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主公示台州市椒江亿嘉眼镜有限公司年产650万副塑料眼镜、5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企业自主公示台州市椒江亿嘉眼镜有限公司年产650万副塑料眼镜、5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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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650万副塑料眼镜、5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 建设内容:企 (略)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的部分空置厂房实施生产,总建筑面积为8300m2。项目拟投资650万元,购置注塑机、振机、超声波清洗机、喷台、染色机、强化机等国内先进设备,采用注塑、喷涂、超声波清洗、染色、强化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50万副塑料眼镜、50万副金属眼镜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及图1。 表1 环境保护目标
图1 项目周边5km范围内敏感点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注塑废气、破碎粉尘、磨水口粉尘、拉砂粉尘、喷漆废气、移印废气、割片粉尘、焊接烟尘、抛光粉尘、投料粉尘、搅拌粉尘、染色废气、强化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等。 注塑废气:废气收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拉砂、抛光、割片粉尘: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气筒);油性漆调漆、喷漆、补漆、烘干废气、挂架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危废仓库废气:油性漆喷漆废气、补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收集经水帘除漆雾后与调漆废气、烘干废气、挂架清洗晾干废气、危废仓库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共2套)处理,最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排气筒);水性漆调漆、喷漆、补漆、烘干废气:水性漆喷漆废气、补漆废气收集经水帘除漆雾后与调漆废气、烘干废气共同经“两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排气筒);染色、强化、烘干废气: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排气筒)。企业废气排放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间接冷却水、滚筒废水、研磨废水、塑料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水帘喷漆废水、水性漆喷淋废水、油性漆喷淋废水、染色、强化废气喷淋废水、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未染色镜片清洗废水、镜片染色后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塑料镜架、镜片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经车间预处理(二级沉淀)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与其余生产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芬顿氧化+生化+二沉”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椒江 (略) 处理后排放。 (略) 椒江 (略) 尾水排放执行《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准IV类标准,其中二*苯、总镍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3的相关标准,色度执行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的一级A标准。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可达标纳管标准, (略) 椒江 (略) 造成冲击。 (略) 椒江 (略) 处理后能稳定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废水纳管后不会对周围水体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研磨振机、废气治理措施风机及废水治理措施水泵等。 项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对固废分类采取措施后,固废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先进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能维持在现有等级,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污染防治对策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略) 年产650万副塑料眼镜、5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 (略) (略)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实施。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台环发[2020]57号)要求;排放的污染物基本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略) 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椒江区眼镜行业综合整治规范提升标准》及《 (略) “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 (略)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实施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创新路338号 2、环评单位:浙江碧 (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略) 开发区白云街道耀达大厦4层D区405室 3、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名称: (略) 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 单位地址: (略) 椒江区建设路7号 联系电话:0576-* (略) (略) 2023年6月9日公示稿-- (略) (略) 年产650万副塑料眼镜、5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pdf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650万副塑料眼镜、5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
