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实验分析及研发中心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实验分析及研发中心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通讯地址: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3号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实验分析及研发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烟台开发区绍兴路7号内21号
建设单位:烟台 (略)
环评机构: 烟台 (略)
项目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概况项目:新建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
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相应排气筒排放。
2.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经烟台中 (略) 处理后达标排放。
3. 噪声环境影响: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设备基础减振,安装防振垫,提高机械装配精度,减少共振;
③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
④加强对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异常运行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 固体废物影响: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通讯地址:开发区金沙江路83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3号窗口
邮编:*
项目名称:实验分析及研发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烟台开发区绍兴路7号内21号
建设单位:烟台 (略)
环评机构: 烟台 (略)
项目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概况项目:新建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
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管道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相应排气筒排放。
2.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经烟台中 (略) 处理后达标排放。
3. 噪声环境影响: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设备基础减振,安装防振垫,提高机械装配精度,减少共振;
③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
④加强对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异常运行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 固体废物影响:
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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