炼、硫化等工艺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17

陶瓷熔块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18

硅酸钠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19

新建危险化学品仓储、物流配送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20

再生铅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21

再生铝(企业及园区配套项目除外)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22

羟*基*基纤维素等产生高盐废水的纤维素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23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沥青搅拌站项目;干混砂浆项目;水稳料项目、水泥预制件项目;砼结构构件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24

以沥青为原料的防水材料项目、防水涂料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25

新建煤场项目(企业配套项目除外)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26

不符合各类园区产业定位的工业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27

周边地区取缔类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

符合

综上所述,该项目不属于《 (略) 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试行)》中的项目类型,符合要求。

通过以上分析,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企业运行不会降低周边环境质量,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不属于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容,因此项目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

4、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分析情况见下表。

表1-6 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环环评[2016]150号内容

项目符合情况

符合性

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

(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距离鹤伴山-长白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最近距离为6.9km,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略) 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

符合

(二)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按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本次环评已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在采取各项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建设不影响当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实现。

符合

(三)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已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使用水、电等资源利用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符合

(四)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项目本项目为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本项目未被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范畴。

符合

建立“三挂钩”机制

(五)加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规划环评要探索清单式管理,在结论和审查意见中明确“三线一单”相关管控要求,并推动将管控要求纳入规划。规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规划所包含项目的环评内容,应当根据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予以简化。

本项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属于工业聚集区。

符合

(六)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现有项目环境管理联动机制。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业的项目环评文件。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对在建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进行全面梳理;如在建工程已经造成明显环境问题,应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和“以新带老”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厂区内无原有项目

符合

(七)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项目。

本项目为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不属于左侧项目;本项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

符合

多措并举清理和处环保违法违规项目

(八)各省级环保部门要落实“三个一批”(淘汰关闭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完善备案一批)的要求,加大“未批先建”项目管理工作的力度。要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确保2016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清理工作;从2017年1月1日起,对“未批先建”项目,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久拖不验”的项目,要研究制定措施予以解决,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项目,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拒不执行的要依法施“按日计罚”。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

“三管齐下”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九)严格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强对在建和已建重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依法查处和纠正建设项目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信息和处罚信息要及时公开,强化对环保严重失信企业的惩戒机制,建立健全建设单位环保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相关环境管理要求进行。

符合

(十)深化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推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公开相关规划和项目选址等信息,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完整客观地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和验收信息,依法开展公众参与,建立公众意见收集、采纳和反馈机制。对建设单位在项目环评中未依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或者对意见采纳情况未依法予以说明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改正。

本项目为报告表编制项目,按要求进行公示。

符合

(十一)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科普宣传。推动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建设单位创新宣传方式,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鼓励建设单位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成功范例,增进了解和信任。对本地区出现的建设项目相关环境敏感突发事件,要协同有关部门主动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本项目将按照上述要求,加强环境保护相关科普宣传工作。

符合

根据上表,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相关要求。

5、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7 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符合性一览表

序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项目情况

符合性

1

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根据上述产业政策及用地规划、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

符合

2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采取相应措施后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

符合

3

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

本项目采取相应措施后,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符合

4

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厂区内无原有项目

符合

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有来源依据,且已给出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符合

根据上表,本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中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项目类型,可进行建设。

6、与《 (略) 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 (略) 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1-8 项目建设与《 (略) 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

项目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 (略) 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该类禁止建设项目。

符合

第四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制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环境综合治理、废弃物资源化等政策措施,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控制,鼓励、支持无污染或者低污染产业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采取合理有效的环保设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符合

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

本项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属于工业聚集区,配套环境基础设施较全面。

符合

第四十五条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浓度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去向和许可排放量等要求排放污染物。

企业在运营期严格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企业在本项目建成后,正式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登记。

符合

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本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符合

根据上表,本项目符合《 (略) 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要求。

7、与环发[2012]77号文符合性

本项目为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规定,对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进行了识别、制定了防范措施。项目建设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要求。

8、与《 (略) 新一轮“四增四减”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符合性分析

根据“ (略) 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新一轮“四增四减”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鲁政委[2021]3号)”到2023年,全省产业、能源、运输、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明显优化,发展质效走在前列,新旧动能转换取得突破,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与鲁政委[2021]3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9 项目与鲁政委[2021]3号符合性分析

类别

项目要求

项目建设内容

符合性

深入调整产业结构

(三)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要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对生产工艺装备进行筛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

本项目不属于左侧表格内所列落后产能;不属于“散乱污”行业。

符合

(四)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深入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符合

(五)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制定碳达峰目标,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优化整合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产能布局。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高排放行业。

符合

深入调整能源结构

(七)严控化石能源消费。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在满足全社会能源需求的前提下,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压减,增加清洁能源供给,加大清洁能源替代力度,进一步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实现新增能源需求主要由清洁能源供给。

本项目不使用煤炭,仅使用少量电能。

符合

(八)持续压减煤炭使用。持续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稳定供应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严格按照减容量“上大压小”政策规划建设清洁高效煤电机组。

本项目不使用煤炭作为燃料。

符合

根据上表,本项目符合《 (略) 新一轮“四增四减”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相关要求。

9、与(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0 项目与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

鲁环字(2021)58号号文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本项目已备案,备案文号为:2302-*-04-01-*。

符合

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聚集区,并鼓励利用标准厂房。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符合当地规划,本项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属于工业聚集区,利用现有标准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

符合

新上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和“五个不批"要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替代约束,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必须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替代,确保增产减污;涉及煤炭消耗的,必须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各级环评审批部门一律不予审批通过。

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当地总量要求;不涉及煤炭消耗。

符合

根据上表,本项目《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相关要求。

10、与《 (略)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

表1-11 与《 (略)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

序号

(略)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

项目符合情况

蓝天保卫战

一、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

本项目为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二、压减煤炭消费量: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十四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控制在3.5亿吨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制定碳达峰方案,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电力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

本项目主要使用电力、水,属于清洁能源,不使用煤炭

三、优化货物运输方式: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大力发展铁港联运,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水路或管道为主的格局。

