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杨汛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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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杨汛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土壤,需进行修复并达到相应用地类型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利用。 (略) 柯桥区杨汛桥街道仁里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浙江 (略) 对柯桥杨汛桥ZD2020-07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现将其调查报告情况以及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一、公众查阅报告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本网站查阅柯桥杨汛桥ZD2020-0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二、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以向项目单位或编制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调查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如下:

(1)项目单位: (略) 柯桥区杨汛桥街道仁里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柯桥区杨汛桥街道仁里王村

联系人:陶先生

电话:*

(2)报告编制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越城区斗门街道袍渎路25号节能环保科创中心1幢501-2室

联系人:骆先生

电话:*

文本链接:http://** ,提取码:5by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存在污染风险的土壤,需进行修复并达到相应用地类型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利用。 (略) 柯桥区杨汛桥街道仁里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浙江 (略) 对柯桥杨汛桥ZD2020-07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现将其调查报告情况以及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一、公众查阅报告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本网站查阅柯桥杨汛桥ZD2020-0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二、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以向项目单位或编制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调查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如下:

(1)项目单位: (略) 柯桥区杨汛桥街道仁里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略) 柯桥区杨汛桥街道仁里王村

联系人:陶先生

电话:*

(2)报告编制单位:浙江 (略)

地址: (略) 越城区斗门街道袍渎路25号节能环保科创中心1幢501-2室

联系人:骆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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