建设内容:企 (略)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的部分空置厂房实施生产,总建筑面积为8300m2。项目拟投资650万元,购置注塑机、振机、超声波清洗机、喷台、染色机、强化机等国内先进设备,采用注塑、喷涂、超声波清洗、染色、强化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50万副塑料眼镜、50万副金属眼镜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及图1。
表1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名称 | UTM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方位 | 与厂界最近的距离(m) | 环境功能区 | |
X | Y | |||||||
大气环境 | 椒江村 | *.703 | *.515 | 居民 | 约1092人 | 西 | 915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 年第29 号)中的二级标准 |
外西村 | *.431 | *.407 | 居民 | 约911人 | 西北 | 930 | ||
外东村 | *.575 | *.120 | 居民 | 约829人 | 西北 | 976 | ||
下徐村 | *.657 | *.957 | 居民 | 约1546人 | 西北 | 1445 | ||
上徐村 | *.370 | *.708 | 居民 | 约1004人 | 西北 | 1859 | ||
兴岙村 | *.502 | *.213 | 居民 | 约766人 | 西北 | 1887 | ||
福清禅寺 | *.256 | *.314 | 工作人员及游客 | 约200人 | 西北 | 1951 | ||
台电职工公寓 | *.623 | *.372 | 员工 | 约200人 | 西北 | 2345 | ||
西浦村隔桥自然村 | *.873 | *.950 | 居民 | 约759人 | 西北 | 1566 | ||
汾头洋村 | *.287 | *.270 | 居民 | 约1771人 | 西北 | 1703 | ||
汾头洋小学 | *.867 | *.584 | 师生 | 约1200人 | 西北 | 1424 | ||
七年村 | *.66 | *.83 | 居民 | 约1288人 | 西北 | 2454 | ||
西浦村 | *.444 | *.264 | 居民 | 约561人 | 北 | 1451 | ||
陶家村 | *.640 | *.406 | 居民 | 约1905人 | 北 | 1394 | ||
陶家小学 | *.936 | *.391 | 师生 | 约1500人 | 北 | 1720 | ||
下西村 | *.027 | *.414 | 居民 | 约1082人 | 东北 | 1580 | ||
阳光幼儿园 | *.7 | * | 师生 | 约100人 | 东北 | 1912 | ||
六联村 | *.783 | *.167 | 居民 | 约4233人 | 东北 | 1854 | ||
上西村 | *.64 | *.33 | 居民 | 约785人 | 东北 | 2247 | ||
规划居住用地1 | *.527 | *.540 | 规划居民 | / | 东北 | 557 | ||
规划居住用地2 | *.586 | *.391 | 规划居民 | / | 东 | 240 | ||
新殿村 | *.286 | *.718 | 居民 | 约2178人 | 东北 | 1392 | ||
王礁村 | *.71 | *.13 | 居民 | 约2779人 | 东北 | 2614 | ||
赵家村 | *.67 | *.90 | 居民 | 约870人 | 东北 | 3049 | ||
胡家村 | *.340 | *.691 | 居民 | 约1609人 | 东北 | 2140 | ||
中西村 | *.274 | *.258 | 居民 | 约1152人 | 东北 | 2616 | ||
双闸村里西潭自然村 | *.950 | *.152 | 居民 | 约350人 | 东南 | 1038 | ||
双闸村沿江自然村 | *.137 | *.559 | 居民 | 约651人 | 东南 | 495 | ||
(略) 椒江附属实验小学沿海校区 | *.083 | *.495 | 师生 | 约700人 | 东北 | 2963 | ||
下墩头村 | *.295 | *.209 | 居民 | 约969人 | 东北 | 2880 | ||
地表水环境 | 椒江 | *.571 | *.356 | 地表水 | 约宽1977m | 南 | 650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 类标准 |
地下水环境 | 厂区地下水 | / | / | 地下水 | / | / |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
土壤环境 | 双闸村沿江自然村 | *.137 | *.559 | 居民 | 约651人 | 东南 | 495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 |
椒江村 | *.703 | *.515 | 居民 | 约1092人 | 西 | 915 | ||
外西村 | *.431 | *.407 | 居民 | 约911人 | 西北 | 930 | ||
外东村 | *.575 | *.120 | 居民 | 约829人 | 西北 | 976 | ||
规划居住用地1 | *.527 | *.540 | 规划居民 | / | 东北 | 557 | ||
规划居住用地2 | *.586 | *.391 | 规划居民 | / | 东 | 240 | ||
农田 | *.56 | *.87 | 农用地 | / | 北 | 110 |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中其他用地风险筛选值 | |
农田 | *.43 | *.38 | 农用地 | / | 东 | 80 |
图1 项目周边5km范围内敏感点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注塑废气、破碎粉尘、磨水口粉尘、拉砂粉尘、喷漆废气、移印废气、割片粉尘、焊接烟尘、抛光粉尘、投料粉尘、搅拌粉尘、染色废气、强化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等。
注塑废气:废气收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拉砂、抛光、割片粉尘: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气筒);油性漆调漆、喷漆、补漆、烘干废气、挂架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危废仓库废气:油性漆喷漆废气、补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收集经水帘除漆雾后与调漆废气、烘干废气、挂架清洗晾干废气、危废仓库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共2套)处理,最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排气筒);水性漆调漆、喷漆、补漆、烘干废气:水性漆喷漆废气、补漆废气收集经水帘除漆雾后与调漆废气、烘干废气共同经“两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排气筒);染色、强化、烘干废气: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排气筒)。企业废气排放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间接冷却水、滚筒废水、研磨废水、塑料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水帘喷漆废水、水性漆喷淋废水、油性漆喷淋废水、染色、强化废气喷淋废水、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未染色镜片清洗废水、镜片染色后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塑料镜架、镜片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经车间预处理(二级沉淀)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与其余生产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芬顿氧化+生化+二沉”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椒江 (略) 处理后排放。 (略) 椒江 (略) 尾水排放执行《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准IV类标准,其中二*苯、总镍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3的相关标准,色度执行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的一级A标准。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可达标纳管标准, (略) 椒江 (略) 造成冲击。 (略) 椒江 (略) 处理后能稳定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废水纳管后不会对周围水体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研磨振机、废气治理措施风机及废水治理措施水泵等。
项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对固废分类采取措施后,固废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先进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能维持在现有等级,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污染防治对策
项目 | 措施 | 预期效果 |
废气 | 1、注塑废气:废气收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 2、拉砂、抛光、割片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气筒); 3、油性漆调漆、喷漆、补漆、烘干、危废仓库、挂架清洗晾干、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油性漆喷漆废气、补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收集经水帘除漆雾后与调漆废气、烘干废气、挂架清洗晾干废气、危废仓库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共2套)处理,最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排气筒); 4、水性漆调漆、喷漆、补漆、烘干废气:水性漆喷漆废气、补漆废气收集经水帘除漆雾后与调漆废气、烘干废气共同经“两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排气筒); 5、染色、强化、烘干废气:染色废气、强化、烘干废气分别收集后共同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排气筒)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计算值 |
废水 | 本项目塑料镜架、镜片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共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芬顿氧化+生化+二沉”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椒江 (略) 处理达标后外排。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噪声 | 1、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润滑传动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避免设备因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2、优化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集中放置,尽量布置于车间中间位置,不要设置在厂界附近,不得已而设置在厂界附近的,必须增加隔声措施。 3、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措施;引风机尽量设置在车间内且安装整体隔声罩,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破碎机设备可在设备底部安装橡胶减振垫。 4、生产车间靠近厂界一侧尽量少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生产时关闭门窗。 5、加强对职工的管理、培训和教育,提供文明生产,防止人为高噪声现象。 | 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固废 | 1、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研磨石、集尘灰、废布袋经收集后可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2、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金属眼镜清洗废水处理污泥、综合废水处理污泥、废染色液、废强化液、废抹布、废次品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其他 | 1、本环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废堆场与危废仓库; 2、水、气、土、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3、环保人员管理信息制度需上墙; 4、本环评要求企业做好厂区内防腐防渗,并明确相关要求; 5、本环评要求企业需规范化建设监测平台。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略) 年产650万副塑料眼镜、5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 (略) (略)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实施。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台环发[2020]57号)要求;排放的污染物基本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略) 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椒江区眼镜行业综合整治规范提升标准》及《 (略) “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 (略)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实施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创新路338号
2、环评单位:浙江碧 (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略) 开发区白云街道耀达大厦4层D区405室
3、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名称: (略) 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
单位地址: (略) 椒江区建设路7号
联系电话:0576-*
(略) (略)