本项目不涉及大宗物料运输

四、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防治:实施低VOCs含量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使用替代。新、改、扩建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含VOCs原辅材料使用的项目,原则上使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

本项目不涉及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原辅料;项目营运期间,无废气产生

五、强化工业源NOx深度治理:严格治理设施运行监管,燃煤机组、锅炉、钢铁企业污染排放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

六、推动移动源污染管控:加强国六重型柴油货车环保达标监管。

本项目运输车辆满足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七、严格扬尘污染管控: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并动态更新施工工地清单。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无施工期

碧水保卫战

一、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短板: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略) 面源污染。 (略) (含县城)管网底数,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实现整县域合流制管网清零。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自 (略) 供水管网供应;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二、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开展新一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巩固提升,优先治理黄河沿线、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重点整治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地区。

三、精准治理工业企业污染:聚焦汇入南四湖、东平湖等重点湖库以及莱州湾、*字湾、胶州湾等重点海湾的河流,开展涉氮涉磷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

四、推动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严守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底线,各市梳理河流水质指数和湖库水质指数较高的河湖库及重点影响因子,形成重点改善河湖库清单。

五、防控地下水污染风险:持续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2025年年底前,完成一批化工园区、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等其他重点污染源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六、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强化县 (略) 饮用水水源地监管。

七、开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推进农业高效节水和畜禽养殖节水,2025年年底前,全省创建10个节水型灌区。

八、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在现有29万亩人工湿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适宜建设人工湿地的区域,形成需新建或修复的人工湿地清单。

九、全域开展生态补偿:建立横纵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

十、智慧监管水生态环境:优化提升水环境监测网络。

净土保卫战

一、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于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2021年启动组织对高风险区域和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等重点区域耕地进行深入调查和重点监测。

本项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属于建设用地,不涉及农用地;项目生活垃圾暂存厂区内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

二、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每年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开。全省141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2021年年底前应完成一轮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

三、提升重金属污染防控水平: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2021年年底前,逐一核实纳入涉整治清单的53家企业整治情况,实施污染源整治清单动态更新。

四、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略) 试点经验,选择1— (略) 深入开展“ (略) ”建设。

五、严格落实农用地安全利用:依法严格执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六、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修复:加强部门协同,畅通信息共享,完善建设用地风险信息互通机制。

七、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开展新一轮农村环境整治,2025年年底前,新增完成16700个行政村整治任务。

八、强化农业生产投入品管理: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

九、深化农业废弃物综合管理:规范管理畜禽养殖禁养区。

十、健全土壤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能力:配合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物调查统计制度,制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绩效评估办法。

根据上表,本项目符合《 (略) 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相关要求。

11、水、气、土十条相关内容的符合性分析

《 (略) 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略) 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略) 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中的水、气、土十条中与项目建设相关规定的符合性分析情况见下表。

表1-12 本项目与水、气、土十条相关内容的符合性

名称

相关政策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国发[2015]17号2015.04.02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左侧表格涉及行业。

符合

推进循环发展。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符合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开展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超采区内禁止工农业生产及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京津冀区域实施土地整治、农业开发、扶贫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不得以配套打井为条件。

本项目用水由当地供水管网提供,不开采地下水。

符合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气十条)国发[2013]37号2013.09.10

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 (略) 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本项目不使用燃煤锅炉。

符合

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略) 扬尘。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略) 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 (略) 建成区绿地规模。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生产,无土建工程。

符合

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本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

符合

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重点行业准入条件,公布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本项目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符合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国发[2016]31号2016.05.28

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本项目无左侧表格内违法行为。

符合

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

本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不涉及农田占用。

符合

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项目的建设及生产不涉及重点污染物的排放。

符合

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

本项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企业布局合理,周围无居民区、学校等。

符合

据上表,项目建设与水、气、土十条中相关内容进行对比分析可知,拟建项目建设符合水、气、土十条中关于工业企业建设须遵守的相关要求。

12、与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分析,本项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属于涉黄重点地区,本项目为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不属于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同时项目位于工业聚集区内,符合(发改办产业[2021]635号)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要求。

13、与《 (略)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 (略)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知道意见》(鲁环发[2020]30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3 与鲁环发[2020]30号符合性分析

序号

具体要求

项目符合情况

符合性

管控要求

加强物料运输、装卸环节管控。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原料药等粉状物料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真空罐车、密闭车厢等密闭方式运输;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皮带通廊、封闭车厢等封闭方式运输或苫盖严密,防止沿途抛洒和飞扬。料场或厂区出入口配备车辆清洗装置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出场车辆清洁、运输不起尘。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及时绿化或硬化,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直接卸落至储存料场,装卸过程配备有效抑尘、集尘除尘设施,粉状物料装卸口配备密封防尘装置且不得直接卸落到地面。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车采用顶部浸没式或底部装载,严禁喷溅,运输相关产品的车辆具备油气回收接口。

本项目物料均通过密闭容器、包装袋包装,经车辆运输过程中均采用篷布遮盖,厂区地面均硬化、车间密闭。

符合

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符合《 (略)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14、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4 与环环评[2021]45号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

本项目建设情况

符合性

(三)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

本项目不属于前述项目类别

符合

(五)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基层“两高”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审批结果的监督与评估,对审批能力不适应的依法调整上收。对炼油、*烯、钢铁、焦化、煤化工、燃煤发电、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铜铅锌硅冶炼等环境影响大或环境风险高的项目类别,不得以改革试点名义随意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或降低审批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前述项目类别

符合

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符合《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的要求。

15、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5与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

文件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一、认真贯彻执行产业政策。新上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

符合

二、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新上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要求,积极引导产业园区外“散乱污”整治搬迁改造企业进入产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并鼓励利用标准厂房。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空间优化”的原则,高标准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企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属于工业聚集区。

符合

三、科学把好项目选址关。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属于工业聚集区。

符合

四、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新上项目必须严格执行 环评审批“三挂钩”机制和“五个不批”要求,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替代约束,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必须落实区域污染物排放替代,确保增产减污;涉及煤炭消耗的,必须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否则各级环评审批部门一律不予审批通过。

本项目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符合

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符合《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内容

1、企业概况

邹平 (略) 成立于2023年1月31日,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一般项目:装卸搬运;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肥销售;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邹平 (略) ;

