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信息公示
广西钦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 (略)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于2013年11 (略) 环境保 (略) 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12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 (略)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桂环审[2013]288号)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建设。项目总设计焚烧处理能力为900t/d,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2条300t/d(合计处理能力为600t/d)的垃圾焚烧生产线,于2014年11月9日开工建设,并于2016年3月24日建成并投入生产。一期工程(1#、2#焚烧炉)于2017年5月31日获《 (略) 环境保护局关 (略)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钦环验(2017)15号),批准一期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期工程(3#焚烧炉)为1条300t/d垃圾焚烧生产线,于2021年7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至今。
本次验收工作主要为核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3#焚烧炉、焚烧废气净化系统、二期渗滤液处理站等;核实配套环保设备实施有效性及处理效率。
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1年12月
(2)调试起止日期:2021年12月-2023年6月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用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钦州海诺尔 (略)
联系人:黄新龙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钦南区沙埠镇海棠村委石门坎村25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 (略)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于2013年11 (略) 环境保 (略) 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12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 (略)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桂环审[2013]288号)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建设。项目总设计焚烧处理能力为900t/d,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2条300t/d(合计处理能力为600t/d)的垃圾焚烧生产线,于2014年11月9日开工建设,并于2016年3月24日建成并投入生产。一期工程(1#、2#焚烧炉)于2017年5月31日获《 (略) 环境保护局关 (略)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钦环验(2017)15号),批准一期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期工程(3#焚烧炉)为1条300t/d垃圾焚烧生产线,于2021年7月开工建设,2021年12月建成并投入试生产至今。
本次验收工作主要为核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3#焚烧炉、焚烧废气净化系统、二期渗滤液处理站等;核实配套环保设备实施有效性及处理效率。
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1年12月
(2)调试起止日期:2021年12月-2023年6月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用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钦州海诺尔 (略)
联系人:黄新龙
联系方式:*
地址: (略) 钦南区沙埠镇海棠村委石门坎村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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