2023年6月9日公示稿-- (略) (略) 年产650万副塑料眼镜、5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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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650万副塑料眼镜、5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 建设内容:企 (略)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的部分空置厂房实施生产,总建筑面积为8300m2。项目拟投资650万元,购置注塑机、振机、超声波清洗机、喷台、染色机、强化机等国内先进设备,采用注塑、喷涂、超声波清洗、染色、强化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50万副塑料眼镜、50万副金属眼镜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及图1。 表1 环境保护目标
图1 项目周边5km范围内敏感点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注塑废气、破碎粉尘、磨水口粉尘、拉砂粉尘、喷漆废气、移印废气、割片粉尘、焊接烟尘、抛光粉尘、投料粉尘、搅拌粉尘、染色废气、强化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等。 注塑废气:废气收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拉砂、抛光、割片粉尘: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气筒);油性漆调漆、喷漆、补漆、烘干废气、挂架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危废仓库废气:油性漆喷漆废气、补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收集经水帘除漆雾后与调漆废气、烘干废气、挂架清洗晾干废气、危废仓库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共2套)处理,最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排气筒);水性漆调漆、喷漆、补漆、烘干废气:水性漆喷漆废气、补漆废气收集经水帘除漆雾后与调漆废气、烘干废气共同经“两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排气筒);染色、强化、烘干废气: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排气筒)。企业废气排放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间接冷却水、滚筒废水、研磨废水、塑料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水帘喷漆废水、水性漆喷淋废水、油性漆喷淋废水、染色、强化废气喷淋废水、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未染色镜片清洗废水、镜片染色后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塑料镜架、镜片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经车间预处理(二级沉淀)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与其余生产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芬顿氧化+生化+二沉”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椒江 (略) 处理后排放。 (略) 椒江 (略) 尾水排放执行《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准IV类标准,其中二*苯、总镍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3的相关标准,色度执行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的一级A标准。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可达标纳管标准, (略) 椒江 (略) 造成冲击。 (略) 椒江 (略) 处理后能稳定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废水纳管后不会对周围水体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研磨振机、废气治理措施风机及废水治理措施水泵等。 项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对固废分类采取措施后,固废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先进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能维持在现有等级,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污染防治对策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略) 年产650万副塑料眼镜、5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 (略) (略)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实施。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台环发[2020]57号)要求;排放的污染物基本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略) 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椒江区眼镜行业综合整治规范提升标准》及《 (略) “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 (略)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实施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创新路338号 2、环评单位:浙江碧 (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略) 开发区白云街道耀达大厦4层D区405室 3、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名称: (略) 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 单位地址: (略) 椒江区建设路7号 联系电话:0576-* (略) (略) 2023年6月9日公示稿-- (略) (略) 年产650万副塑料眼镜、5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pdf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650万副塑料眼镜、5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
建设内容:企 (略)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的部分空置厂房实施生产,总建筑面积为8300m2。项目拟投资650万元,购置注塑机、振机、超声波清洗机、喷台、染色机、强化机等国内先进设备,采用注塑、喷涂、超声波清洗、染色、强化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50万副塑料眼镜、50万副金属眼镜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及图1。