建设地点:项目厂 (略) (略) 好生街道办事处八里河工业园工业一路7号,具体地理位置为东经:117°48′51.081″,北纬:36°49′8.298″;项目东侧为田地,西侧为工业一路,南侧为邹平县鲁邹化工厂,北侧为安灵园,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周边关系图见附图4。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675m2,建筑面积为4200m2,购置叉车、运输车、输送带等主要设备5台(辆),项目建成后可年存储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20000吨规模,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22调整板),本项目储存的物料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4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万元,占总投资1.16%。

3、项目工程组成

本项目工程组成情况见下表。

表2-1 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主要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1#仓库

占地1300平方米,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高7米,1层,主要用于储存桶装物料。

利用现有厂房

2#仓库

占地14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高7米,1层,主要用于储存桶装物料。

利用现有厂房

3#仓库

占地1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高7米,1层,主要用于储存袋装物料。

利用现有厂房

辅助工程

办公室

占地264平方米,建筑面积264平方米,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生活。

利用现有厂房

门卫室

占地36平方米,建筑面积36平方米

利用现有厂房

公用工程

供水

自来水用量为60m3/a, (略) 供水管网提供。

/

供暖、制冷

办公室采用空调供暖、制冷。

/

供电

用电量为5万kW·h/a, (略) 供电网供给。

/

排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

废水处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固废处理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暂存厂区内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

/

噪声治理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隔声减振等措施。

/

环境风险应急措施

桶装物料储存区域设有围堰(高度0.1m),事故水池600m3,位于厂区东侧

/

4、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下表。

表2-2 项目设备清单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

备注

1

叉车

/

3

车辆不在厂区内进行维修保养

2

运输车

/

1

3

传送带

/

1

/

5、主要储存的物料种类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储存的物料种类及能源消耗情况见下表。

表2-3 项目主要储存的物料种类及用量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状态

单位

存储规模

年周转量

备注

液态桶装(密闭)物料(200L/桶)

储存的物料全部来自周边企业,通过运输车运输进厂,液态物料通过叉车运输至车间储存,固态物料通过叉车及传送带运输至车间储存;物料储运过程,全程密闭储存,不进行分装

1

*二醇

液态

t/a

100

1000

2

二*二醇

液态

t/a

100

1000

3

*二醇二*醋酸酯

液态

t/a

100

1000

4

DMAC(二*基*酰胺)

液态

t/a

300

3000

5

*二醇*醚醋酸酯

液态

t/a

30

300

6

二*二醇*醚

液态

t/a

30

300

7

*二醇

液态

t/a

50

500

8

*三醇

液态

t/a

50

500

9

MDBE(二价酸酯)

液态

t/a

50

500

10

环*醇

液态

t/a

30

300

11

正十二烷

液态

t/a

30

300

12

正十三烷

液态

t/a

30

300

13

液态肥料

液态

t/a

300

3000

合计

t/a

1200

12000

固态袋装物料(25kg/袋)

1

柠檬酸

颗粒

t/a

100

1000

2

纯碱

颗粒

t/a

500

5000

3

小苏打

颗粒

t/a

200

2000

合计

t/a

800

8000

能源消耗

1

新鲜水

m3/a

60

(略) 供水管网提供

2

万kW·h/a

5

(略) 供电网供给

表2-4 主要物料理化性质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理化性质

急性毒性

备注

1

*二醇

无色无臭、有甜味液体,对动物有低毒性,*二醇能与水、*酮互溶,但在醚类中溶解度较小

LD50:8000~15300 mg/kg(小鼠经口);5900~13400 mg/kg(大鼠经口)

不属于急性毒性物质

2

二*二醇

无色、无臭、透明、吸湿性的粘稠液体,有着辛辣的甜味,无腐蚀性,低毒

LD50:16600 mg/kg(大鼠经口);26500 mg/kg(小鼠经口);11900 mg/kg(兔经皮)

不属于急性毒性物质

3

*二醇二*醋酸酯

无色透明液体;20℃在水中溶解21.3%;易溶于醇、醚和其它有机溶剂;沸点(101.3kPa)190.2℃,相对密度(20℃/20℃)1.1063;折射率(20 ℃)1.4159;闪点(开口)105℃ ;具有酯的一般化学性质,在苛性碱和无机酸存在下容易水解成醇和*酸;总酯含量% ≥99;二醋酸酯含量% ≥ 98;色度(Pt-Co)≤50#;相对密度(20℃/20℃)1.1060~1.1065;水份% ≤0.1

LD50:6860mg/kg(大鼠经口);8480mg/kg(兔经皮) LC50

不属于急性毒性物质

4

DMAC(二*基*酰胺)

全称为N,N-二*基*酰胺(化学式:CH3C(O)N(CH3)2缩写为DMAC或DMA。一种常用作非质子极性溶剂。无色透明液体,可燃。能与水、醇、醚、酯、苯、三氯*烷和芳香化合物等有机溶剂任意混合。用于制药物、合成树脂,也用作聚*烯腈纺丝的溶剂和从碳八馏分分离苯*烯的萃取蒸馏溶剂等

LD50:5680mg/kg(大鼠经口)

不属于急性毒性物质

5

*二醇*醚醋酸酯

一种高沸点的、含多官能基的二元醇醚酯类溶剂,可用作乳胶漆的助聚结剂,它对多种漆有着优良的溶解性能,使它在多彩涂料和乳液涂料中获得广泛的应用。主要用于金属、家俱喷漆的溶剂,还可用作保护性涂料、染料、树脂、皮革、油墨的溶剂,也可用于金属、玻璃等表面清洗剂的配方中,另可用作化学试剂

口服-大鼠 LD50:2400 mg/kg;口服-小鼠 LD50:3200 mg/kg

属于急性毒性物质类别5

6

二*二醇*醚

能与水以任何比例混溶、溶于*醇、*醚、油类和许多其他有机溶剂。常用作硝化棉、清漆、印刷墨、油类、树脂等的溶剂及合成塑料的中间体

LD50:6560mg/kg(大鼠经口)

