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清水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清水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清水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2023年清水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县农牧和科技局、县 (略) 里下达我县补贴资金预算规模和各乡镇统计上报的补贴面积,测算出2023年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亩均标准和各乡镇补贴资金总额,现下达给你们。为尽快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现就做好我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核实耕地地力补贴面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对已种植林木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附属和配套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和已经列入自治区2022年退耕范围的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今年补贴资金;对使用地膜,但未采取地膜离田措施或离田比例未达到自治区要求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对黄河滩区禁种高秆作物区域耕地违规种植高秆作物等耕地上违规种植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
二、尽快核准上报农户“一卡通”发放清册。经统计,各乡镇上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共*.18亩, (略) 下达的资金额度测算,亩均补贴标准约为74.86元,现将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指标下达给你们,请各乡镇抓紧时间核准农户具体发放资金及“一卡通”信息,将发放清册进行公示后务必于6月12日前报送县农牧和科技局和县财政局,经审核后将于6月15日前发放到户。
三、及时反馈问题。该笔资金作为直达资金管理,为进一步提升补贴资金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在发放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县农牧和科技局或县财政局,便于及时解决和完善。
清水河县农牧和科技局清水河县财政局
2023年6月8日
2023年清水河县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资金汇总表 | |||
单位:亩、元、户 | |||
乡镇 | 农户数量 | 补贴面积 | 补贴资金 |
城关镇 | 4221 | 80901.69 | * |
宏河镇 | 2761 | 38584.96 | * |
喇 嘛 湾 镇 | 2537 | 27424.06 | * |
老 牛 湾 镇 | 2336 | 33358.95 | * |
窑沟乡 | 2664 | 38738.31 | * |
北堡乡 | 2511 | 44450.5 | * |
韭 菜 庄 乡 | 3939 | 67890.76 | * |
五 良 太 乡 | 2010 | 30066.95 | * |
合计 | 22979 | *.18 | * |
关于做好2023年清水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2023年清水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县农牧和科技局、县 (略) 里下达我县补贴资金预算规模和各乡镇统计上报的补贴面积,测算出2023年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亩均标准和各乡镇补贴资金总额,现下达给你们。为尽快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现就做好我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核实耕地地力补贴面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对已种植林木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附属和配套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和已经列入自治区2022年退耕范围的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今年补贴资金;对使用地膜,但未采取地膜离田措施或离田比例未达到自治区要求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对黄河滩区禁种高秆作物区域耕地违规种植高秆作物等耕地上违规种植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
二、尽快核准上报农户“一卡通”发放清册。经统计,各乡镇上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共*.18亩, (略) 下达的资金额度测算,亩均补贴标准约为74.86元,现将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指标下达给你们,请各乡镇抓紧时间核准农户具体发放资金及“一卡通”信息,将发放清册进行公示后务必于6月12日前报送县农牧和科技局和县财政局,经审核后将于6月15日前发放到户。
三、及时反馈问题。该笔资金作为直达资金管理,为进一步提升补贴资金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在发放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县农牧和科技局或县财政局,便于及时解决和完善。
清水河县农牧和科技局清水河县财政局
2023年6月8日
2023年清水河县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资金汇总表 | |||
单位:亩、元、户 | |||
乡镇 | 农户数量 | 补贴面积 | 补贴资金 |
城关镇 | 4221 | 80901.69 | * |
宏河镇 | 2761 | 38584.96 | * |
喇 嘛 湾 镇 | 2537 | 27424.06 | * |
老 牛 湾 镇 | 2336 | 33358.95 | * |
窑沟乡 | 2664 | 38738.31 | * |
北堡乡 | 2511 | 44450.5 | * |
韭 菜 庄 乡 | 3939 | 67890.76 | * |
五 良 太 乡 | 2010 | 30066.95 | * |
合计 | 22979 | *.1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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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2023年清水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县农牧和科技局、县 (略) 里下达我县补贴资金预算规模和各乡镇统计上报的补贴面积,测算出2023年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亩均标准和各乡镇补贴资金总额,现下达给你们。为尽快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现就做好我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核实耕地地力补贴面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对已种植林木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附属和配套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和已经列入自治区2022年退耕范围的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今年补贴资金;对使用地膜,但未采取地膜离田措施或离田比例未达到自治区要求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对黄河滩区禁种高秆作物区域耕地违规种植高秆作物等耕地上违规种植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
二、尽快核准上报农户“一卡通”发放清册。经统计,各乡镇上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共*.18亩, (略) 下达的资金额度测算,亩均补贴标准约为74.86元,现将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指标下达给你们,请各乡镇抓紧时间核准农户具体发放资金及“一卡通”信息,将发放清册进行公示后务必于6月12日前报送县农牧和科技局和县财政局,经审核后将于6月15日前发放到户。
三、及时反馈问题。该笔资金作为直达资金管理,为进一步提升补贴资金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在发放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县农牧和科技局或县财政局,便于及时解决和完善。
清水河县农牧和科技局清水河县财政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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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亩、元、户 | |||
乡镇 | 农户数量 | 补贴面积 | 补贴资金 |
城关镇 | 4221 | 80901.69 | * |
宏河镇 | 2761 | 38584.96 | * |
喇 嘛 湾 镇 | 2537 | 27424.06 | * |
老 牛 湾 镇 | 2336 | 33358.95 | * |
窑沟乡 | 2664 | 38738.31 | * |
北堡乡 | 2511 | 44450.5 | * |
韭 菜 庄 乡 | 3939 | 67890.76 | * |
五 良 太 乡 | 2010 | 30066.95 | * |
合计 | 22979 | *.1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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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2023年清水河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县农牧和科技局、县 (略) 里下达我县补贴资金预算规模和各乡镇统计上报的补贴面积,测算出2023年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亩均标准和各乡镇补贴资金总额,现下达给你们。为尽快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现就做好我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核实耕地地力补贴面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对已种植林木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附属和配套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即不符合原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工作和技术规范》的耕地)和已经列入自治区2022年退耕范围的不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今年补贴资金;对使用地膜,但未采取地膜离田措施或离田比例未达到自治区要求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对黄河滩区禁种高秆作物区域耕地违规种植高秆作物等耕地上违规种植的,缓发或暂停发放补贴资金。
二、尽快核准上报农户“一卡通”发放清册。经统计,各乡镇上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共*.18亩, (略) 下达的资金额度测算,亩均补贴标准约为74.86元,现将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指标下达给你们,请各乡镇抓紧时间核准农户具体发放资金及“一卡通”信息,将发放清册进行公示后务必于6月12日前报送县农牧和科技局和县财政局,经审核后将于6月15日前发放到户。
三、及时反馈问题。该笔资金作为直达资金管理,为进一步提升补贴资金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在发放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县农牧和科技局或县财政局,便于及时解决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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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亩、元、户 | |||
乡镇 | 农户数量 | 补贴面积 | 补贴资金 |
城关镇 | 4221 | 80901.69 | * |
宏河镇 | 2761 | 38584.96 | * |
喇 嘛 湾 镇 | 2537 | 27424.06 | * |
老 牛 湾 镇 | 2336 | 33358.95 | * |
窑沟乡 | 2664 | 38738.31 | * |
北堡乡 | 2511 | 44450.5 | * |
韭 菜 庄 乡 | 3939 | 67890.76 | * |
五 良 太 乡 | 2010 | 30066.9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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