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金昇源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交安设施、避雷塔、电力塔、通讯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告知承诺制已批准公告
关于山东金昇源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交安设施、避雷塔、电力塔、通讯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告知承诺制已批准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山东金昇源新 (略) 年产3万吨交安设施、避雷塔、电力塔、通讯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1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35-*
邮箱:lqsxzspfwjtzxmspk@ http://**
通讯地址: (略) 青年办事处济津街9 (略) 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附件 |
1 | 关于山东金昇源新 (略) 年产3万吨交安设施、避雷塔、电力塔、通讯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行审环评(承诺)准字〔2023〕22号 | 2023年6月9日 | PDF文件 |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山东金昇源新 (略) 年产3万吨交安设施、避雷塔、电力塔、通讯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3年6月9日-2023年6月1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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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lqsxzspfwjtzxmspk@ http://**
通讯地址: (略) 青年办事处济津街9 (略) 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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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附件 |
1 | 关于山东金昇源新 (略) 年产3万吨交安设施、避雷塔、电力塔、通讯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临行审环评(承诺)准字〔2023〕22号 | 2023年6月9日 | PDF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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