不属于急性毒性物质

7

*二醇

外观:无色粘稠稳定的吸水性液体,几乎无味无臭;

沸点:188.2℃;熔点:-59℃;粘度:(20 ℃)60.5mpa.s;相对密度(水=1):1.04;蒸汽压:20℃时106Pa;闪点:99℃(闭杯),107℃(开杯);比热容(20 ℃)2.49kJ/(kg.℃);汽化热(101.3kpa)711kJ/kg;自然温度:421.1℃;溶解度:与水、*醇及多种有机溶剂混溶

口服- 大鼠 LD50:20000 mg/kg; 口服- 小鼠 LC50:32000 mg/kg

不属于急性毒性物质

8

*三醇

无色无臭透明黏稠液体,能从空气中吸收潮气,也能吸收硫化氢、氰化氢和二氧化硫,与水和醇类、胺类、酚类以任何比例混溶,不溶于苯、氯仿、四氯化碳、二硫化碳、石油醚和油类

大鼠口径LD50:26000mg/kg

不属于急性毒性物质

9

MDBE(二价酸酯)

由三种二价酸酯组成的混合物、俗称尼龙酸*酯,是由琥珀酸(*二酸)二*酯,戊二酸二*酯和已二酸二*酯三种良好环境溶剂的组合,正是由于这种独特的构成,使DBE成为一种无毒、无色透明的液体,有淡淡酯的芳香味,具有超强溶解能力,是可生物降解的环保型高沸点溶剂广泛用于汽车涂料,彩色钢板涂料,罐头涂料,漆包线和家电料、家具木器涂料等行业

/

/

10

环*醇

外观为无色透明油状液体或白色针状结晶,有似樟脑气味,有吸湿性,能与*醇*酸*酯二硫化碳松节油亚麻子油芳香烃混溶

大鼠口径LD50:1400mg/kg

属于急性毒性物质类别4

11

正十二烷

无色液体,熔点-9.6℃,沸点216.3℃,闪点71℃,密度0.753g/cm3蒸汽压0.133kPa/47.8℃。不溶于水,易溶于*醇、*醚*酮氯仿四氯化碳。用作有机合成中间体、溶剂和色谱分析的标准物质

小鼠(静脉)LD50:2672mg/kg

属于急性毒性物质类别5

12

正十三烷

无色透明液体, 能溶于*醇和醚,不溶于水;蒸汽密度:6.4(vsair);蒸汽压:1mmHg(59.4℃);密度:0.755 g/mL;熔点:-5.45℃;沸点:234℃;闪点:94℃;折射率(n20/D):1.425(lit.)

小鼠(静脉)LD50:1161mg/kg

属于急性毒性物质类别4

13

柠檬酸

一种重要的有机酸,又名枸橼酸,无色晶体,常含一分子结晶水,无臭,有很强的酸味,易溶于水。其钙盐在冷水中比热水中易溶解,此性质常用来鉴定和分离柠檬酸。结晶时控制适宜的温度可获得无水柠檬酸。在工业,食品业,化妆业等具有极多的用途

/

/

14

纯碱

一种白色粉末,无味无臭,易溶于水,水溶液呈强碱性,在潮湿的空气里会吸潮结块,部分变为碳酸氢钠。碳酸钠的制法有联合制碱法、氨碱法、路布兰法等,也可由天然碱加工精制。它是一种重要的无机化工原料,主要用于平板玻璃、玻璃制品和陶瓷釉的生产。还广泛用于生活洗涤、酸类中和以及食品加工等

/

/

15

小苏打

一种无机化合物,呈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咸,易溶于水。在潮湿空气或热空气中即缓慢分解,产生二氧化碳,加热至270℃完全分解。遇酸则强烈分解,产生二氧化碳

/

/

6、水平衡分析

(1)给水

本项目供水采用自来水,自 (略) 供水管网供应,厂内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人,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工业企业建筑、管理人员的的生活用水定额宜采用每人每班30L/人?d~50L/人?d,本次环评取40L/人?d计算,年运行300天,则生活用水量为60m3/a。

综上所述,自来水用量为60m3/a。

(2)排水

本项目厂区雨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附近雨水管网。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则产生量约为48t/a,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图2-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a)

7、职工人数及生产制度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人,采用全年运营300天,常白班工作班制,每班8小时。

8、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以物料的存储流程为原则布置,项目邻近道路,顺延了物料走向。1#仓库、2#仓库储存桶装物料,3#仓库储存袋装物料,仓库内按物料种类分类布置、合理、整齐、美观,并符合环保、安全、卫生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尽量做到了人流、物流各行其道,并在总图布置过程中结合厂址场地及周围道路的具体条件,综合考虑了物料输送路线短捷、物料运输方便等因素,厂区平面布置详见附图5。

9、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43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占总投资的1.16%,主要用于噪声治理、废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等。项目环保投资情况见下表:

表2-5 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项 目

内 容

投资(万元)

废水治理

化粪池

1

噪声治理

采取各种隔声、减振措施

2

固体废物处理

垃圾箱

0.1

环境应急措施

防渗、事故水池600m3

1.9

合计

--

5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一)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仅设备安装及调试,无土建工程,施工期环境影响很小,本次环评不做分析。

(二)营运期:

本项目只对普通化工产品、肥料进行贮存,不进行分装,年存储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20000吨。

1、物料储运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图2-2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根据客户要求,通过运输车将物料运输进厂,入厂后原封不动,核对无误后,对物料进行计量、登记,桶装物料通过叉车送至1#、2#仓库存放,袋装物料通过传送带送至3#仓库存放,所有物料分类入库存放,存储期限到后出库,通过运输车外运。

2、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2-6 项目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一览表

类别

产生环节

污染因子

治理措施

废气

/

/

/

废水

职工生活污水

COD、NH3 -N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固废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暂存于厂区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

设备运行

噪声

基础减振、隔声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本项目为新上项目,不涉及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项目租赁现有标准厂房,项目建设地点现状为厂房,处于闲置状态,不存在生产设施,不会产生污染对环境造成影响,项目所在区域无重点污染企业,适于本项目的建设。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环境空气

(1)区域空气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该项 (略) ,根据《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1年)》可知, (略)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未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浓度为16微克/立方米,达到二级标准;二氧化氮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达到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74微克/立方米,超二级标准0.06倍;细颗粒物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超二级标准0.14倍;一氧化碳浓度为1.4毫克/立方米,达到二级标准;臭氧浓度180微克/立方米,超二级标准0.2倍。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浓度均有所下降。

区域大气治理方案:

(略) 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全省落实“三个坚决”行动方案(2021-2022 年)》(鲁动能[2021]3 号)文件, (略) 、 (略) 和 (略) 需 2022年退出钢铁产能, (略) 需 2022 年退出焦化产能,有助于区域环境改善.

