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亚行贷款萍乡市莲花县莲江、白马河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亚行贷款萍乡市莲花县莲江、白马河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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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亚行贷款萍乡市莲花县莲江、白马河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
(略) 发展改革委:
《关于恳请变更亚 (略) 莲花县莲江、白马河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可研报告批复内容的请示》(萍发改外资字〔2022〕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于2015年9月由我委以赣发改外资〔2015〕1044号文件批复建设,于2019年3月由我委以赣发改外资〔2019〕201号文批复调整了部分建设内容、总投资。鉴于该项目建设时间跨度较长,为确保亚 (略) 莲花县莲江、白马河河道综合整治项目按期完成,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亚 (略) 莲花县莲江、白马河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2年变更)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2〕405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亚 (略) 莲花县莲江、白马河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可研报告批复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调整的建设内容
(一)莲江河综合整治子项目。
1.莲江河综合整治长度。由原来的16.79公里调整为15.6公里。2.莲江河新建堤防。由原来的14.09公里调整为11公里,其中莲江下游从漫坊桥至莲花桥两岸2.26公里防洪标准从十年一遇提升到二十年一遇;莲江下游左岸LZ10+400-LZ10+900段0.5公里改扶壁式挡墙、LJ12+450-LJ12+850段0.4公里堤型由堤角处干砌块石护坡+护脚梁调整为堤脚处设置抛石护脚+宾格挡墙。3.加固陂坝1座(含新建自排涵闸1座)。对莲花桥上游二陂陂坝加固,右岸对应原设计桩号新建1座自排涵闸。4.新建涵闸。减少6座,位置调整1座。5.新建液压坝。从原南门桥上游50米处(LJ6+970)移至下游1480米莲花县党校处(LJ8+450)新建液压生态溢流坝。6.景观绿化工程。取消原批复的2.57万平方米荷博园湿地公园工程,莲江南段滨江绿化带新增27.58万平方米(包含水面面积),新增莲花陂下游湿地公园1.67万平方米(包含水面面积),新增莲花桥至升坊桥生态提升工程13.45万平方米。
(二)白马河综合整治子项目。
1.堤型变更。总长度0.986公里,白马河BMC0+000-0+450左岸450米、BMC1+311-1+487右岸176米、BMC2+326-2+586右岸260米由土堤调整为重力式挡土墙,BMC5+500-5+684左岸100米灌溉渠改为暗涵。2.坝址调整。原景观坝坝址由南门桥上游100米处往下游移至白马河与莲江汇合处。3.拆除重建桥梁。原涉河简易交通桥下凫桥(BNC1+400)、沙洲屋桥(BNC6+900)拆除重建。4.景观绿化工程。取消原批复的新建白马河河口湿地公园(3.61万平方米),新增南门桥至漫坊桥生态提升工程(16.37万平方米)。
二、调整后的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36576.83万元,其中亚行贷款为3470.8万美元,其余由地方政府自行出资解决。
三、项目建设地点等其它内容仍按赣发改外资〔2015〕1044号批复及赣发改外资〔2019〕201号文件执行。请项目单位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可研调整批复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
四、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023年6月7日
年月日
(略) 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印发 |
抄送:。 |
(略) 发改委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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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亚行贷款萍乡市莲花县莲江、白马河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
(略) 发展改革委:
《关于恳请变更亚 (略) 莲花县莲江、白马河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可研报告批复内容的请示》(萍发改外资字〔2022〕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目于2015年9月由我委以赣发改外资〔2015〕1044号文件批复建设,于2019年3月由我委以赣发改外资〔2019〕201号文批复调整了部分建设内容、总投资。鉴于该项目建设时间跨度较长,为确保亚 (略) 莲花县莲江、白马河河道综合整治项目按期完成, (略) 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亚 (略) 莲花县莲江、白马河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2年变更)的评审报告》(赣评审字〔2022〕405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亚 (略) 莲花县莲江、白马河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可研报告批复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调整的建设内容
(一)莲江河综合整治子项目。
1.莲江河综合整治长度。由原来的16.79公里调整为15.6公里。2.莲江河新建堤防。由原来的14.09公里调整为11公里,其中莲江下游从漫坊桥至莲花桥两岸2.26公里防洪标准从十年一遇提升到二十年一遇;莲江下游左岸LZ10+400-LZ10+900段0.5公里改扶壁式挡墙、LJ12+450-LJ12+850段0.4公里堤型由堤角处干砌块石护坡+护脚梁调整为堤脚处设置抛石护脚+宾格挡墙。3.加固陂坝1座(含新建自排涵闸1座)。对莲花桥上游二陂陂坝加固,右岸对应原设计桩号新建1座自排涵闸。4.新建涵闸。减少6座,位置调整1座。5.新建液压坝。从原南门桥上游50米处(LJ6+970)移至下游1480米莲花县党校处(LJ8+450)新建液压生态溢流坝。6.景观绿化工程。取消原批复的2.57万平方米荷博园湿地公园工程,莲江南段滨江绿化带新增27.58万平方米(包含水面面积),新增莲花陂下游湿地公园1.67万平方米(包含水面面积),新增莲花桥至升坊桥生态提升工程13.45万平方米。
(二)白马河综合整治子项目。
1.堤型变更。总长度0.986公里,白马河BMC0+000-0+450左岸450米、BMC1+311-1+487右岸176米、BMC2+326-2+586右岸260米由土堤调整为重力式挡土墙,BMC5+500-5+684左岸100米灌溉渠改为暗涵。2.坝址调整。原景观坝坝址由南门桥上游100米处往下游移至白马河与莲江汇合处。3.拆除重建桥梁。原涉河简易交通桥下凫桥(BNC1+400)、沙洲屋桥(BNC6+900)拆除重建。4.景观绿化工程。取消原批复的新建白马河河口湿地公园(3.61万平方米),新增南门桥至漫坊桥生态提升工程(16.37万平方米)。
二、调整后的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36576.83万元,其中亚行贷款为3470.8万美元,其余由地方政府自行出资解决。
三、项目建设地点等其它内容仍按赣发改外资〔2015〕1044号批复及赣发改外资〔2019〕201号文件执行。请项目单位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可研调整批复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标准和建设方案。
四、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023年6月7日
年月日
(略) 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印发 |
抄送:。 |
(略) 发改委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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