表1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 名称 | UTM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方位 | 与厂界最近的距离(m) | 环境功能区 | |
X | Y | |||||||
大气环境 | 椒江村 | *.703 | *.515 | 居民 | 约1092人 | 西 | 915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 年第29 号)中的二级标准 |
外西村 | *.431 | *.407 | 居民 | 约911人 | 西北 | 930 | ||
外东村 | *.575 | *.120 | 居民 | 约829人 | 西北 | 976 | ||
下徐村 | *.657 | *.957 | 居民 | 约1546人 | 西北 | 1445 | ||
上徐村 | *.370 | *.708 | 居民 | 约1004人 | 西北 | 1859 | ||
兴岙村 | *.502 | *.213 | 居民 | 约766人 | 西北 | 1887 | ||
福清禅寺 | *.256 | *.314 | 工作人员及游客 | 约200人 | 西北 | 1951 | ||
台电职工公寓 | *.623 | *.372 | 员工 | 约200人 | 西北 | 2345 | ||
西浦村隔桥自然村 | *.873 | *.950 | 居民 | 约759人 | 西北 | 1566 | ||
汾头洋村 | *.287 | *.270 | 居民 | 约1771人 | 西北 | 1703 | ||
汾头洋小学 | *.867 | *.584 | 师生 | 约1200人 | 西北 | 1424 | ||
七年村 | *.66 | *.83 | 居民 | 约1288人 | 西北 | 2454 | ||
西浦村 | *.444 | *.264 | 居民 | 约561人 | 北 | 1451 | ||
陶家村 | *.640 | *.406 | 居民 | 约1905人 | 北 | 1394 | ||
陶家小学 | *.936 | *.391 | 师生 | 约1500人 | 北 | 1720 | ||
下西村 | *.027 | *.414 | 居民 | 约1082人 | 东北 | 1580 | ||
阳光幼儿园 | *.7 | * | 师生 | 约100人 | 东北 | 1912 | ||
六联村 | *.783 | *.167 | 居民 | 约4233人 | 东北 | 1854 | ||
上西村 | *.64 | *.33 | 居民 | 约785人 | 东北 | 2247 | ||
规划居住用地1 | *.527 | *.540 | 规划居民 | / | 东北 | 557 | ||
规划居住用地2 | *.586 | *.391 | 规划居民 | / | 东 | 240 | ||
新殿村 | *.286 | *.718 | 居民 | 约2178人 | 东北 | 1392 | ||
王礁村 | *.71 | *.13 | 居民 | 约2779人 | 东北 | 2614 | ||
赵家村 | *.67 | *.90 | 居民 | 约870人 | 东北 | 3049 | ||
胡家村 | *.340 | *.691 | 居民 | 约1609人 | 东北 | 2140 | ||
中西村 | *.274 | *.258 | 居民 | 约1152人 | 东北 | 2616 | ||
双闸村里西潭自然村 | *.950 | *.152 | 居民 | 约350人 | 东南 | 1038 | ||
双闸村沿江自然村 | *.137 | *.559 | 居民 | 约651人 | 东南 | 495 | ||
(略) 椒江附属实验小学沿海校区 | *.083 | *.495 | 师生 | 约700人 | 东北 | 2963 | ||
下墩头村 | *.295 | *.209 | 居民 | 约969人 | 东北 | 2880 | ||
地表水环境 | 椒江 | *.571 | *.356 | 地表水 | 约宽1977m | 南 | 650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 类标准 |
地下水环境 | 厂区地下水 | / | / | 地下水 | / | / |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
土壤环境 | 双闸村沿江自然村 | *.137 | *.559 | 居民 | 约651人 | 东南 | 495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 |
椒江村 | *.703 | *.515 | 居民 | 约1092人 | 西 | 915 | ||
外西村 | *.431 | *.407 | 居民 | 约911人 | 西北 | 930 | ||
外东村 | *.575 | *.120 | 居民 | 约829人 | 西北 | 976 | ||
规划居住用地1 | *.527 | *.540 | 规划居民 | / | 东北 | 557 | ||
规划居住用地2 | *.586 | *.391 | 规划居民 | / | 东 | 240 | ||
农田 | *.56 | *.87 | 农用地 | / | 北 | 110 |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中其他用地风险筛选值 | |
农田 | *.43 | *.38 | 农用地 | / | 东 | 80 |
图1 项目周边5km范围内敏感点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注塑废气、破碎粉尘、磨水口粉尘、拉砂粉尘、喷漆废气、移印废气、割片粉尘、焊接烟尘、抛光粉尘、投料粉尘、搅拌粉尘、染色废气、强化废气、危险固废仓库废气等。
注塑废气:废气收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拉砂、抛光、割片粉尘: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气筒);油性漆调漆、喷漆、补漆、烘干废气、挂架清洗晾干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危废仓库废气:油性漆喷漆废气、补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收集经水帘除漆雾后与调漆废气、烘干废气、挂架清洗晾干废气、危废仓库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共2套)处理,最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排气筒);水性漆调漆、喷漆、补漆、烘干废气:水性漆喷漆废气、补漆废气收集经水帘除漆雾后与调漆废气、烘干废气共同经“两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排气筒);染色、强化、烘干废气: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排气筒)。企业废气排放均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间接冷却水、滚筒废水、研磨废水、塑料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水帘喷漆废水、水性漆喷淋废水、油性漆喷淋废水、染色、强化废气喷淋废水、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未染色镜片清洗废水、镜片染色后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塑料镜架、镜片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金属眼镜超声波清洗废水经车间预处理(二级沉淀)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与其余生产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芬顿氧化+生化+二沉”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椒江 (略) 处理后排放。 (略) 椒江 (略) 尾水排放执行《 (略)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中的准IV类标准,其中二*苯、总镍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3的相关标准,色度执行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的一级A标准。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可达标纳管标准, (略) 椒江 (略) 造成冲击。 (略) 椒江 (略) 处理后能稳定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废水纳管后不会对周围水体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注塑机、研磨振机、废气治理措施风机及废水治理措施水泵等。
