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9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
2023年6月9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江苏 (略) 高性能Sub6G无线传输产品生产及研发项目 | 昆山开发区昆嘉路北侧、樾河南路西侧 | 江苏 (略) | 江苏 (略) | 项目占地面积8571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约18445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高性能Sub6G无线传输产品80万件。 | 1.生活污水接管排放至光大水务(昆山)有限公司。 2.本项目实施后锡膏印刷、回流焊、波峰焊、钢网清洗和印刷废气经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裁板颗粒物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和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和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2 | (略) 环保监测仪器研发生产项目 | (略) 花桥经济开发区远创路东侧、金中路北侧1#厂房 | (略) | 今汇环境(江苏)有限公司 | (略) 拟投资3000万元, (略) 花桥经济开发区远创路东侧、金中路北侧利用自有的1#标准厂房从事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经营活动,厂房建筑面积6674.57m2。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研发生产COD在线监测仪600台、氨氮在线监测仪300台、总磷在线监测仪300台、总氮在线监测仪300台、重金属在线监测仪200台、环境质量在线监测仪600台、VOCs在线监测仪100台。 | 1.该项目实施后,清洗废水33.048t/a和纯水制备浓水10.54t/a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昆山 (略) 花桥污水处理厂,执行花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 该项目实施后,无机酸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塔装置处理通过一根2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有机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硫酸雾、氯化氢、非*烷总烃、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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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江苏 (略) 高性能Sub6G无线传输产品生产及研发项目 | 昆山开发区昆嘉路北侧、樾河南路西侧 | 江苏 (略) | 江苏 (略) | 项目占地面积8571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约18445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高性能Sub6G无线传输产品80万件。 | 1.生活污水接管排放至光大水务(昆山)有限公司。 2.本项目实施后锡膏印刷、回流焊、波峰焊、钢网清洗和印刷废气经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裁板颗粒物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和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和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
2 | (略) 环保监测仪器研发生产项目 | (略) 花桥经济开发区远创路东侧、金中路北侧1#厂房 | (略) | 今汇环境(江苏)有限公司 | (略) 拟投资3000万元, (略) 花桥经济开发区远创路东侧、金中路北侧利用自有的1#标准厂房从事检测设备的研发生产经营活动,厂房建筑面积6674.57m2。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研发生产COD在线监测仪600台、氨氮在线监测仪300台、总磷在线监测仪300台、总氮在线监测仪300台、重金属在线监测仪200台、环境质量在线监测仪600台、VOCs在线监测仪100台。 | 1.该项目实施后,清洗废水33.048t/a和纯水制备浓水10.54t/a与生活污水一并接管至昆山 (略) 花桥污水处理厂,执行花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 该项目实施后,无机酸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塔装置处理通过一根2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有机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2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硫酸雾、氯化氢、非*烷总烃、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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