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商水分局关于2023年6月8日拟对以下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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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商水分局关于2023年6月8日拟对以下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受理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4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商 (略) 民之家二楼东厅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商水县 (略) 年产非食用植物油8000吨建设项目

(略) 商水县化河乡高楼村西焦黄路中段路北

商水县 (略)

河南嘉和 (略)

本项目位于商水县化河乡高楼村西焦黄路中段路北,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66万元,为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空地建设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600m2,建成后年生产非食用植物油8000吨。

施工期:

在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全面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施工工地“七分之百”要求。

运营期: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废水、锅炉定期排放污水和双碱法脱硫系统工艺排水。产生的工艺废水调节pH之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罐车拉至商水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双碱法脱硫工艺排水循环利用,不外排;锅炉定期排放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燃烧废气采用1套“低氮燃烧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颗料物、SO2、NOX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新建燃油锅炉标准的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储存、加热、沉淀分离工序、一般固废暂存间采用密闭集气管道收集废气,收集后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烷总烃建议要求,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相关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该项目设置1座15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和一座10m2危废暂存间。油渣采用密封桶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于有机肥料厂;脱硫石膏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理。废UV灯管(含汞)、废活性炭采用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

年产200万双鞋底建设项目

(略) 商水县大武乡洼刘村富民路1号

(略) (略)

河南嘉和 (略)

本项 (略) 商水县大武乡洼刘村富民路1号,总投资2200万元。租赁土地和生产车间进行生产,占地面积5849.02m2,产品为橡胶鞋底和组合橡胶鞋底。

施工期:

本项目拟在厂区南侧新建1座厂房,在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全面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

运营期:

、废污染防治措施

在密炼机、拉毛机、拉后尾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进入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相关要求;密炼机、开炼机、硫化机、冷压机等上方设置集气罩,流水线贴合区域进行二次密闭,标准化喷漆房采用负压收集(配备1台干式漆雾过滤装置处理漆雾),有机废气收集后进入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在开料机、压口机、立铣机、粗砂机、风轮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进入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1座15m3的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定期由周围居民清掏拉走施肥。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采取减振、隔声、维护、保养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的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设垃圾箱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和残次品、废弃滤袋、收集粉尘和废过滤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1座3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桶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含汞)、废液压油和废乳液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1座3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合理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了解本项目的建设情况,且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同时建设单位承诺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附件:商水县 (略) 年产非食用植物油8000吨建设项目.docx

??????? (略) (略) 年产200万双鞋底建设项目报告表.doc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受理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14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商 (略) 民之家二楼东厅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商水县 (略) 年产非食用植物油8000吨建设项目

(略) 商水县化河乡高楼村西焦黄路中段路北

商水县 (略)

河南嘉和 (略)

本项目位于商水县化河乡高楼村西焦黄路中段路北,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66万元,为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空地建设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600m2,建成后年生产非食用植物油8000吨。

施工期:

在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全面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治理,严格落实施工工地“七分之百”要求。

运营期: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废水、锅炉定期排放污水和双碱法脱硫系统工艺排水。产生的工艺废水调节pH之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罐车拉至商水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双碱法脱硫工艺排水循环利用,不外排;锅炉定期排放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锅炉燃烧废气采用1套“低氮燃烧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颗料物、SO2、NOX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新建燃油锅炉标准的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储存、加热、沉淀分离工序、一般固废暂存间采用密闭集气管道收集废气,收集后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非*烷总烃建议要求,同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相关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该项目设置1座15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和一座10m2危废暂存间。油渣采用密封桶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于有机肥料厂;脱硫石膏收集后定期外售处理。废UV灯管(含汞)、废活性炭采用密闭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

年产200万双鞋底建设项目

(略) 商水县大武乡洼刘村富民路1号

(略) (略)

河南嘉和 (略)

本项 (略) 商水县大武乡洼刘村富民路1号,总投资2200万元。租赁土地和生产车间进行生产,占地面积5849.02m2,产品为橡胶鞋底和组合橡胶鞋底。

施工期:

本项目拟在厂区南侧新建1座厂房,在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全面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

运营期:

、废污染防治措施

在密炼机、拉毛机、拉后尾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进入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相关要求;密炼机、开炼机、硫化机、冷压机等上方设置集气罩,流水线贴合区域进行二次密闭,标准化喷漆房采用负压收集(配备1台干式漆雾过滤装置处理漆雾),有机废气收集后进入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在开料机、压口机、立铣机、粗砂机、风轮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进入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1座15m3的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定期由周围居民清掏拉走施肥。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采取减振、隔声、维护、保养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的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设垃圾箱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废边角料和残次品、废弃滤袋、收集粉尘和废过滤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1座3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桶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含汞)、废液压油和废乳液经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1座3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合理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了解本项目的建设情况,且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同时建设单位承诺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附件:商水县 (略) 年产非食用植物油8000吨建设项目.docx

??????? (略) (略) 年产200万双鞋底建设项目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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