项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对固废分类采取措施后,固废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先进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能维持在现有等级,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表2 项目污染防治对策
项目 | 措施 | 预期效果 |
废气 | 1、注塑废气:废气收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气筒); 2、拉砂、抛光、割片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排气筒); 3、油性漆调漆、喷漆、补漆、烘干、危废仓库、挂架清洗晾干、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油性漆喷漆废气、补漆废气、油性漆喷枪清洗废气收集经水帘除漆雾后与调漆废气、烘干废气、挂架清洗晾干废气、危废仓库废气共同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共2套)处理,最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排气筒); 4、水性漆调漆、喷漆、补漆、烘干废气:水性漆喷漆废气、补漆废气收集经水帘除漆雾后与调漆废气、烘干废气共同经“两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排气筒); 5、染色、强化、烘干废气:染色废气、强化、烘干废气分别收集后共同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排气筒)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计算值 |
废水 | 本项目塑料镜架、镜片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共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芬顿氧化+生化+二沉”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椒江 (略) 处理达标后外排。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噪声 | 1、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源强。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润滑传动设备,使其处于良好的工况,避免设备因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2、优化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集中放置,尽量布置于车间中间位置,不要设置在厂界附近,不得已而设置在厂界附近的,必须增加隔声措施。 3、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措施;引风机尽量设置在车间内且安装整体隔声罩,进出口装橡胶软接头;破碎机设备可在设备底部安装橡胶减振垫。 4、生产车间靠近厂界一侧尽量少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生产时关闭门窗。 5、加强对职工的管理、培训和教育,提供文明生产,防止人为高噪声现象。 | 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固废 | 1、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研磨石、集尘灰、废布袋经收集后可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2、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金属眼镜清洗废水处理污泥、综合废水处理污泥、废染色液、废强化液、废抹布、废次品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其他 | 1、本环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废堆场与危废仓库; 2、水、气、土、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3、环保人员管理信息制度需上墙; 4、本环评要求企业做好厂区内防腐防渗,并明确相关要求; 5、本环评要求企业需规范化建设监测平台。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 (略) 年产650万副塑料眼镜、5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 (略) (略)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实施。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设符合《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台环发[2020]57号)要求;排放的污染物基本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略) 塑料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椒江区眼镜行业综合整治规范提升标准》及《 (略) “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 (略) 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 (略)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纬二路以南、经二路以东C地块(西浦村)实施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椒江区前所街道创新路338号
2、环评单位:浙江碧 (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略) 开发区白云街道耀达大厦4层D区405室
3、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名称: (略) 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
单位地址: (略) 椒江区建设路7号
联系电话:0576-*
(略) (略)
2023年6月9日公示稿-- (略) (略) 年产650万副塑料眼镜、50万副金属眼镜技改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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