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定安县南丽湖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4地块规划条件修改专题报告和修改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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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定安县南丽湖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4地块规划条件修改专题报告和修改方案的公示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定安县南丽湖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4地块规划条件修改专题报告和修改方案的公示

为加快推进国有存量地的盘活利用,我县拟对《定安县南丽湖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4(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进行修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和《 (略) 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琼自然资源规〔2022〕3号)等有关规定,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及周边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对规划条件论证修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用地规模及位置

修改范围用地总面积36283.57m2(约54.43亩),修改地块位于定安县雷鸣镇新安村南侧、206县道(环湖路)旁。

二、调整修改缘由及项目建设意义

E-04地块使用权类型为政府储备,属于已办证储备地。为加快推进国有存量地的盘活利用,拟将E-04地块用地性质由其他教育用地调整为监教场所用地。同时根据《定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E-04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其拟建设项目类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8号)文件的开发边界外建设项目准入目录(七)特殊选址项目,“军事设施及军民融合项目、监狱、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合法的宗教设施、应急救灾设施、法定自然保护地内的保护设施以及有特殊选址要求的邻避项目”。因此,拟对《定安县南丽湖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4地块进行规划条件修改论证。

本项目符合控规调整相关程序和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建成后可满足该用地单位的项目建设及日常工作需求。

三、调整修改内容

调整修改前:E-04地块用地性质为其他教育用地(*),用地面积36579.28m2,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建筑高度≤16m。

调整修改后:E-04地块用地性质为监教场所用地(1505),用地面积36283.57m2,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20m。

四、公示主要图纸

(一)项目区位示意图;

(二)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前);

(三)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后);

(四)E-04规划地块控制分图则(修改前);

(五)E-04规划地块控制分图则(修改后)。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7月8日)

六、公示地点

定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建设项目现场,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七、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至:*@*ttp://**;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定安县定城镇第二办公区二楼城乡规划编制审查中心办公室204;

(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八、咨询电话

0898-*,联系人:刘工。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9日


1.项目区位示意图.jpg
2.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前).jpg
3.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后).jpg
4.E-04规划地块控制分图则(修改前).jpg
5.E-04规划地块控制分图则(修改后).jpg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定安县南丽湖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4地块规划条件修改专题报告和修改方案的公示

为加快推进国有存量地的盘活利用,我县拟对《定安县南丽湖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4(局部)地块规划条件进行修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和《 (略) 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琼自然资源规〔2022〕3号)等有关规定,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及周边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对规划条件论证修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用地规模及位置

修改范围用地总面积36283.57m2(约54.43亩),修改地块位于定安县雷鸣镇新安村南侧、206县道(环湖路)旁。

二、调整修改缘由及项目建设意义

E-04地块使用权类型为政府储备,属于已办证储备地。为加快推进国有存量地的盘活利用,拟将E-04地块用地性质由其他教育用地调整为监教场所用地。同时根据《定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E-04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其拟建设项目类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8号)文件的开发边界外建设项目准入目录(七)特殊选址项目,“军事设施及军民融合项目、监狱、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合法的宗教设施、应急救灾设施、法定自然保护地内的保护设施以及有特殊选址要求的邻避项目”。因此,拟对《定安县南丽湖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E-04地块进行规划条件修改论证。

本项目符合控规调整相关程序和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建成后可满足该用地单位的项目建设及日常工作需求。

三、调整修改内容

调整修改前:E-04地块用地性质为其他教育用地(*),用地面积36579.28m2,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建筑高度≤16m。

调整修改后:E-04地块用地性质为监教场所用地(1505),用地面积36283.57m2,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20m。

四、公示主要图纸

(一)项目区位示意图;

(二)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前);

(三)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后);

(四)E-04规划地块控制分图则(修改前);

(五)E-04规划地块控制分图则(修改后)。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7月8日)

六、公示地点

定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建设项目现场,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七、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至:*@*ttp://**;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定安县定城镇第二办公区二楼城乡规划编制审查中心办公室204;

(三)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八、咨询电话

0898-*,联系人:刘工。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9日


1.项目区位示意图.jpg
2.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前).jpg
3.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后).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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