(略) 人民政府已经制定《 (略)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污染防治技术指南》、《 (略) 重点区域工业炉窑(砖瓦、耐火材料和建陶等)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关于印发进 (略)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邹政字[2019]11 号)、《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邹蓝天指[2020]3 号)等相关区域治理文件,开展区域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区域环境治理,并逐步改善园区环境质量。

根据区域治理方案,削减区域污染物排放,腾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有利于区环境改善。

2、地表水环境

项目附近地表水为猪龙河,根据《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1年)》可知,猪龙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

3、地下水环境质量

根据《 (略) 生态环境质量概要(2021年)》可知, (略) 三处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本项目无新增废水外排,因此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地下水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4、声环境质量

据现场调查,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不需要进行监测,项目所在区域无明显噪声源,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

邹平县金冠床垫弹簧厂位于本项目北侧,本项目土壤监测数据引用邹平县金冠床垫弹簧厂1#办公室南侧5米土壤监测数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的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2022年3月17日发布的《 (略) 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监测数据邹平土壤》(网址:http://**_*_*.html),检测结果详见下表。

表3-1 土壤检测结果一览表

检测项目

单位

监测点位及结果

1#办公室南侧5米

1,2-二氯苯

mg/kg

<0.0015

1,1-二氯*烷

mg/kg

<0.0012

1,1-二氯*烯

mg/kg

<0.001

1,1,1-三氯*烷

mg/kg

<0.0013

1,1,1,2-四氯*烷

mg/kg

<0.0012

1,1,2-三氯*烷

mg/kg

<0.0012

1,1,2,2-四氯*烷

mg/kg

<0.0012

1,2-二氯*烷

mg/kg

<0.0011

1,2-二氯*烷

mg/kg

<0.0013

1,2,3-三氯*烷

mg/kg

<0.0012

1,4-二氯苯

mg/kg

<0.0015

2-氯酚

mg/kg

<0.06

?

mg/kg

<0.1

mg/kg

<0.0019

苯胺

mg/kg

<0.1

苯并[a]芘

mg/kg

<0.1

苯并[a]蒽

mg/kg

<0.1

苯并[b]荧蒽

mg/kg

<0.2

苯并[k]荧蒽

mg/kg

<0.1

苯*烯

mg/kg

<0.0011

二苯并(a,h)蒽

mg/kg

<0.1

二氯*烷

mg/kg

<0.0015

反-1,2-二氯*烯

mg/kg

<0.0014

mg/kg

<0.5

mg/kg

0.0703

*苯

mg/kg

<0.0013

间二*苯+对二*苯

mg/kg

<0.0012

邻二*苯

mg/kg

<0.0012

氯苯

mg/kg

<0.0012

氯仿

mg/kg

<0.0011

氯*烷

mg/kg

<0.001

氯*烯

mg/kg

<0.001

mg/kg

34

mg/kg

24

三氯*烯

mg/kg

<0.0012

mg/kg

11.3

顺-1,2-二氯*烯

mg/kg

<0.0013

四氯化碳

mg/kg

<0.0013

四氯*烯

mg/kg

<0.0014

mg/kg

31.6

硝基苯

mg/kg

<0.09

*苯

mg/kg

<0.0012

茚并[1,2,3-cd]芘

mg/kg

<0.1

mg/kg

<0.09

mg/kg

0.2

由上表可知,项目所在地土壤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6、生态环境

项目区域外植被主要是人工种植的绿化植被和农作物,主要动物为当地物种,生物多样性简单,区域内无重点保护文物及珍稀动植物等,无需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7、电磁辐射

项目不属于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与评价。

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厂区附近无名胜古迹和重点文物保护对象,附近无珍稀动植物资源,根据现场踏勘情况,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分布见附图5。

表3-2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类别

保护目标

方位

厂界距离(m)

保护级别

大气环境

八里河村

WSW

46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声环境

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

项目厂界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生态环境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不新增空地

/

地表水环境

猪龙河

W

677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

1、噪声

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详见下表。

表3-3 项目噪声标准执行情况一览表

标准

昼间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

60

2、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相关要求。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无需单独申请总量指标。

据《 (略) 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要求, (略)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不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四大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的核算。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废气产生,无需申请总量指标。

四、
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生产,施工期仅设备安装及调试,故不对施工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2、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雨水

厂区雨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附近雨水管网。

2)污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则产生量约为48t/a,生活污水水质为pH:6-9、COD:350mg/L、BOD5:280mg/L、SS:400mg/L、NH3-N:25mg/L,排放量约为COD:0.0168t/a、BOD5:0.0134t/a、SS:0.0192t/a、NH3-N:0.0012t/a,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综上所述,项目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室内声源以3#仓库西北角为原点,建立相对空间坐标系,东西方向为x坐标,南北为y坐标;室外声源以厂区西南角为原点,建立相对空间坐标系,东西方向为x坐标,南北为y坐标噪声源调查清单见下表。

表4-1工业企业噪声源请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建筑物名称

名称

型号

数量(台)

单台设备声源源强dB(A)

声源控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

距室内边界距离/m

门窗参数

室内边界声级/dB(A)

运行时段

建筑插入损失/dB(A)

建筑物外噪声

X

Y

Z

声压级/dB(A)

建筑物外距离(m)

3#仓库

传送带

/

1

75

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

15

2

1.5

2

3个门:7m×4m×6个

窗:2m×1.5m×10

68.97

8:00~17:00

20

48.97

1

表4-2工业企业噪声源请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声源名称

型号

空间相对位置

单台设备声源源强dB(A)

