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关于“密哈社区雨水花园项目”公开采购的公告
吉林市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关于“密哈社区雨水花园项目”公开采购的公告
为探索实践新型节水宣传模式和方式方法, (略) 民提升节水意识,全力构建节水型社会, (略) 经济社会发展, (略) 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拟选择1家合作方承担“密哈社区雨水花园项目”具体工作。
一、项目内容
密哈社区是龙潭区龙潭街道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的社区。本次项目结合节水进社区需求,在原有密哈社区党建文化公园基础上为其打造一处雨水花园,重点是利用现有房屋建筑建设一套雨水集蓄利用设施,修筑两处雨水集蓄洼地,对园区甬路进行水文化提升,重点对现有植被进行更新改造,增植必要的花卉、灌木等,有效改善社区居民的休憩环境,同时有利于雨水集蓄利用模式推广应用,提高人民群众的节水意识。具体内容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具体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雨水集蓄洼地 | 2 | 处 |
2 | 白钢雨水集蓄利用设施 | 1 | 套 |
3 | 栅栏绿色铁皮围挡 | 40 | 米 |
4 | 花园甬路刻字石板铺装 | 12 | 块 |
5 | 风景石 | 1 | 块 |
6 | 石桌石凳地面石材铺装 | 1 | 套 |
7 | 园林美化改造 | 1500 | 平方米 |
8 | 维护管理费 | 3 | 年 |
二、控制价:18万元。
三、工期:30天。
四、项目地点: (略) 龙潭街道密哈社区党建文化公园。
五、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履约记录;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工作(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工作。
六、所需资料清单: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2.开户许可证;
3.信用中国(http://**.cn)良好信用记录网页版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版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报价单(包括具体内容清单,完工时限)。
七、合作方确定原则:
有参与本项目意向的企业或个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2023年6月16日17时前)向我单位提交以上相关资料纸质版一套。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列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报名企业或个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并将以上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63.com,未提交电子版材料的视为无效。我单位将采取综合评估方式确定合作方。
资料报送地点: (略) 北京路161号, (略) 水利局605室。联系人:叶女士,电话:0432-*。
为探索实践新型节水宣传模式和方式方法, (略) 民提升节水意识,全力构建节水型社会, (略) 经济社会发展, (略) 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拟选择1家合作方承担“密哈社区雨水花园项目”具体工作。
一、项目内容
密哈社区是龙潭区龙潭街道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的社区。本次项目结合节水进社区需求,在原有密哈社区党建文化公园基础上为其打造一处雨水花园,重点是利用现有房屋建筑建设一套雨水集蓄利用设施,修筑两处雨水集蓄洼地,对园区甬路进行水文化提升,重点对现有植被进行更新改造,增植必要的花卉、灌木等,有效改善社区居民的休憩环境,同时有利于雨水集蓄利用模式推广应用,提高人民群众的节水意识。具体内容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具体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雨水集蓄洼地 | 2 | 处 |
2 | 白钢雨水集蓄利用设施 | 1 | 套 |
3 | 栅栏绿色铁皮围挡 | 40 | 米 |
4 | 花园甬路刻字石板铺装 | 12 | 块 |
5 | 风景石 | 1 | 块 |
6 | 石桌石凳地面石材铺装 | 1 | 套 |
7 | 园林美化改造 | 1500 | 平方米 |
8 | 维护管理费 | 3 | 年 |
二、控制价:18万元。
三、工期:30天。
四、项目地点: (略) 龙潭街道密哈社区党建文化公园。
五、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履约记录;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工作(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工作。
六、所需资料清单: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2.开户许可证;
3.信用中国(http://**.cn)良好信用记录网页版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版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报价单(包括具体内容清单,完工时限)。
七、合作方确定原则:
有参与本项目意向的企业或个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2023年6月16日17时前)向我单位提交以上相关资料纸质版一套。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排列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报名企业或个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并将以上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63.com,未提交电子版材料的视为无效。我单位将采取综合评估方式确定合作方。
资料报送地点: (略) 北京路161号, (略) 水利局605室。联系人:叶女士,电话: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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