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兰州东金碳基新材料石墨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兰州东金碳基新材料石墨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兰州东金碳基新材料石墨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兰州东金碳基新材料石墨制品项目 | 兰州新区化工园区西区 (略) 南侧 | 兰州东 (略) | 甘肃 (略) | 项目总征地面积*.32 m2(496亩),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0万吨/年碳基新材料,其中:一期6万吨/年碳基新材料,二期4万吨/年碳基新材料,基础设施一次建成,预留二期位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原料贮存及运输系统、石油焦煅烧,制糊成型系统、焙烧系统、石墨化系统以及产品加工贮存系统)、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一期建设投资为96012万元,二期为64008万元。 |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凝土养护废水一般边喷洒边吸收蒸发,不会排放至施工厂界外。施工现场场地进出口设车辆冲洗槽并建设3m3沉淀池,车辆冲洗水废水收集至沉淀池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在施工场地水冲卫生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通过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兰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拉运处理,施工人员清洗废水主要通过泼洒路面,绿化等自然蒸发消耗。固废:主要是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堆存时应采用篷布覆盖,最终用于平整场地;建筑垃圾全部由施工单位负责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振与减振、隔音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废气:项目生产过程散尘点主要是在原料预处理、煅后料储运、配料、磨粉、破碎筛分、机加工等过程中性颗粒物排放,对各物料散尘点设置密闭集气罩,采用经除尘器处理后的颗粒物浓度均满足《碳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ZGTS001-2019)表2新建碳素企业排放浓度限值;项目混捏、成型废气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沥青烟黑法净化工艺处理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颗粒物和沥青烟排放浓度满足《碳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ZGTS001-2019)表2新建碳素企业排放浓度限值,苯并[a]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项目焙烧炉废气通过电捕焦油器+石灰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处理,经过处理后通过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和沥青烟排放浓度满足《碳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ZGTS001-2019)表2新建碳素企业排放浓度限值,苯并[a]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项目石墨化炉(含煅烧)烟气采用通过石灰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处理,经处理后废气通过一根50m高的排气筒外排,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碳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ZGTS001-2019)表2新建碳素企业排放浓度限值;项目各生产车间集气设计采用全封闭式厂房,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煅后石油焦转运站卸料颗粒物,项目煅后石油焦库均为全封闭式厂房,厂房一面设置车辆入口,车辆进入密闭厂房卸料时出入口关闭,采用自卸方式将原料卸到原料库备用,转运站设置水雾喷淋系统抑尘1套,卸料时开启水雾喷淋系统抑尘,采用自卸方式将原料卸到原料库备用。原料卸料至厂房内,卸车完成后出入口打开,车辆驶出原料库房,并及时对库房进行清扫,保持地面的整洁,采取以上措施,无组织废气满足《碳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ZGTS001-2019)表2新建碳素企业排放浓度限值。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 (略) 有机硅一体化项目(一期)污水处理站设处理后通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固废:石灰石-石膏法脱硫产生的脱硫石膏、废耐火材料外销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废树脂更换后有供应单位回收;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焦油、废导热油、焙烧收尘(焦油灰)、废油和浮油,集中收集后在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企业正常生产需对焙烧烟气脱硫石膏进行毒性鉴定,在鉴定之前按危废管理,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生活垃圾通过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发电厂处理。防渗:建设单位对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脱硫装置区、浊循环水池等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23)要求进行防渗;原料库房、生产车间、除尘区域、成品库等防渗,且渗透系数K≤1×10-7cm/s。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0931-*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兰州东金碳基新材料石墨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兰州东金碳基新材料石墨制品项目 | 兰州新区化工园区西区 (略) 南侧 | 兰州东 (略) | 甘肃 (略) | 项目总征地面积*.32 m2(496亩),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0万吨/年碳基新材料,其中:一期6万吨/年碳基新材料,二期4万吨/年碳基新材料,基础设施一次建成,预留二期位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原料贮存及运输系统、石油焦煅烧,制糊成型系统、焙烧系统、石墨化系统以及产品加工贮存系统)、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本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一期建设投资为96012万元,二期为64008万元。 |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凝土养护废水一般边喷洒边吸收蒸发,不会排放至施工厂界外。施工现场场地进出口设车辆冲洗槽并建设3m3沉淀池,车辆冲洗水废水收集至沉淀池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在施工场地水冲卫生间,施工人员生活废水通过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兰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拉运处理,施工人员清洗废水主要通过泼洒路面,绿化等自然蒸发消耗。固废:主要是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堆存时应采用篷布覆盖,最终用于平整场地;建筑垃圾全部由施工单位负责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振与减振、隔音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废气:项目生产过程散尘点主要是在原料预处理、煅后料储运、配料、磨粉、破碎筛分、机加工等过程中性颗粒物排放,对各物料散尘点设置密闭集气罩,采用经除尘器处理后的颗粒物浓度均满足《碳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ZGTS001-2019)表2新建碳素企业排放浓度限值;项目混捏、成型废气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沥青烟黑法净化工艺处理后经1根3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颗粒物和沥青烟排放浓度满足《碳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ZGTS001-2019)表2新建碳素企业排放浓度限值,苯并[a]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项目焙烧炉废气通过电捕焦油器+石灰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处理,经过处理后通过1根5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和沥青烟排放浓度满足《碳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ZGTS001-2019)表2新建碳素企业排放浓度限值,苯并[a]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项目石墨化炉(含煅烧)烟气采用通过石灰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处理,经处理后废气通过一根50m高的排气筒外排,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碳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ZGTS001-2019)表2新建碳素企业排放浓度限值;项目各生产车间集气设计采用全封闭式厂房,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煅后石油焦转运站卸料颗粒物,项目煅后石油焦库均为全封闭式厂房,厂房一面设置车辆入口,车辆进入密闭厂房卸料时出入口关闭,采用自卸方式将原料卸到原料库备用,转运站设置水雾喷淋系统抑尘1套,卸料时开启水雾喷淋系统抑尘,采用自卸方式将原料卸到原料库备用。原料卸料至厂房内,卸车完成后出入口打开,车辆驶出原料库房,并及时对库房进行清扫,保持地面的整洁,采取以上措施,无组织废气满足《碳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ZGTS001-2019)表2新建碳素企业排放浓度限值。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 (略) 有机硅一体化项目(一期)污水处理站设处理后通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固废:石灰石-石膏法脱硫产生的脱硫石膏、废耐火材料外销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废树脂更换后有供应单位回收;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焦油、废导热油、焙烧收尘(焦油灰)、废油和浮油,集中收集后在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企业正常生产需对焙烧烟气脱硫石膏进行毒性鉴定,在鉴定之前按危废管理,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生活垃圾通过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发电厂处理。防渗:建设单位对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脱硫装置区、浊循环水池等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23)要求进行防渗;原料库房、生产车间、除尘区域、成品库等防渗,且渗透系数K≤1×10-7cm/s。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0931-*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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