声源控制措施

运行时段

X

Y

Z

1#叉车

/

17

69

1.5

70

低噪声设备

8:00~17:00

2#叉车

/

23

32

1.5

70

3#叉车

/

13

15

1.5

70

运输车

/

12

18

2

70

(1)噪声影响预测分析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的要求,本次预测计算式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21)附录B(规范性附录)中“B.1 工业噪声预测计算模型”。

①室内声源

声源位于室内,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分别为LP1和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以下公式似求出: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dB;

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 A 声级的隔声量,dB。

图4-1 室内声源等效为室外声源图例

②室外声源

基准预测点噪声级叠加公式:

式中:Lpe—叠加后总声级,dB(A);

LPi—i声源至基准预测点的声级,dB(A);

n—噪声源数目。

用上述公示计算出各噪声源点至基准预测点的总声级,然后以基准预测点的噪声强度为工程噪声源强。

计算预测点的声级:

Lp(r)Lp(r0)+DC-(AdivAatmAgrAbarAmisc)

式中:Lp(r)—预测点处声压级,dB;

Lp(ro)—参考位置ro处的声压级,dB;

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Lw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dB;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dB;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dB;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Abar—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dB;

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dB。

(2)预测结果和分析

根据项目主要噪声源的位置,利用以上预测模式和参数计算确定了各主要噪声源对各厂界外1m处的噪声贡献情况。主要噪声源对各厂界的噪声预测结果与达标分析见下表。

表4-3 项目主要噪声源对各厂界噪声贡献情况表

预测点

预测时段

预测值dB(A)

标准限值dB(A)

达标情况dB(A)

东厂界

昼间

13.42

60

达标

南厂界

昼间

26.33

60

达标

西厂界

昼间

25.41

60

达标

北厂界

昼间

11.95

60

达标

根据预测,本项目采取降噪、减振措施后,厂房隔声后,各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噪声排放限值(昼间:60dB(A)),本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要求,本项目噪声自行监测方案见下表。

表4-4 噪声自行监测方案

监测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监测方法

监测仪器

噪声

厂界外1m处

等效连续A声级

每季度1次,每次监测两天,每天昼间监测一次

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的有关规定进行。

多功能声级计、声校准器

4、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本项目新增职工人数为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天计,年工作天数为300天,则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75t/a,暂存厂区内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请见下表。

表4-5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产生环节

固废种类

固废代码

产生量(t/a)

固废性质

处置措施

1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900-999-99

0.75

生活垃圾

暂存垃圾桶,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实施后对固体废物的处置应本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预计可以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运营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1)污染源、类型

本项目对土壤的污染类型主要为垂直入渗,污染物主要为1#~3#仓库内的物料。

本项目对地下水的污染类型主要为1#~3#仓库内的物料包装破损、地面出现破裂或者防渗效果不好,导致污染物渗入地层,进而污染地下水水质。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在做好厂区化粪池、仓库的基础防渗及日常维护的基础上,对地下水、土壤污染较小。

(2)分区防控措施

地下水、土壤保护与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工程生产运行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地下水保护与污染防治的措施与方法;必须采取必要监测制度,一旦发现地下水遭受污染,就应及时采取措施,防微杜渐;尽量减少污染物进入地下含水层的机会和数量。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源头控制措施

建设单位应加强常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等事故的发生,尤其要对仓库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从源头上防止污水进入地下水含水层。

②分区防治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结合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对工程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控方案提出优化调整的建议,给出不同分区的具体防渗技术要求。

根据项目区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建筑物的构筑方式,结合本项目总平面布置情况,项目场地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项目分区情况见下表。

表4-6 项目厂区防渗分区一览表

防渗划分

防渗区域

防渗要求

重点防渗

化粪池、1#~2#仓库、事故水池

防渗层应为至少6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cm-7/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材料,渗透系数≤10cm-10/s

一般防渗

3#仓库

防渗性能应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cm-7/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简单防渗

办公室、门卫室

一般水泥硬化

(3)跟踪监测要求

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点详见下表。

表4-7 项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信息表

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1#仓库西北侧

pH、总硬度、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铁、锰、铜、锌、铝、挥发酚、钠、氰化物、汞、砷、镉、铬、铅、苯、*苯、*苯、二*苯、苯*烯等

每年检测一次

表4-8 项目土壤跟踪监测点信息表

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1#仓库西北侧

氰化物、石油烃、苯、*苯、*苯、二*苯、铅、铜、汞、砷、镉、铬、镍、pH等

每5年检测一次

综上所述,本项目严格落实防渗措施后,项目对周围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现有厂房建设,且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对周边生态基本无影响,本评价不再开展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7、环境风险评价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的要求,环境风险评价应以突发性事故导致的危险物质环境急性损害防控为目标,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环境风险预防、控制、减缓措施,明确环境风险监控及应急建议要求,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1)环境风险潜势初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C,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下式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中附录B要求,本项目所储存的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均不属于危险物质,则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max为0<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中附录C要求,当Qmax<1,则直接判定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

(2)评价等级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根据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和所在地的环境敏感性确定环境风险潜势,按照下表确定评价工作等级。风险潜势为Ⅳ及以上,进行一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Ⅲ,进行二级评价;风险潜势为Ⅱ,进行三级评价;风险潜势为I,可开展简单分析。

风险评价工作级别划分情况见下表。

表4-9 风险评价工作级别划分

环境风险潜势

IV+、IV

III

II

I

评价工作等级

简单分析a

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说明。

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

(3)环境风险识别

1)物质风险识别

本项目为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根据项目储存的物料种类分析,项目不涉及危险物质,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2)生产设施风险识别

本项目可能存在风险一是电器设备老化引起火灾事故,*二醇、二*二醇、*二醇二*醋酸酯、DMAC(二*基*酰胺)、*二醇*醚醋酸酯、二*二醇*醚、*二醇、*三醇、MDBE(二价酸酯)、环*醇、正十二烷、正十三烷发生泄漏遇明火引发的火灾事故,燃烧会产生烟尘、CO、SO2、NOX等废气污染对大气和水环境产生的影响;二是*二醇、二*二醇、*二醇二*醋酸酯、DMAC(二*基*酰胺)、*二醇*醚醋酸酯、二*二醇*醚、*二醇、*三醇、MDBE(二价酸酯)、环*醇、正十二烷、正十三烷、液体肥料等的包装材料破损发生泄漏,引发的泄漏事故。泄漏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泄漏过程中,泄漏物料下渗至地下水含水层对地下水的影响、随雨水管线漫流对周围地表水产生影响。为了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泄漏事故,建设单位需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2)环境风险敏感目标识别

本项目距离西南侧八里河村较近,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二醇、二*二醇、*二醇二*醋酸酯、DMAC(二*基*酰胺)、*二醇*醚醋酸酯、二*二醇*醚、*二醇、*三醇、MDBE(二价酸酯)、环*醇、正十二烷、正十三烷燃烧会产生烟尘、CO、SO2、NOX等废气污染对八里河村村民产生短暂影响,本项目应加强厂区火灾风险防范措施,避免火灾事故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厂区距离猪龙河较近,*二醇、二*二醇、*二醇二*醋酸酯、DMAC(二*基*酰胺)、*二醇*醚醋酸酯、二*二醇*醚、*二醇、*三醇、MDBE(二价酸酯)、环*醇、正十二烷、正十三烷、液体肥料泄漏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厂区设有1座事故水池(600m3),有效防止物料泄漏及消防废水溢流至厂区外,对地表水产生影响。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存在发生泄漏灾危险,在生产过程中需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1)加强日常巡检工作,定期对环保设备进行检修,及时发现、处理故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与环保措施,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2)严禁烟火,加强管理,严格操作规范,制定一系列的防火规章制度、防泄漏规章制度。

3)严格执行劳动部《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等有关法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并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厂区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5)加强日常巡检工作,及时发现、处理故障,保证安全生产,严格落实 各项安全与环保措施,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6)各种设备应定期检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7)对安全及环保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与环保知识培训,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掌握安全卫生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和决策能力。

8)发生火灾、泄漏事故应立即上报企业负责人,切断火源、泄漏源,隔离现场,疏散周围群众。需要紧急撤离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方法及时撤退。通过消防灭火,采用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降低燃烧强度。扑灭火灾后,应继续洒水降温、消灭余火,同时需对火灾现场进行保护,接受事故调查。

9)对安全及环保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与环保知识培训,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掌握安全卫生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和决策能力。

为了避免事故状态下,消防废水排放对地表水体影响,建设单位应参照《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建立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

①一级防控措施:

该项目涉及对水环境有污染的*二醇、二*二醇、*二醇二*醋酸酯、DMAC(二*基*酰胺)、*二醇*醚醋酸酯、二*二醇*醚、*二醇、*三醇、MDBE(二价酸酯)、环*醇、正十二烷、正十三烷、液体肥料储存区域周围设置围堰,能够防止因液态物料泄漏而溢出暂存区域,防止其对环境产生影响。

②二级防控措施:

事故废水量参考中国石化建标[2006]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中计算公式确定。具体公式如下:

V=(V1+V2-V3)max+V4+V5 ((V1+V2-V3)max 为计算各装置最大量);单位 m3

V1:收集系统内发生事故时一个罐组或装置最大物料泄漏量

罐组事故泄漏量按最大储罐容量、装置事故泄漏量按最大反应容器容量计,项目桶装物料包装桶最大容量约为0.2m3,因此 V1=0.2m3

V2:发生事故的装置消防水量

消防废水量按50L/s,扑救时间3h计,本工程消防废水产生量约540m3,即 V2=540m3

V3:发生事故时物料转移至其他容器及单元量

本项目发生事故时物料转移至其他容器及单元量为0m3,因此V3=0m3

V4:发生事故时必须进入该系统的生产废水量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因此 V4=0m3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系统的最大雨水量

本项目位于密闭的仓库内,则可能进入该系统的最大雨水量为0m3,因此 V5=0m3

计算得 V=540.2m3,即项目最大事故水量为540.2m3

本项目厂区设有1座事故水池(600m3),同时配备灭火器,发生火灾时将消防废水及泄漏的物料导入事故水池内,根据污水水质情况决定如何处理。

③三级防控措施:

在厂区外排口设置消防沙袋,事故状态下对雨水口进行围堵,防止事故情况下物料经雨水口进入地表水水体。

(5)结论

在落实好本次环评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存在的风险较小。该项目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表4-10 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

建设地点

(山东)省

(滨州)市

(邹平)市

(好生)街道

(八里河)村

地理坐标

经度

117°48′51.081″

纬度

36°49′8.298″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

本项目不涉及危险物质。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

(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

本项目发生泄漏事故以及火灾事故引发的次生污染CO、消防废水等将会对大气、土壤、水环境及人群健康产生影响。燃烧产生的次生污染物一氧化碳等将会向大气扩散,对周围人群、大气环境以及生态环境产生影响。消防废水如不能完全收集并处理达标,将会对区域污水处理厂造成冲击,进而影响周围地表水,加之防渗措施不当,会造成地下水环境污染。物料发生泄漏,若不及时处理,将会对土壤及水环境造成危害。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风险防范措施

(1)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干燥的砂土或类似物质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容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2)本项目物料在密闭仓库内储存,各物料分类存放,严禁露天堆放产品和原材料;防止其泄漏引起的环境污染。

(3)将环保安全作为一项具体的工作进行落实,按时巡检、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对所有建筑物的防火要求,包括布置、构造、疏散等均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的防火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等要求执行。

(5)企业应建立严格的消防管理制度,按消防要求配置消防高压水泵、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

(6)厂区雨水排水口处设置截止阀或沙袋等截断措施。

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

拟建项目总投资430万元,占地面积6675m2,建筑面积为4200m2,购置叉车、运输车、输送带等主要设备5台(辆),项目建成后可年存储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20000吨规模。

8、电磁辐射

本项目不属于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本评价不再开展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环境管理

1)环境保护机构的设置

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必须加强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使各种污染物的排放达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要求,不断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使企业得以最优化发展。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企业应进行自行监测或委托其它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监测。

2)环境管理要点

①“三同时”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其修改决定(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进行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项目方可正式投产运行。

②制定环境管理文件及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地方政府对企业环境管理的基本要求,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环境管理文件和实施细则。

③信息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应对情况等环境信息。

(2)环境监测

1)监测仪器的配备

建议建设单位依托社会监测机构。

2)监测计划

根据项目特点拟定的监测计划见下表,监测方法采用国家标准测试方法。

表4-11 项目污染源监测计划表

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率

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设施

噪声

厂界外1m处

等效连续A声级

每季度1次,每次监测两天,每天昼间监测一次

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的有关规定进行。

多功能声级计、声校准器

固体废物

统计厂内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处理方式(去向)等。

每月统计一次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相关要求

/

(3)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在噪声排放源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图形符号分为提示图形和警告图形符号两种,分别按GB15562.1-1995、GB15562.2-1995执行。环境保护图形符号见下表。

表4-12 环境保护图形符号一览表

序号

提示图形符号

警告图形符号

名称

功能

1

噪声排放源

表示噪声向外

环境排放

4)环境保护档案管理

公司环保员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工作,环保档案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企业的所有环保资料应分类别整理、分类存档、科学管理,便于统计、查阅。在环境保护档案管理中,应建立如下文件档案:与拟建项目有关的法规、标准、规范和区域规划等;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报告、设计方案及审查、审批文件;项目环保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安装的基础资料及验收资料;公司内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人员环保培训和考核记录;生态恢复工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文件;环境监测记录技术文件;所有导致污染事件的分析报告和检测数据资料等。

(5)排污许可申报

本项目为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可知,本项目属于“四十四、装卸搬运和仓储业59”中的“其他危险品仓储(含油品码头后方配套油库,不含储备油库)”的应执行登记管理,企业在本项目建成后,正式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登记。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

/

/

/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COD、氨氮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声环境

机械设备

噪声

采取各种隔声、减振措施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电磁辐射

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影响

固废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暂存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做防渗处理,项目区域内地面全部混凝土硬化,采取地面防渗和严格的生产组织管理。

①源头控制:建设单位应加强常巡查,杜绝“跑、冒、滴、漏”等事故的发生。

②分区防治:将项目场地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

重点防渗区:化粪池、1#~2#仓库、事故水池。

一般防渗区:3#仓库。

简单防渗区:办公室、门卫室。

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绿化带的绿化,建设整洁、优美的厂区

环境

风险

防范

措施

项目存在发生火灾事故、泄漏事故的危险,在生产过程中需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1)加强管理,严格操作规范,制定一系列的防泄漏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劳动部《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等有关法规。

3)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并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加强日常巡检工作,及时发现、处理故障,保证安全生产,严格落实 各项安全与环保措施,防止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5)各种生产设备应定期检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对安全及环保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与环保知识培训,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掌握安全卫生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安全管理和决策能力。

为了避免事故状态下,消防废水、泄漏物料排放对地表水体影响,建设单位应参照《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建立水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

其他

环境

管理

要求

1、管理制度

为了缓解建设项目生产运行期对环境构成的不良影响,在采取环保治理工程措施解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同时,必须制定全面的企业环境管理计划,配备专职环保人员1名,负责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环保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企业排污发生重大变化、污染治理设施改变或生产运行计划改变等都必须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污染治理设施和管理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一起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中,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帐。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除按照国家规定 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表5-1 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

污染源

污染物种类

治理措施

验收指标

验收标准

废气

/

/

/

/

/

废水

生活污水

pH、COD、BOD5、氨氮、SS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暂存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噪声

机械设备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 备,基础减振、 车间安装隔 声、隔音门窗

昼间≤60dB (A)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噪声排放限值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暂存于厂区垃圾桶内,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

其他

防渗措施

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黏土层的防渗性能;重点污染防治区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10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简单防渗区一般水泥硬化

3、排放口信息化、规范化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999]24号和《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技术》环发[1999]24号文等规定的要求,一切新建、扩建、改建的排污单位以及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放口。因此,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排放口必须规范化,而且规范化工作的完成必须与污染治理设施同步。

①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期间要设置专门的储存设施或堆放场所、运输通道。存放场地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措施,并应在存放场地设置环保标志牌。

②主要固定噪声源附近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本项目建成后,应将上述所有污染排放口名称、位置、数量,以及排放污染物名称、数量等内容进行统计,并登记上报当地环保部门,以便进行验收和排放口的规范化管理。

4、环境管理台账

企业应按照行业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制度管理管理台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包括台账的记录、整理、维护和管理等,并对台账记录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5、环保信息公开

要求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1号),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强制公开和自愿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公开其环境信息。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指定机构负责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排污单位应当公开以下信息:

(1)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2)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其他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3)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5)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当公开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建设单位应按照上述要求公开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采取的信息公开途径可包括:①公告或者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②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③信息公开服务、监督热线电话;④本单位的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信息亭、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等场所或者设施;⑤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方式。


六、结论

本项目为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相关环保政策要求;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要求;本项目工艺设计合理,采取有效的环保治理、风险防范措施后,满足稳定达标排放等环境管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t/a)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

(t/a)②

在建工程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t/a)③

本项目

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t/a)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t/a)⑤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t/a)⑥

变化量

(t/a)⑦

废气

颗粒物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

二氧化硫

/

/

/

/

/

/

/

废水

COD

/

/

/

/

/

/

/

NH3-N

/

/

/

/

/

/

/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

/

/

0.75

/

0.75

+0.75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附件1 委托书

委 托 书

山东鑫安利中 (略) :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有关环境管理要求, (略) “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邹平 (略)

2023年5月15日

附件2 承诺书

承 诺 书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我公司委托山东鑫安利中 (略) 承担《邹平 (略) 普通化工产品及肥料仓储项目》的环评编制工作。我公司认真阅读了本报告表,并对报告表中的相关数据和治理措施做了核实。我公司承诺向环评单位提供的数据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将依据环评中的建设规模建设本项目,并根据“三同时”的要求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相关环保措施。

邹平 (略) 2023年5月15日


附件3 营业执照

附件4 立项文件

附件5 规划证明


附件6 租赁合同


附件8法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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